超市劳动合同
超级市场,常简称超市,是指以顾客自选方式经营食品、家庭日用品、食物为主的大型综合性零售商场,又称自选商场,是许多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商业零售组织形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超市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超市劳动合同范文一
(公司名称,以下称“甲方”)
营业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
简称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个月。
三、甲、乙双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甲方的 部门担任 岗位的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
二、甲乙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管
理的需要以及乙方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或在甲方所属的不同部门或不同的分支机构之间调动。
三、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以主动、热情、勤勉的工作态度,
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和甲方确定的工作职责、指派的工作任务。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工作条件和业务机会为本人或第三人工作或服务,也不得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为本人或第三人办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更不得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和利益相冲突的事项或业务。
第三条 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机会和条件了解、掌握和使用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等经营信息,以及在任何情况下,用于甲方业务的信息、使甲方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信息及甲方的内部机密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因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工作场所、人力资源等任何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各类信息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技术成果,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有权自由利用上述技术成果,但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自行使用、允许第三人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该职务成果。在甲方进行职务成果的申请、注册、登记的过程中,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甲方所需的信息和协助,以使甲方取得和行使相应的权利。
三、在合同期限内,为从事甲方规定或者指派的工作任务,乙方可使用上述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其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无权许可他人使用或公开。在乙方离职后,乙方不得自行使用上述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其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无权许可他人使用或公开,直至上述技术成果或商业秘密并非因乙方泄露而为公众所知,或上述技术成果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
四、在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将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的物品和资料以及在合同期限内领取的所有物品和资料,包括但并不限于各类文件、便携式电脑、电脑软件、以及其他各类物品、资料、(信息)载体等全部交回给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妥工作交接和款项结算等所有相关手续。若乙方在其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笔记本)中存有任何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的复制件,并将该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从乙方的个人财产中永久删除。若本款提及的复制或删除因任何原因而无法实现,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转移该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等于转移时该个人财产实际市场价值的款项。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签署并交付给甲方一份书面证明,证明其已履行本款项下的义务。
五、在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对甲方的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的安排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立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乙方从事的岗位,在甲方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得到相应审批后,乙方同意执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
二、甲方为商业零售企业,因经营管理的需要,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三、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双方约定的、甲方规定的和临时指派的全部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和批复手续。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
二、甲方根据乙方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臵,并采取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全勤奖 元,(本劳动合同所涉及工资报酬金额均为人民币)。
二、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并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妥相关加班审批手续的,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遇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则应当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规章制度中的规定,并全面地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乙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甲方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甲方鼓励乙方在履行其工作职责的过程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对乙方提出的并经甲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可以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上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均为甲方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和双方有关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期限内,被发现使用虚假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的;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劳动者或者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劳动者或者工会的意见,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本合同期届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或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1)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乙方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的;
(5) 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 甲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致使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或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除前述第七、第八项约定的情形外,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交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之后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离职结算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并且甲方还有权通过必要途径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出资或安排乙方参加各类专项培训的,或者乙方为管理人员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对双方之间的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如乙方未按照该
协议履行有关服务年限、竞业禁止、违约赔偿以及其他义务,即违反本合同或有关专项协议,应依照本合同或专项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双方签署的有关双方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其它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授权代表: (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名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签订日期
鉴于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加以双方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请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的 店
内从事营业员工作,工作岗位为 ,甲方保留根据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职责和职位说明的权利。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特殊情形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1、工作时间为全天制:7:00—19:00。
2、乙方按照上述所选择的营业时间工作在商场,营业时间外乙方应完成必要货物的整理、摆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3、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动报酬由甲方依法确定并分配,乙方的工资方式为:“基本工资+提成”构成。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提成以每月 日至次月 日期间销售总额为基数,并按照相应的提成比例进行考核。
3、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他绩效部分依照上条。
4、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期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
第五条 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的甲方劳动纪律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款:
1、严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未经请假善自离开岗位的,按照旷工处理。
2、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对甲方所属分类文件及财务的交接。
3、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名誉和利益。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与乙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2日)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并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务,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乙方未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的,按照有关规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 方:
签字日期: 方: 乙签字日期:
超市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户籍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议,自愿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作。
第三条 甲方在保证身体健康的状况下,安排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直至营业结束。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按门店的经营效益与个人表现来核定。
第六条 转正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元,次月15日为发放日。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的财产。
第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其它: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内部规定、标准规章等,若因乙方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因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吉泰时代购物中心(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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