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农民工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5-27 15:00

写信不仅能培养一个人语言的连贯性,而且还可以培养其良好的思维逻辑能力。那么,写给农民工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写给农民工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写给农民工的一封信范文一

广大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

感谢你们为利川经济发展和建设做出的贡献!温馨提示你们劳动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你们:

一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有工商营业执照)工作,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熟人,以免发生意外。

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如果是跟“包工头”出来干活,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工资,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留作证据,同时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有凭据。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结算单、工资表、出入证、考勤表等证据。

三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建筑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四是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请一定要在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以便我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五是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市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都可以受理你们的投诉举报,符合立案条件的,我局将及时快速的处理。同时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维护权益。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

写给农民工的一封信范文二

建筑业农民工兄弟们:

你们好!热烈欢迎你们来到怀化务工创业,感谢你们为怀化城市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在此,我们衷心地感谢你们,并真诚地道一声:农民工兄弟们,你们辛苦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身处工程建设一线,你们的安全牵动着你们父母和妻儿的心。建筑业是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近年来各地脚手架、支模架坍塌事故频发。2014年12月29日,北京清华附中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导致现场作业的钢筋绑扎工人死亡10人、受伤4人;2015年1月2日,湖南郴州一工地发生坍塌事故,导致6人死亡、5人受伤。发生这样的人身伤亡事故使我们十分痛心,深感施工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我们诚恳地提示农民工兄弟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请牢记珍爱生命,从我做起,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在施工时一定要拒绝使用变形、锈蚀和未做刷漆的不合格钢管等。小小的一根钢管也许会变成致命的匕首,让侥幸变成血的教训,遗憾终身!如有工地违规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可向市质安监站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45-2234197),我们将及时进行查处。

希望农民工兄弟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利用夜校加强学习,在建设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切记:侥幸是误区,违章是禁区,安全才是福区。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怀化建设者的安全,为美好生活的实现,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再立时代新功,再创历史辉煌!

值此2015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农民工兄弟们新春愉快,工作顺心,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5年1月29日

写给农民工的一封信范文三

亲爱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为庆云县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为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您:

一、汲取教训、安全意识不放松

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意味着一条甚至多条鲜活生命的终结,都要造成很多个家庭幸福的破碎,你们的安全牵动着父母和妻儿的心。我们诚恳地提示农民工兄弟姐妹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请牢记珍爱生命,从我做起,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动火作业一定要做好防火措施,在施工时一定要拒绝使用变形、锈蚀和未做刷漆的不合格钢管等。小小的一根钢管也许会变成致命的匕首,让侥幸变成血的教训,遗憾终身!

二、务必签订劳务合同,将有关务工材料保存完整

根据德建发【2015】14号文件,我们已经要求全县各施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给你们发放工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和麦收、秋收、春节等重要节点前,必须及时结清工作量,足额支付工资。如施工单位未与您签订合同,未按月发放工资或在麦收、秋收、春节前未结清工资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为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请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标准、考勤制度、工资发放时间等相关内容。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材料,否则可能造成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产生劳动纠纷。

三、要合理合法讨薪

如发生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你们要及时与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协调不能解决的,可派代表向我局施工股及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存在劳动争议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您也可以依法向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切防被引入恶意讨薪误区

许多农民工朋友在讨薪过程中,很容易受诱导而产生情绪过激,出现拉横幅、聚众闹事等极端方式,这种行为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敲诈、勒索、胁迫有关单位支付工程款、材料款,涉嫌欺诈或蓄意闹事的,明显属恶意讨薪范畴,这些行为均是违法的。对恶意讨薪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公安机关今后将严厉打击处理。

如有工地存在安全隐患,可向安监中队进行投诉(电话:0534-6019768),如有建筑劳务工资欠薪问题可向施工股进行投诉(0534-6109757)我们将及时进行查处。

祝农民工兄弟姐妹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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