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伴成长的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7-01-03 11:44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法制手抄报要怎么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伴成长的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的图片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图一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图二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图三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图四

法伴成长的手抄报的资料

法律常识宣传资料

1、青少年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法律?

(1)应该掌握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深入了解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

(2)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

(3)要具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具有挫折意识。

(4)要有勤奋的精神和执著的追求。

(5)要具有坚强的自制力,具有健康的情感。

2、青少年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青少年的年龄界限定在13周岁至25周岁。它既包括一部分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学界关于青少年犯罪是界定于此年龄段);也包括一部分19—25周岁的已成年人(统计青少年犯罪率即界定于13—25周岁)。

3、开展普法活动对青少年有什么意义?

可以增加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同时可以减少青少年犯罪率。因为青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对法律,对社会的认知感很模糊,所以可能会产生不健康的心里,如果受 到不法之徒的诱使,还可能会导致犯罪!所以开展普法活动对青少年对社会都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这样可以使社会更安定,而且还可以使青少年有良好的心里素质。

法制小故事

因朋友与女友私奔没有路费,为哥们义气,法肓少年周某(系未成年人)帮助朋友罗某(未成年人)抢劫学生,共抢赃款200余元。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因好友刘某与其女友外出务工没有路费,为了哥们义气,被告人周某便打起中学生的注意,伙同罗某(已判刑)窜至罗山县一中学门口,拦住该校学生杨某等4人,向他们要钱无果后,便将4名学生挟持到学校后面的空煤场内,对其中三名学生拳打脚踢,并用捡来的木棍殴打三名学生,共抢走三名学生261元,后被告人周某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周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体现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制名人名言

1)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英)洛克《政府论》

2)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3)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4)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5)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6)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7)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战国)管子

8)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9)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10)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托克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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