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的核心思维

发布时间:2017-01-12 15:04

互联网革命日益紧凑,互联网思维由以下八个核心理念构成:

大数据的核心思维

第一,用户思维。

互联网思维最重要的,就是用户思维。即在价值链各个环节中都要“以用户为中心”去考虑问题。从整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建立起“以用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只有深度理解用户才能生存。没有认同,就没有合同。要遵循三个法则:一是得“屌丝”者得天下。成功的互联网产品都抓住了“屌丝群体”、“草根一族”的需求。二是兜售参与感。按需定制和在用户的参与中去优化产品。三是体验至上。用户体验从细节开始,让用户有所感知,并超出用户预期,带来惊喜。用户思维体系涵盖了最经典的品牌营销的Who-What-How模型,Who,目标消费者——“屌丝”;What,消费者需求——兜售参与感;How,怎样实现——全程用户体验至上。

第二,简约思维。

互联网时代,信息爆炸,用户的耐心越来越不足,所以,必须在短时间内抓住他。要遵循两个法则:一是专注。专注才有力量,才能做到极致。苹果就是典型的例子,1997年苹果接近破产,乔帮主回归,砍掉了70%产品线,重点开发4款产品,使得苹果扭亏为盈,起死回生。即使到了5S,iPhone也只有5款。二是简约。在产品设计方面,要做减法。外观要简洁,内在的操作流程要简化。Google首页永远都是清爽的界面,苹果的外观、特斯拉汽车的外观,都是这样的设计。

第三,极致思维。

极致思维,就是把产品、服务和用户体验做到极致,超越用户预期。要打造让用户尖叫的产品。尖叫,意味着必须把产品做到极致,超越用户想象使其惊叫。有三个方法:第一,“需求要抓得准”(痛点,痒点或兴奋点);第二,“自己要逼得狠”(做到自己能力的极限);第三,“管理要盯得紧”(得产品得天下)。服务即营销。为顾客制造惊喜。站在顾客角度提供细致的个性化服务。

第四,迭代思维。

这是一种以人为核心、反复、循序渐进的开发方法,允许有所不足,不断试错,在持续迭代中完善产品。有两个要点,一个“微”,一个“快”。小处着眼,微创新。“微”,要从细微的用户需求入手,贴近用户心理,在用户参与和反馈中逐步改进。“可能你觉得是一个不起眼的点,但是用户可能觉得很重要”。二是精益创业,快速迭代。“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有快速地对消费者需求做出反应,产品才更容易贴近消费者。

第五,流量思维。

流量意味着体量,体量意味着份量。“目光聚集之处,金钱必将追随”,流量即金钱,流量即入口,流量的价值不必多言。要遵循两个法则:一是免费是为了更好地收费。二是坚持到质变的“临界点”。任何一个互联网产品,只要用户活跃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开始产生质变,从而带来商机或价值。

第六,社会化思维。

社会化商业的核心是网,公司面对的客户以网的形式存在,这将改变企业生产、销售、营销等整个形态。要遵循两个法则:一是利用好社会化媒体。二是众包协作。众包是以“蜂群思维”和层级架构为核心的互联网协作模式。要思考如何利用外脑,不用招募,便可“天下贤才入吾彀中”。

第七,平台思维。

互联网的平台思维就是开放、共享、共赢的思维。平台模式最有可能成就产业巨头。全球最大的100家企业里,有60家企业的主要收入来自平台商业模式,包括苹果、谷歌等。要遵循三个法则:一是打造多方共赢的生态圈。二是善用现有平台。三是让企业成为员工的平台。让员工成为真正的“创业者”,让每个人成为自己的CEO。

第八,跨界思维。

随着互联网和新科技的发展,很多产业的边界变得模糊,互联网企业的触角已无孔不入,如零售、图书、金融、电信、娱乐、交通、媒体等等。遵循两个法则:一是携“用户”以令诸侯。二是大胆颠覆式创新。一个真正厉害的企业,一定是手握用户和数据资源,敢于跨界创新的组织。

三、互联网思维的应用

目前,脱胎于互联网行业的“互联网思维”,正把影响力触角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个方面。

(一)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经济

互联网经济是基于互联网所产生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在当今发展阶段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即时通讯、搜索引擎和网络游戏四大类型。互联网经济是信息网络化时代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经济现象。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同时,中国网站数量为320万个,全国使用互联网办公的企业比例达83.2%。

2013年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已达到6004.1亿元,同比增长50.9%。 以电子商务为例,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超过1.8万亿元,中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国。互联网经济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用户体验至上。第二个特点是基于免费的商业模式。第三个特点是价值链创新。互联网免费的商业模式,本质上讲是通过免费获取巨大的用户群,然后在此基础上创造新的价值链。

面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发展,企业家及其团队要进行互联网思维切换。最为重要的是“以用户为中心”而不是“以厂商为中心”,需求分析要抓住用户的痛点、痒点、兴奋点,产品开发要让用户深度参与而不是闭门造车,注重用户体验而不仅仅是产品功能等。

(二)互联网思维与政府转型

政府不仅担负着引导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职能,更要深入其中了解互联网、运用互联网,用互联网思维指导日常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大力实施数据治国和数据强国战略。从政治层面来讲,大数据可以帮助政府实现三大价值:第一,透明的政府。大数据最核心的理念就是要建设开放的政府,这是大数据对于政府最核心的价值。第二,智慧的政府。大数据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公众在想什么,需求什么。通过让政府变得更加智慧,从而提升执政水平。第三,负责任的政府。通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更好的政府形象。

在大数据时代,各级政府要树立以下“五个意识”。

第一,数据即财富意识。

“大数据”之大,不仅仅意味着数据之多,还意味着每个数据都能在互联网上获得生命、产生智能,散发活力和光彩。人类可以分析和使用的数据在大量增加,通过这些数据的交换、整合和分析,人类可以发现新的知识,创造新的价值,带来“大知识”、“大科技”、“大利润”和“大发展”。数据将和企业的固定资产、人力资源一样,成为生产过程中的基本要素。

第二,数据即权利意识。

“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可以有效地反映社会民主和政府开放的程度。公众向政府要求更多的民主,越来越多的政府逐步将数字权利与其他财产权等有形公民权利放在一个“权利篮子”里提供给公众,公众有获取任何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数据的权利,因为他们提供了数据这种资产。2010年1月,英国政府数据开放网站(Data.Gov.uk)上线,同年5月,卡梅伦首相提出了“数据权”(Right to Data)的概念,他指出“数据权是信息时代每一个公民都拥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并承诺要在全社会普及数据权。

第三,快速迭代意识。

从项目的草稿版本开始,一直到最终版本结束,中途随着逐步完善而产生的各个版本称之为迭代。迭代是重复反馈过程的活动,其目的通常是为了逼近所需目标或结果。每一次对过程的重复称为一次“迭代”,而每一次迭代得到的结果会作为下一次迭代的初始值。这是一个试错和探索的过程。政府办事,以往的观念是任何事情都要十全十美,方方面面考虑周到才着手去干。现在,按照迭代理论,只要大方向看准了就应该立即行动起来,干起来比什么都重要,而不是讨论什么概念更重要。

第四,数据治理意识。

“大数据”时代是一个更开放的社会、一个权力更分散的社会、一个网状的大社会。信息技术尤其是电子政务治理方式,促进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治理理论,其核心观点是主张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的目标等途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涉及的核心问题就是权力多中心化以及由此引发的主体多元化、结构网络化、过程互动化和方式协调化的诉求。“大数据”时代要对数据进行治理,而非管理,避免出现数据的独享、集中和单向性,充分体现社会的开放性、权力的多中心和双向互动特性。

第五,个性服务意识。

数据挖掘技术可以根据用户过去的行为模式预测其信息的需要,为其配送个性化的信息,未来的语义网更是一个高度个性化的智能网络平台。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政务、政府微博等多种方式提供的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互动服务都强调了个人化的特色,网站向不同的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微博向群体特征明显的受众群提供主题比较鲜明的服务。

中国的大数据开发更重要的是意识革命。要求打破小数据时代的结构性样本分析的局限,完全颠覆存在数百年的因果理念,转而寻求大数据海洋里的相关性。第一,我国在数据的开放性、流动性、交互性上还远远不足。第二,在数据处理上的技术仍然不成熟。三,从政府层面来讲,信息公开并不理想。第四,数据的真实性也有问题,因为假数据比没数据对社会的危害还要大。第五,非结构数据的不足。

大数据给中国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正如《智慧政府:大数据治国时代的来临》一书所说,“大数据要求颠覆传统的、线性的、自上而下的决策过程,建立一个非线性的、去中心化的、自下而上的、发现群体智慧的方案编制模式。”这就要求政府更多地利用民众的智慧,让公众真切地参与到执政过程中,做到真正的政府公开,科学执政。

总之,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为我们走群众路线,推进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供了战略导向、技术手段和实现途径,值得高度重视和科学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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