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四个服从的思想汇报材料
四个意识是指:“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之所以成为逻辑上的必要条件,离不开一个关键词——“问题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下面是有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四个服从的思想汇报材料,欢迎参阅。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四个服从的思想汇报材料一
明确党员的义务,就是明确一个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对于党员个人来说,有了这个标准和尺度,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可以用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这个标准和尺度去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便于用它来检查和衡量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和督促党员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还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一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义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守党的纪律。如果只是空洞地说要“遵守党的纪律”,而并不知道党的纪律的内容,以及违纪的处理,要认真、全面履行这条义务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就必须学习好、理解好这八项义务。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难”。比如“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义务,为什么履行起来“难”,“难”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些“难”?只有通过研究,才能统一思想,把握尺度,找到严格履行的办法和途径。又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好一些,而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欠缺一些。这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是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处。那么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是没有用处呢?显然不是。在学习方法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理论有许多的制度和方法,如参加党校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等。那么,基层党员如何学,要建立哪些适合基层党员的制度和方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研究中解决。在提高认识的同时,更应严格履行。
三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履行。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总之,只有结合工作岗位来全面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四个服从的思想汇报材料二
7月1日下午,司法局党组按照丰学办字[2016]3号通知要求,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了以“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使全体党员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政治觉悟。
一、高度重视
6月30日,接到关于做好7月份党员“固定学习日”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认真的传阅,并责令政治处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通知,并附“固定学习日”《专题学习讨论具体内容》,要求大家按照具体学习内容进行认真准备,撰写出以“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为主题的发言提纲。全体党员按照要求都做了充分的准备,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个学习日固定在7月1日的重要意义。
二、组织严密
7月1日下午,局党组及班子全体成员率全体党员集中组织开展以“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为主题的学习讨论。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永德主持并首先发言,其他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都按照提纲发言,使“固定学习日”气氛浓厚。
三、学习提高
学习交流中,全体党员一致认识到,所谓党员义务,就是每个党员对党、对人民应尽的责任,是一种规范和约束,是一个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强化“四个意识”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四个服从”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根本,是我们党,我们每名党员行动的准则,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不然作为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大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安永德提出,“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我们通过这个“固定学习日”,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纠正错误,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四个服从的思想汇报材料三
学习贯彻党章,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学习、宣传、贯彻、维护好党章,必须强化“四个服从”,做到“三个坚持”。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早在1929年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主席就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他是这句话的第一践行者,虽然受过三次大的“处分”,历史证明这三次“处分”都是错误的,但是毛泽东主席能在不放弃自己主张的同时,顾全大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七大以后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都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并不断加以补充、发展和完善,充分说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强有力的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可以说,对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每个党员干部都“知道”,也讲的出来,但有些干部未必就充分“认识”到了,否则也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一定要准确把握党的组织纪律的基本内容,深刻认识“四个服从”的基本要求,并严格按照“四个服从”的规定抓工作、抓落实,真正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只有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的各项法定职权才能真正履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顺利发展。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自觉地坚定地依靠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则是代表人民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完全一致的,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因此,在人大行使职权的实践中,必须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二是人大的各项重要工作和活动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人大在制定工作计划中,在行使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中,在部署重要的活动、安排重要的会议中,都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理解和支持。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和意图。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安排好人大工作和活动。在行使人大各项职权中,要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落实同级党委的决策,实现党委的意图,把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统一起来,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党委也要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各级党委要树立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经常主动地听取人大工作汇报,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协调解决人大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
二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基本原则,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人大工作中贯彻民主集中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及时修定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活动制度》、《县政府组成人员与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工作制度,促进常委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还是批准决定重大事项、开展人事任免等,都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和凝聚广大党员的共识,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三是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个人无权,权在集体,任何人,包括主任、副主任,都是一人一票,没有加权系数,通过决议决定和选举任免,都要采取票决的办法集体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过半数为通过。通过集体行使职权,使作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更加符合实际。
三要始终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各级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一是不断强化为民意识。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作为人大工作者,要牢记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责任,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经常想一想人民群众最需要什么,最盼望什么;要不断增强政治素质,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要立足基层代表工作实际,切实加大组织引导力度,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要积极搭建平台,让代表履职的渠道更便捷,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各项工作制度,拓宽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群众的渠道,实现代表与选民、群众,常委会与代表、群众这两个民意渠道的畅通融合;要抓好建议办理,让代表说话管用,着力构建人大、政府、承办部门和人大代表多方联动的合力督办工作机制,通过办中跟踪督促、办后追踪问效这样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有始有终;要抓视察调研和审议评议,让代表为民代言、为民把关,激发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正能量,依法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让人大代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娘家人、主心骨。三是着力突出工作重点。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更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中。要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不仅要高度重视事关发展的计划财政、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还要持续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人大工作与发展大局紧紧相扣,与群众呼声息息相应;要坚持依法履职与跟踪问效并重,对那些经济社会发展中推进难度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和问题,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评议等工作方式,适时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不仅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还要采取听取其评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现场察看其整改落实结果、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望等方法,一抓到底,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没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就没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成效。人大工作树立群众观念,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摸实情、讲真话、求实效,把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摸清实情、找准问题、寻求对策,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凡是常委会的重要议题,事前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凡是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评议、专题询问,都要具有针对性,重在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一联五帮”、“双包双促”和“联镇包抓后进村”等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防腐拒变、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和人大工作者的务实作风。
总之,“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只要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依法履职促发展,就一定能沿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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