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国家规定2016广东省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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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不仅是妈妈关心的事情,准爸爸也很在乎。那你知道2016广东省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2016广东省产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2016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一、旧条例对于产假的规定如下: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新条例对于产假的规定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三、新政前后产假对比
(一)生育假对比
1、2016年元旦前
产妇:98天~178天不等
一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一胎产后可申请)+15天晚育假=148天;
一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一胎产后可申请)+15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假=178天;
单独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
单独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剖腹产假=128天;
丈夫:陪产假10天。
2、2016年元旦后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丈夫:陪产假15天。
(二)婚假有变
1、2016年元旦前: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假期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2、2016年元旦后:晚婚假取消,只剩婚假3天。
2016广东省产假延伸阅读
广东男人陪产假相关规定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一般产假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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