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效应是什么
品牌效应起源于西班牙的游牧民族,是品牌在产品上使用,为品牌使用者所带来效益和影响;是指由品牌为企业带来效应,它是商业社会中企业价值的延续,在当前品牌先导商业模式中,意味着商品定位、经营模式、消费族群和利润回报。
品牌现状
品牌效应是商业社会中企业价值的延续,在当前品牌先导的商业模式中,品牌意味着商品定位、经营模式、消费族群和利润回报。名牌效应,当然可以带动商机,显示出消费者自身身价的同时,也无形中提高了商家的品位,好让更多的高层次消费者光临店面。这只是针对小商家而言的,而对于大厂家,意义又有所不同。
名牌带来的是大量劣质的冒牌,因为他们永远相信中国的一句古话: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各种冒牌抢占市场,而真正的名牌,为了保住自己的消费市场,只好作出降价的选择,但这又正中冒牌商们的下怀,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用低价出售他们的所谓名牌,从中博取暴利。
商标
中国产品从产量规模来看,名列世界前茅,但在国际市场上始终低人一等,即使是同等质量、同等规格的同档次产品,其售价总是比世界强国要便宜许多。究其原因,就是缺乏国际叫得响的区域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意识及维护品牌的意识较差,中国企业相互压价的恶性竞争严重。办理注册商标,从商标设计、查询、公告到正式使用,其程序复杂,专业水平要求高,大多数中小企业及个体户的文化素质还很难适应。分散注册商标成本高,成功率低,且后续投入难以得到保证。评选驰名、著名及知名商标,往往都要参照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的近3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如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中排名以及广告投入等因素,因此单个企业创名牌的难度相当大,对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尤其如此。
品牌及其包含的商标、质量标准、管理体系三个内容,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它确保了使用这一品牌的商品必然出产的是精品,为开拓市场带来好处。长期以来,国内许多行业虽然极其发达、企业众多,可是却鲜有在全国和全球叫得响的品牌。由于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生产和营销的主体过于分散,导致在市场上竞争力薄弱,有时内部还会出现恶性价格竞争。以集体形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可以把中小企业力量集中起来,整合资源,形成拳头产品,统一管理,统一品牌,形成合力,壮大规模,共同创立名牌,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能力,形成集团优势,弥补企业规模较小的竞争劣势。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发展正进入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高端时代。一个高端的、区域性的集体品牌,能够让区域内的企业处于公平起跑线上,促进团结、促进技术进步。为今后在资源、环保、能源、人才培训、科研等基础问题上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基本条件。佛山的“佛山陶瓷”、南海的“盐步内衣”,中山市的“古镇灯饰”,东莞市的“虎门服装”,广州的“新塘牛仔服装”等,分别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旨在加大自主区域品牌创立意识,提升区域品牌核心竞争力,用法律手段加大力度,保护这一产业区域品牌不受非法损害,打造出更多叫响全球的区域制造与流通业品牌。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有: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则不必提交。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时不必签定许可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的这个期限只是一年。
有商标才有品牌,有了品牌才有名牌,有了名牌才能提高区域特色产业的竞争力。集体商标注册对于带动产业化经营,提高竞争力大有裨益,甚至是必由之路。因为集体商标是“由众多的自然人和企业组成一个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共同申请一件商标,并共同使用”,因其使用的特殊性,能够达到为产品节约成本,保护产业,创出品牌和规模效益的目的。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最大好处是:在不改变单个成员身份的
条件下,可以通过共同使用统一的商标把所有单个成员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效组合起来,形成数量优势,显示规模效应。
申请注册了集体商标后,凡是享有这一品牌使用权的会员企业,就理应遵守相关法则法规,不得采取恶性压价的不良竞争手段,否则就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注册了集体商标,就对那些只顾自己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的部分企业,有了法律约束。今后还可以集体展团的名义去租展位,去参加精彩的国内展、国际展,争取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甚至在反倾销应诉中,也可以较低的成本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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