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基本介绍

发布时间:2016-11-10 14:18

连锁店是指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发、零售等行业,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在中国其实早已存在“表面连锁”的实体,但并未冠以“连锁”二字,在改革开放前,众多的经营门店即已存在,只是分属政府部门所管辖,且无竞争,更无经营及利润上的压力,所以也就没有思考突破瓶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对连锁业的接触与研究,可说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外商进入中国市场且欲抢占零售市场后,无论政府官员、学者或所谓的企业家才从“谈判”中学习,也因为这无数次的“谈判”经验,使学者开始研究什么叫连锁业,更兴起学者、专家、官员等赶紧到香港、泰国、日本、美国等地区考察连锁店,而这一考察热潮确保给中国的流通业一个改革的新路,或许因为功力不足,造成相当多的连锁店只是招牌的一致,根本谈不上统一进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等连锁店的精髓。

连锁店基本介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物品从生产到销售皆有一定的流通管路,也就在这样的体制下,通过学者专家考察后对连锁业的鼓吹,各行各业便吹起了连锁之风,接着号称连锁却无连锁之实,搞了几年下来也尝到苦头,如资金不足、管理技术不佳、配送效率不好等问题,正因为如此才思考开放引进外资在特区及沿海开放的六大城市做“试点”,但在引进的过程中,却有种种的限制。

连锁店经营特点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专业管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

连锁店划分标准

连锁店与直营店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权和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划分,主要区别在于:直营店主要是指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如重庆沛客服装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服装销售店面:流行前线、沛客服装店。

连锁店一般来讲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自己在各个区域的市场,开几家或更多的直营店,大家讲的连锁店实质也应当是一种直营店,简单讲,多家直营店就是连锁店喽,在所有权上理所当然属于公司了,一般来说,连锁店有着统一的CI。

加盟又称特许经营,加盟者与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需要备案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只是个人协议),不是任何公司都有资格招加盟商的,特许人(公司)除了具备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外,还应该有自己的直营店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两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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