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 14:28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 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那么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定义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位于一国境内的承包人,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作为发包人(或称雇方)所委托的、位于发包人所在国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接受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并支付酬金。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1、工程承包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工程承包合同是当事人间以完成一定工程建设项目为内容的合同。

3、工程承包的项目,是通过国际性招标成交,其合同方式不同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而是由一系列合同文件组成,称为合同文件。

通常包括以下文件:

①招标通知书;

②投标书;

③中标通知书;

④投标须知,这两个文件是雇主愿将某项工程交付承包人承包的证明;

⑤合同条件,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是整个合同文件的中心;

⑥协议书,有关合同的具体内容,已在合同条件和其它文件中写明,协议书是表明双方达成协议的意愿,相当于一般承包合同的确认书。

4、工程承包合同带有包干和一揽子交易的性质。经雇主同意,承包人也可以将其中一项或几项任务分包出去,同其他人再签订分包合同。但主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及他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负责。

5、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勘探与工程评价;初步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及建材的采购;施工安装;人员培训;试车等等。

6、承包人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又一重要特征。按现行国际惯例,国际工程承包一般通过投标方式成交,且在开标后,对标价不可再行修改。

7、国际工程承包一般需要动用巨额资金。雇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机构作为雇方,往往没有能力或不愿意使用自己的巨额资金,而是需要国际金融机构。

8、网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往往要延续一段相当长的时期。

此类合同有一个典型问题,即订约后,履行合同的经济或政治环境有时会发生根本性的,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改变。因此,此类合同除通常的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习惯上还要列入诸如价格调整或保值条款和艰难情势条款。根据这一条款,若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条款,但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有义务进行谈判,探求如何使合同适应环境,如调整价格、延长完工期限或对合同原条款作其它的改动。

知识拓展

参加国际工程承包的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在确定报价价格时,必须对报价货单中使用的价格术语的含义和内容有十分清楚的了解,以免由于误解而造成经济损失。

②鉴于国际性投标的报价都指定一种外币为计价单位。国内投标人由人民币定价的商品价格必须按该外币对人民币比价的汇率拆换成外币进行报价,同时,根据国际投标制度的规定,投标的标价应是一种终局不变的价格,开标以后不得再行更改。

因此,投标人在确定报价价格时,除必须广泛掌握国际市场的动向,认真估计其标价的竞争能力以外,还应考虑汇率在以后相当时期内的预计升降趋向,以免由于汇率的急剧波动而招致经济损失。

③按我国现行外贸体制的有关规定,凡未经批准有权经营工程承包和劳务出口的企业,均无权直接进行国际性投标,这些企业如欲参与工程承包,必须委托合格的专门公司作为代理人进行投标和签约。这样,承包人就须向其代理人支付一笔代理手续费。因此,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标价时,必须把这一因素考虑在内。

④按现行国际工程承包的投标惯例,投标人需提交银行担保。银行对投标人作出担保并出具银行保函而向投标人照章收取的担保手续费,也应在确定投标标价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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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 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 、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 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3)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4)制定标底 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2.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3.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 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

4.评标与决标 开标以后即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其它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 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

决标是根据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 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环节,对未中标的人一般可不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承包人中标即可。

5.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谅解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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