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的安全教育警示篇观后感

发布时间:2017-03-15 05:03

火的安全警示篇观后感一

不管是经过学习、了解其它的地方或单位,防火要求是要根据自己所处环境、性质等情况作出(制定)应该适合、而且符合消防要求的措施(消防规范称为“预案”),如果是单位等公众场所,还应该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习(演练),以达到万一发生情况后能“处事不惊”,有序地进行扑救和人员的疏散。在火灾事故中,有85%的火灾是由电气原因而引发的,所以在消防问题上,首先应该和规范的用电标准一样,电器设备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规范、安全的标准来使用绝对禁止违规甚至是违法用电现象的出现。还有,对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使用、存放等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的规范来进行,总之,一切必须按照规范、符合消防的要求。如果是公共场所,还必须留有用于应急的“逃生通道”和有关消防器材,并且保持畅通和设备的良好;公共场所的室内装饰等设施,不得用易燃、有毒物,应该选用或尽量使用符合要求的防火材料。单位对消防工作,应配备专业或具有资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单位的消防安全的有关工作。基本要求为这些,其它则根据各单位情况进行配备和调整。

火的安全警示篇观后感二

自从人类懂得使用火以来,火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诚然火能为人所用,但如果失去控制,却同样能带来巨大的伤害。都说水火无情,城市生活中,火灾犹胜水灾。一旦大火烧起,就会迅速蔓延,扑灭困难。新疆乌鲁木齐南郊山区山沟内的煤田大火,从清朝时就在燃烧,直到04年才被扑灭。而从古到今,惨死在火魔中的生命更可谓是不计其数了。

俗话说聪明人从他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普通人从自己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傻子不从任何事故中吸取教训。这次选了08年发生的一些火灾案例,希望我们的员工都能从中吸取晚上,晚修回来,打开电脑,习惯性地随即打开温博。一看,推荐栏里更新了好几篇文章,发现都是有关火灾的。然后,迫不及待的打开它们,越看文字,越看图片越觉得可怕,一天之内可以发生这么厉害的事儿,而我们人可以在一天之内就消失地无影无踪的,足见人的生命之脆弱,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折腾。

记得,中午也曾开过电脑,匆匆忙忙地进过温博,那时候,还没有这样触目惊心的火灾新闻啊,原以为今天也会像平时那样平平常常过的。原先曾明确听说的58省道分泰线,今天会举行通车仪式的,可是,作为泰顺的这儿,似乎一点消息也没有,平静的出奇。于是,我们猜想,是不又被延迟了啊,否则那场面肯定不亚于瓯海大道的通车仪式的。只是,没想到,盼不到好消息,却意外等来了特大火灾的新闻,又有那么多的人员伤亡,能不让人震惊吗?

真的是,多出了好多震惊,今晚。 教训,做安全生产中的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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