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经济的论文_浅谈绿色经济的论文
绿色经济是一种融合了人类现代文明,以高技术产业为支柱,求得人与人之间平等竞争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能够持续发展的经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绿色经济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绿色经济的论文篇一
《 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的关系解析 》
[摘要]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的理论来源、价值目标、评价指标、演化历程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存在着共通之处,但其侧重点又有着细微差别。绿色经济是绿色发展的起点,绿色发展包含着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经济是实现绿色发展的路径之一,促进绿色发展是发展绿色经济的最终目标。清晰梳理二者的关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绿色发展理念的现实价值。
[关键词]绿色经济;绿色发展;关系
一、研究背景简介
自20世纪中期开始,随着全球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如废弃物、噪声、农药、大气等污染危害、能源稀缺的潜在危机、淡水资源匮乏、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森林和草地资源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和全球变暖等环境和生态问题成为世界性议题,特别是美国女作家蕾切儿・卡逊于1962年发表的著作《寂静的春天》,唤醒了二十世纪以后的人类绿色关怀和绿色意识。
伴随着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冲突日益尖锐,人们最初提出“绿色经济”的思想,试图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环节应对环境和生态危机,例如2010年中国政府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与环境、生态的联系日益密切,“绿色发展”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在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中国首次把“绿色发展”提到“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笔者查找目前已有的文献,发现尽管两种理论的单独研究较为丰富,但未找到关于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二者关系的直接研究,已有的资料大多将二者等同于一个概念,或者等同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因此本文试图清晰梳理“绿色发展”与“绿色经济”的区别和联系,准确界定二者的内涵与关系,从而有助于后来者的研究,以及更好地理解绿色发展理念的现实价值。
二、概念解析中的比较
绿色是自然界中一种常见的颜色,是很多种类植物的原色调,最多见于万物复苏的春天,象征着清新的自然、友好的环境、带有活力的生命以及宁静舒适的生活等。中国学者黄志斌先生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分别从感性直观、知性分析和理性综合三个层次来阐释绿色的内涵;首先将感性直观中关于“绿色”的视觉性、联觉性、象征性认识综合起来,其含义;蓬勃的生机、旺盛的活力、绵延的生命;其次从优先考虑环境属性的角度阐明了“绿色”知性分析的含义:节约、回用、循环;最后在感性直观、知性分析含义的基础上,厘清了“绿色”的哲学意蕴;生生、协变、臻善。“绿色”概念既有其直观感性层面的表象含义,亦有其技术应用层面的本质规定,还有其深藏的哲学意蕴,而这就是本文中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内涵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决定了这两个概念在本质上的相通性。
“绿色经济”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学者大卫・皮尔斯等发表的《绿色经济蓝皮书》中,将其定义为“一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式”。目前世界组织和国内外学者关于绿色经济的定义颇为丰富,总体上都认可绿色经济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形式,例如中国学者刘思华认为“绿色经济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知识经济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形态和形象体现,是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物质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的代名词”:另外绿色经济的目标可概括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增加经济、环境和社会福利,最终改进人类福祉其特征可简单概括为能源低消耗、资源高利用和可持续状态等:具体内容包括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绿色工业、绿色技术、清洁交通、水资源管理、废弃物管理、土地管理等。
尽管研究生态与发展关系的问题很早就是人类思考的热点,但“绿色发展”概念最早只能追溯到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里,并且只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通俗性代称,其要义是通过发展理念与发展模式的革新,解决人类正面临的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困境,也就是实现一种可持续的发展。目前国外关于绿色发展的相关理论较为分散,以致于有多种名词的提法,例如一些国家倡议的绿色增长、绿色经济等观念,等同于广义上的绿色发展概念。但国内外学者在提及绿色发展概念时,均重点强调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的终极目标都是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增进人类福祉。
不过绿色发展从最初关注的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与生态可持续性,一定程度上与绿色经济的概念相吻合,随后逐渐扩展为如何整体构建一种可持续的经济、自然和社会系统。结合国内学者的研究,其内涵可简要概括为原则上强调人、自然、社会的一体性;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的制约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增加人类绿色福祉;具体内容包括绿色生态发展、绿色经济发展、绿色政治发展、绿色文化发展、绿色社会发展五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子系统。
三、二者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
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之间二者的理论来源、价值目标、评价指标、演化历程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存在着共通之处,但其侧重点又有着细微差别。
首先,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球生态环境却进一步恶化,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的关系成为经济学家研究的重点,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和脱钩理论成为绿色经济的理论基础。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假说认为,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恶化程度之间的关系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即环境质量会随着经济增长先恶化后改善;脱钩理论认为,当经济发展不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即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资源利用等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不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则呈脱钩关系,反之,则呈耦合关系。
因此绿色经济的侧重点在于关注经济增长与资源利用和环境质量的直接关系,并从经济层面提出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事实上,关于生态环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自17世纪的古典经济学家已经开始关注,例如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指出劳动创造财富的能力并不是无限的,这是要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
由此可见,绿色发展与绿色经济的理论源头基本一致,但早期学者的研究不单纯是从财富增加的视角思考问题,也不局限于经济学领域,尤其是随着人类绿色意识的觉醒和发展理念的转变,人类的绿色发展延伸至人口学、生态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绿色发展的理论基础亦来源于众多学科理论的交叉分析。 其次,尽管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一种可持续发展,但其侧重点略有差异,“绿色经济”期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护生态和环境,更多注重经济系统对自然和社会系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经济、自然与社会系统的整体可持续发展。因此,绿色发展的价值目标要远远高于绿色经济,不偏重于经济系统,而是要经济、自然、社会系统三者整体协调,共同发展。
换言之实现绿色发展也是绿色经济的目标追求。二者目标的细微差别亦导致评价指标体系的不同,目前国外未有明确关于绿色经济或绿色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的欧美发达国家均是从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来衡量一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状况,例如瑞士最早创建了瑞士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M0NET),涵盖了健康、收入、社会治安、生物多样性、能源消耗等多项指标,涉及了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的各个方面,整体而言,这个指标体系更符合绿色发展的内涵要求而中国自2010年开始每年发布中国绿色发展指数,从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经济增长绿化度和政府政策支持度三个方面,全面评估中国各省市的绿色发展情况。
另外,我国学者建立了实证研究中的绿色经济评价体系,例如学者张雪花、张宝安提出“以碳产出水平、碳排放水平、低碳资源、人民生活等四大方面为准则建立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来衡量绿色经济。综述所述,虽然二者的评价指标存在众多重叠的地方,但绿色发展涵盖的范围依旧大于绿色经济,而发展绿色经济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最后,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相关理论,绿色经济和绿色发展观念的诞生,最早一定是源于人们对于技术进步、工业发展带来的生产力飞速发展进程中导致一系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危机的反思和觉醒。起初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实现生产力发展、物质财富增加、经济基础充实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即绿色经济层面的思考,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人们的物质生活达到一定的水平,对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有了更高的要求,人们的思考点不仅仅重点停留在经济系统对自然、社会系统的影响上,而是开始研究经济、自然、社会三个系统之间如何实现和谐、均衡、协调、统一及共赢的发展。因此,将绿色经济视为绿色发展的起点和组成部分有一定的合理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绿色经济和绿色发展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绿色”前缀体现了二者在概念上的相通性,均包含着直观层面的生机活力、技术层面的“节约、回用和循环”以及“生生、协变、臻善”的哲学意蕴,但二者的概念界定存在较大的差异,绿色发展的范畴比绿色经济的范畴更为宽泛,绿色发展概念包含着绿色经济概念。绿色经济是绿色发展的起点,绿色发展包含着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经济是实现绿色发展的路径之一,促进绿色发展是发展绿色经济的最终目标。辨析二者关系有助于后来的研究更加清晰、准确地使用这两个名称,并有助于深入理解“绿色发展”不仅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指导中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同样也为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全球的生态安全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研究视角和新的治理策略。
关于绿色经济的论文篇二
《 绿色经济与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完善 》
[摘要] 发展绿色经济是解决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的基本方式,然而,绿色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关的制度保障才能实现。政府采购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形式,政府采购的绿色化将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 绿色经济 政府采购 制度
一、绿色经济与产业生态化
肇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运动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犹如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成为对其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影响最重要的力量。绿色经济就是在这一运动的冲击和涤荡下,在经济学领域中形成新的研究课题,并形成对传统经济思想和发展方式的深刻反思。在传统的经济学那里,经济活动的目标是对个人的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经济学也被定义为:“研究人们如何进行选择,以便使用稀缺的或有限的资源(劳动、设备、技术知识)来生产各种商品(如小麦、大衣、音乐和导弹),并分配这些物品以供消费”的“关于选择的科学”。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提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而传统经济学中,劳动对自然的调整和控制很少考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长远的影响。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大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现实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绿色化即经济生态化。产业是绿色经济的支柱,产业生态化是实现绿色经济的基本途径。通过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绿色产业,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产业发展的革命性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始于农业,传统农业的发展强调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结果是增加了农产品产量,却使农业资源退化。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产业生态化,必须确立绿色发展战略,完善相关的制度,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快速转化。
二、绿色经济发展的机制分析
绿色经济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是一种融合了人类现代文明,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能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是市场化和生态化有机结合的经济,也是一种充分体现自然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经济。它是一种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有机结合的良性发展模式,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产物。
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因此,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人们选择了经济发展,但这造就了后工业化时期环境资源的困窘。传统经济的发展只将资本、技术、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而在绿色经济中环境也成为基本的要素,成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绿色经济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标,将环保技术、清洁生产工艺等众多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通过有益于环境或与环境无对抗的经济行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绿色经济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
如何实现环境由公共产品向私产品的转换,使环境具有交换价值,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的核心。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与市场是最基本的手段,然而,政府与市场机制的适度作用是制度选择的关键。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公共财产特点,市场手段所能适应的范围和规模将比政府干预更受限制。政府干预虽然在处理环境问题和环境物品产出方面,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这不意味着它就是比市场力量更有效率的替代方法。
所以说,政府与市场在解决环境问题中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可言。应该承认政府在解决环境问题中有着不可质疑的主导作用。不过,这种主导作用不是去取代市场的可能作用,而是为创造或培养市场创造条件。绿色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刚刚起步,环境的公共产品性往往使企业具有更多的搭便车心理,单纯的用“看不见的手”会阻碍绿色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在新经济发展的初期,应当更多地发挥政府机制的作用。
三、 政府绿色采购是绿色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
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完整体系,在绿色经济体系下的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是联系十分紧密的有机系统。绿色消费是绿色生产的目的和依据,也是绿色经济再生产的起点。可以说绿色经济都是围绕着绿色消费来进行的。政府绿色采购是绿色消费的一部分,政府绿色采购是指在政府采购体系中引入环境标准、评估办法和实施程序,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生产和消费。在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采购的国内市场往往受到较大的保护,各国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对本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民族产业的调控作用。在生产上,通过政府采购可以引导企业调整生产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强化环境意识,进行绿色生产;在消费上,可以引导绿色消费意识,形成合理的消费模式,减少对环境的压力,从而给政府采购市场一个强烈的信号:只有绿色的才是受欢迎的,才是有生命力的。
从国际上讲,政府采购在全球各国都属于该国最大的采购团体,其资金规模通常占GDP的10%到15%,2005年世界经济总额为44.4万亿美元,如果占经济的10%,政府采购就是一个4.4万亿美元的市场,如果占15%就是6.4万亿美元,而6.4万亿美元则相当于全球贸易的53%。2008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将接近3万亿元人民币,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我国每年用于粮食的收购资金达到几千亿元,巨大的资金支持使我国的农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后,市场主体要想在庞大的政府采购当中获得丰厚利润,就须增加在节能技术开发方面的投入,淘汰原有的部分落后技术。这不但有利于原有技术升级与更新换代,而且能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模式从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发挥引导作用,使节能降耗、保护生态愈来愈成为大多数企业与公民的自觉追求。因此,政府采购是否属于绿色消费格外受到关注。政府采购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经济活动,因此,推进政府采购绿色化成为绿色经济发展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
四、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绿色理念的缺失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对政府采购功能的定位单一。政府采购的历史表明,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满足政府自身需求的一种单纯购买行为,它还承担着拉动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贯穿相应的产业政策等职能,是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采购法》一直以节约资金和控制腐败为主要目的,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民族经济等功能被长期忽视,尤其是在发展绿色经济方面,只是概括性地提到保护环境,在具体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加入GPA (The Agreement onGovernmentProcurement)的临近,应当加强政府采购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和拉动,把绿色理念贯穿在政府采购制度中。
2.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的强制性欠缺
法律制度规范的性质有强制性、授权性等的区别,如果制度是授权性规范,那对于政府采购机关来说,采购的商品和服务就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执行或不执行绿色标准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既容易引起权利寻租,又使政府的采购监督得不到落实,更起不到对绿色经济的引导。从这个意义上讲,绿色采购实行强制性规范实属必然,不但如此,还需要明确违反这种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没有一定的责任承担,行为就没有拘束力,绿色采购难以得到落实。
3.绿色产品的认证制度不规范
绿色采购以绿色产品的存在为前提,而绿色产品的认证规范不健全,影响了绿色采购的发展。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识是绿色产品的权威凭证,但我国目前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偏低,在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占43.7%,采用ISO标准的仅占38%,尤其是在农产品上标准大多低于国际标准。另外认证不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生态产品认证手续混乱,认证标准不统一,经济、简洁、易掌握、易普及的检测手段尚未形成。而在国外则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制度,很多国家开展了环境认证:如德国的蓝天使标志、北欧的白天鹅标志、日本的生态标志、欧共体的环境标志等。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商标,用于证明产品在设计、生产、包装、使用和废弃过程符合环保标志。因此,明确绿色产品的标准和认证成为推动绿色采购的关键问题。
五、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1.确立绿色采购的基本理念,绿色制度供给应当具有公平性、效率性、可操作性
绿色采购既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措施,也是一种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理念。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世界各国为解决人、资源与环境问题而提出的新的发展观。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时,应当把保护环境的绿色采购理念作为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加以明确,并与其他的政府采购功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以强化人们的绿色采购意识。法律的理念、原则需要具体制度实施,因此,应制订具体的绿色采购制度,包括绿色产品服务的认定标准、认定机构、产品服务清单等。由于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我国刚刚开始,除了体现制度的强制性外,还要体现公平性、效率性、可操作性,使采购制度具有针对性、实用性,采购人员可以根据标准能简洁地判断所选择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属于绿色化标准。
2.公开的绿色信息披露制度
按着国际通行的做法,政府采购应当具有相当的透明度。信息透明主要是通过绿色采购清单制度实现的。绿色采购清单是政府有关部门认证的环境友好与节能产品为依据所编制的政府采购产品的清单。绿色采购清单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制度,如美国、日本都公布了自己的绿色产品,包括强制性和指导性清单。政府绿色采购涉及的重要问题就是必需全面掌握绿色产品服务的供应情况,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公布了国家认定的绿色采购清单(据统计,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颁布了70多项环境标志标准;已有1300多家企业、21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涉及汽车、建材、纺织品、电子产品、日化产品等行业),但绿色技术及新产品的不断推出需要政府建立权威的资料信息系统,动态地调整绿色产品与服务的标准范围,满足企业对产品服务绿色化升级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帮助采购者及时有效地进行选择,为经营者与政府采购部门提供便捷的交易平台。因此,必须建立涵盖政府采购信息、采购程序、招投标结果、监督结果、质疑投诉结果在内的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
3.完善对政府绿色采购监督制度
政府采购是运用公共资源和资金满足一部分人的要求,具有成本外部化,效益内部化的特点。为了保证政府机关在采购过程中确实考虑了环境保护的需要,必须建立明确的执法监督机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虽然也涉及了投诉质疑程序,但对于监管的具体机构不明,职责不清,救济不力。这就大大降低了绿色采购制度的效力。因此,应当从体制、手段、范围、力度等方面加强建设,例如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明确其职权和其监督的范围,明确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等。如美国就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集中负责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是保证政府采购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另外,在监督机制的设计上也应当强化社会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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