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制度有待规范
拆迁是把经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防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拆迁的相关法律知识。
拆迁制度有待规范
案情:
一段58岁的邱婆婆被3名年轻男子掐脖子、拖行数米远,并脚踩胸部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对此,涉事另一方江夏复江道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负责人称,婆婆阻拦拆迁工作,工作人员将其抬走。视频中并非殴打,而是考虑婆婆安全,将其“分开”。当事的婆婆是其中一家店铺的业主。因商户们未就赔偿问题与旧城改造项目部达成一致,对方先将墙砌好了,仅留了一个出入口。婆婆阻拦时发生了这一幕。邱婆婆说:“当时看到对方想砌墙,就站在那里阻拦也没说话,后来被年轻男子抬走,随后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其表示,身上并无伤痕,但全身有疼痛感。
拆迁制度有待规范
法律视角:
这又是围绕拆迁维权而引发的一起冲突也好,误解也罢,咱们暂且不说,单单就对“掐脖子、拖行数米远,并用脚踩胸部”如此激烈的肢体冲突,仅仅是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赔偿协议不成,“阻拦拆迁工作”所致,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规范拆迁工作,重点检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必须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各种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
否则,在行政地位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无从保证,何谈依法拆迁、依法征收、依法行政?希望我国行政部门在拆迁征收工作中也能拿出足够的耐心和爱心对待我们的被拆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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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程序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
拆迁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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