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探讨

发布时间:2017-03-14 14:38

论文摘要 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进行探讨,提出了具体对策:一是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明确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制度;二是推进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监管,强化政府行政监管;三是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制度;四是推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诚信体系。

论文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 民事法律责任 制度重构 执业责任

注册会计师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一种专家的身份,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其它机构或组织提供审计、财务、会计服务。199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相关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制。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执业活动中,由于自身的过失或过错,给他人或组织造成了损失,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主要包括民事责任。为此,笔者结合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如法制建设滞后、法律规定不统一、相关制度不健全等,提出了相应的制度重构措施,希望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和促进有所帮助。

一、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明确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制度

纵观我国在注册会计师方面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从大的方向确定了注册会计师以民事责任为主、刑事和行政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则;二是《注册会计师法》,此法律是注册会计师执法活动最直接的法律依据,而这部颁布于1993年的法律,有很多内容已经过时,特别是在实际操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规则急需完善。

借鉴国外在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笔者建议我国新应该及时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将民事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溶入其中,并将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构成要件、赔偿办法等进行明确,同时还要充分考量到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水平,实现法律在规制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时的指引、评价、教育、规范、强制等作用。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我国已将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纳入了法制建设轨道,财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也正在积极调研,笔者希望最终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能够溶入更多现代元素,在民事法律责任制度规范方面有所展现。

二、推进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监管,强化政府行政监管

基于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种种乱象,加强监管势在必行。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应该在行业自律监管和政府行政监管方面下大功夫,实行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主、政府行政监管为辅的运作机制。

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方面,要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审批和后续管理,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检查和运行控制,确保其在一个规范、法制的轨道上运作。对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要严格考试,加强证书注册管理,并重点要在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做更深、更细的工作。因为,在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中,由于道德滑坡和自身利益考量,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危害非常之大,这时就不仅仅只是本文所探讨的民事责任问题,而是上升到刑事责任方面了。

政府行政监管方面,虽然一些具体事务管理交给了行业协会,但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必须要在财政部门的监管下运作,一些硬性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的制订出台,必须要由政府主导,要运用政府的强制和权威对整个行业进行监管。同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监管,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保证行业协会的运作在国家经济、社会体制的大框架内更好地规范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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