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
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网络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网络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
1、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2、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广告的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网络金融公司的服务体系
2003年,中央银行的职能进行了重大调整,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中分出,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单独行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央银行职能重点放在了货币政策和金融服务上。中央银行应该把组织各金融机构建立统一、高效、完善的电子金融服务体系作为今后几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⑴统一操作平台和数据库
对各金融机构新开发研制的业务程序,尽量要求使用统一的操作平台和应用程序数据库,为纵向业务程序的推广和使用以及便于操作、易于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横向业务的联络和信息共享减少中间环节和不同业务系统间的冲突,从而实现"数出多家,资源共享"。此外,对各金融机构正在使用的各种电子化服务系统进行协调和改造,建立中间数据转换接口,逐步实现相互间数据的信息共享。
⑵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为防范和解决电子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金融服务工作在电子化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建立统一协调的风险防范机制尤为重要。
网络金融公司的经营产品
中国于1993年启动了为实现银行卡"通用"的"金卡工程",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关于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多次下文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规划,有力地推动了银行卡的使用和联网工作。在过去的11年中,经过银行界广大金融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的努力,在中国主要的城市和地区已建立起可支持银行卡"跨行通用"的网络系统。但由于体制、经济、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银行卡及相关产品的工作仍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⑴制定发展规划
各金融机构要统一协调落实银行卡发展规划,研究解决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切实采取措施,保障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等资源,做好本机构内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商业银行要逐级落实责任制,按统一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工作进度要求,逐步实现从中心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的银行卡的推广、联网和使用工作。人民银行要定期组织由人行、中国银联、各金融机构参加的银行卡联席会议,就银行卡在推广、联网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切实做好各个阶段、各个地域、各个机构的银行卡工作。
⑵统一规范和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要组织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技术小组,负责制定银行卡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和银行卡技术标准。对于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技术小组反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内容。技术小组要责成中国银联和各商业银行加强对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验收和处罚力度,对不符合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改造项目,要按技术工程事故严肃处理。同时,技术小组负责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解释工作,并定期补充、完善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条款。
⑶推广"银联"标识卡
各金融机构在银行卡的推广时要切实做到:新发行的银行卡必须符合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加贴"银联"标识;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启动非"银联"标识卡的更换工作;切实做好"银联"卡宣传工作,使广大客户能够全面、完整地了解"银联"卡各项功能;做好事后监督工作。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针对金融业的发展需求,有计划、分批挑选一些学习计算机专业和金融专业知识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不同级别的行、部门,着力培养一批既懂计算机专业知识,又懂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进行计算机、网络和涉及银行新业务等知识方面的培训,上级部门要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以上措施,中国的电子金融服务将会有一个长足的进步和较快的发展,能够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走上快车道,逐步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从而对中国金融业的持续、稳健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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