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_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5-20 10:34

相信有不少的朋友都在关注着广州的生育保险办理吧,现在广州生育保险办理应该怎么走相关流程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广州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规定

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本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筹区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格下载:

社会保险登记表(面).doc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广州生育保险的待遇:

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

办理依据

1、《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府令123号)2、《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穗劳险字〔1995〕第013号

办理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程序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一年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一)生育就医确认

(二)备案

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1.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军人军属人员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2.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用人单位在关破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所在的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备案时填写《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同时提供:①本单位关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怀孕职工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妊娠(含孕周)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转业,复原,退伍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从参保当月起(十二个月内),单位无欠费的,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4.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提供省社保局或省内各统筹区社保机构出示的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在本市必须是参保状态,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本市与省内各统筹区或省社保的生育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的,先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三)待遇申领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四、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原件及复印件);

4.男配偶假期工资: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1)《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3、所有复印件都必需用A4纸复印。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2333

办公地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33号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详情>>广州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

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1个工作日内办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办理期限

备注

投诉电话12333

投诉处理时限60日内

2017年广州二孩政策新规定

目前,在广州生二孩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但生一孩却仍然需要有“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可喜的是,下月起,不管是生一孩还是二孩都不用办“准生证”了。

近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内二孩之外可生育的七种情况仍需要审批。据悉,《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部分街道了解到,街道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操作程序作进一步完善。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附:2016年广州产假天数新规定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消息公布后,很多刚生完孩子的妈妈都在问:“我刚好在休产假,也能享受这50天的延长假吗?”答案是确定的!广东省卫计委表示, 正在休产假的人也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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