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读书笔记1500字
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通往奴役之路》的震撼之处不仅仅在于它唤醒了不同流派的知识分子,更吸引人之处在于它阐明论证时的高度理性和淋漓尽致。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通往奴役之路读书笔记1500字,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通往奴役之路读书笔记1500字篇一
合上书后,不得不承认西方在思想道路的探索上比中国走得更远。
马克思· 韦伯,哈耶克,弗里德曼,凯恩斯……,我所了解恐怕的只是冰山一角。以前的我太无知了,因为个人情感而偏好中国思想,忽视了西方文明。真理是没有国界的。科学的探究中应尽量避免情感偏好。中国也有在思想领域成果丰硕的时期,那是遥远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各家思想各有信徒,各自在政治舞台上活跃。那时产生的思想是纯正的是原创的,没有受到任何意识形态的浸染。
自由的思考必然指向人性的最深处,指向人类如何构建群体,即社会体制。儒家主张以伦理道德治国,法家倡导以法治国,在阅读中,会忽然发现这自由主义的精髓好像似曾相识,它对待政府的主张与老子的无为而治是多么的相似。墨家的“兼爱非攻”又与法国的博爱精神有异曲同功之妙。
而后来的中国社会几乎没有真正的思想家。所有思想领域都有政治权利的介入,自由思想被压制在强权政治之下。所以我们的民族文化显得散乱,虽有很多优美的意境,诗词,对人生宇宙灵犀一点的感悟,但总没有成体系的思想著作,没有引领整个民族精神的大思想家。再来看欧洲,英国女王对莎士比亚的宽容,对亚当斯密的尊敬,使得自由主义思想成了英国构建政治经济社会的基石。只要自由主义的思想仍为英国人遵从,国家的发展方向就不会改变,政权的更替不会对此产生影响。
法国的先贤祠中安葬着72位被认为对法兰西民族有重大贡献的科学家,思想家,经济学家等,他们是法国的伟人。其中有伏尔泰,卢梭,居里夫妇。
在这里,这些思想的先驱者受到了全民族的瞻仰。有全民族对伟大思想家的尊崇才可能有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兰西精神。德国更是讨论社会制度变革不可饶过的话题,也是《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哈耶克主要的研究对象。此书详尽地阐述了德意志如何在“计划”上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终通往极权主义纳粹帝国。它主要从道德伦理和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潮的角度来论证计划,国家社会主义,极权主义,纳粹德国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
这对于中国的前进方向是极有警示意义的。社会主义的策源地德国走向了自由的对立面,是一次彻底的失败,并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苏联社会主义亦是半路夭折,朝鲜等国饱受计划之苦,世界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成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先例。我们还应沿着这条看不到希望的路走下去吗?更令人担忧的是,这很可能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值得庆幸的是,现在中国年轻的一代与父辈,祖辈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差异,他们没有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不喜欢马克思,不读毛泽东语录,也没有对共产党的深厚感情;他们崇尚自由,崇尚个性的发挥,追求财富,追求个人的人生价值。这是人性的回归。就社会思想来说,中国既有执著的社会主义者,又有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还有很大一部分秉承中庸之态度。
于是乎,这成了一个敏感的政治话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谁都是小心翼翼的。不过进步还是有的,中国向自由主义的前进犹如蜗牛爬井壁,进三步,退两步,总还是向上的。在阅读过程中,我曾多次震惊地发现中国五六十年代的思想与纳粹上台前夕的德国思想是如此的相似。而在这两者之后,同是令人不堪回首的文化大革命和纳粹的残暴罪行。
想来有些后怕,倘若中国没有掉转船头,仍朝着国家社会主义的方向驶去。今天的中国会是怎样?今天的我们又是怎样?恐怕我也会如那些以为自己正在通往自由之路的社会主义者那般欢欣鼓舞地走向奴役之地。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残酷与黑暗我亦有些许了解,我只是希望历史再不要倒退回去,希望我的祖国和全人类能不断朝着文明之路前行。
对于此书中论述的计划与自由孰优孰劣的问题,我以为应向道德伦理方面去探寻。我总认为历史课堂上只讲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不全面的,倘若两国的经济基础相同,他们的上层建筑会一样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有太多复杂的影响因素,是我们不能全部了解的。但我认为其中人的因素被大大忽略了,人的本性可能相同,但人的价值观总是后天形成的,其所在国的社会环境对价值观的形成是起决定作用的。
通往奴役之路读书笔记1500字篇二
书名:《通往奴役之路》
作者: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著 王明毅、冯兴元等译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8版
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在二战前欧洲1929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开始逐渐地对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市场失去信心,转而对社会主义的计划主义投以极大的狂热。而哈耶克却敏锐的洞察到计划主义的极大弊端,他以一种高度的理性向世人警告道:计划主义不是一条通往民主自由的道路,而是一条通往极权独裁的奴役之路。他讴歌渐渐被人抛弃的自由主义,呼吁人们自由主义才是欧洲文明的灵魂所在,而这种文明却正在被计划主义吞噬践踏着。《通往奴役之路》这本书的震撼之处不仅仅在于它唤醒了不同流派的知识分子,更吸引人之处在于它阐明论证时的高度理性和淋漓尽致。
(一)个人主义败给民主社会主义
哈耶克指出,个人主义是现代文明的基础。这里所说的个人主义,并非我们所想的利己主义和自私自利,而是和集体主义相对立的个人主义。其基本特征是:把个人当做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概括的说就是承认人应该发展自己的天赋和爱好。
个人主义的发展,即个人不断的从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和成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是近代欧洲历史整个时期社会发展的总方向。个人不受拘束的自由发展,最终产生一种经济活动的复杂秩序。同时个人活力的解放,也使科技得到了惊人的发展。因为各行业的自由,使其能够自由的使用新知识,于是新知识出现飞速发展的态势,反过来新知识的发展又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然而,随着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人们却开始习以为常,不仅仅如此,由于自由主义对某个人不可能提供多于社会共同进步中的一份,结果自由主义反而开始被认为是一种消极的。由于已获成就的取得,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这其中的缺点,于是对自由主义原则的信仰,愈来愈被更多的人放弃。随着德国出现计划主义,人们开始热衷于这种新的体制,而渐渐遗弃了自由主义。
德国社会主义渐渐的取代自由主义,他们宣称,自由思想是19世纪社会的罪恶之源,并且,社会主义还承诺给人们以民主,称民主社会主义为新自由。然而事实上,民主是与社会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的。因为民主是尽多的赋予人以价值,而社会主义却是使每个人都成为工具,毫不尊重个人的价值。两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平等,但民主是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而计划的社会主义却是在约束和奴役之中寻求平等。
对更大自由的承诺使社会主义的信奉者越来越多,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是自由主义的继承者。然而社会主义却是会导致与自由对立的结果的,民主社会主义仅仅是一个伟大的乌托邦,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竞争与计划的不可调和
德国民主社会主义意味着社会正义,更大程度的平等和保障;同时还意味着废除私有企业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创建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使中央的计划机构取代为利润工作的企业家。许多社会主义者都只关心第一个意义,他们只确信其终极目标,而不管其手段,无论其代价如何。而社会主义所运用的手段正是计划、组织。为了合理的利用资源,对社会的一切活动加以集中的管理和组织,而计划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正在于此,自由主义是通过市场有效的竞争,利用非人为的力量去指导个人努力。它赞成尽可能的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但并不是说主张让事态放任自流。创造条件使事态尽可能有效,在不能行之有效的地方给竞争提供补充,一个有效的竞争制度和其他制度一样,需要一种不断加以调节的法律框架。 然而在为竞争创造条件还未彻底进行时,这条道路却被遗弃了,计划运动开始全面的反对竞争,继而各产业就出现独立垄断者,消费者就只能听任资本家和工人联合行为的摆布。但社会还是在向这种状况前进着,那是因为大多数人仍相信,在完全的竞争和集中管理间一定可以找到某种中间道路。这似乎更符合常理,但虽然竞争制度可以掺入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但它是不能和计划结合到某种可作为生产可靠指南的程度的。少量的计划也不可能产生彻底计划所产生的结果。竞争和计划二者如果不完全,都将成为拙劣的和无效率的工具,解决问题时只能任选其一。或者更确切地说:计划和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三)并非不可避免的计划
大多数计划者都认为,随着文明的形态越复杂,技术的进步便使竞争成为不可能,于是计划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他们这样说根据的理论是,由于技术的进步,大企业相较小企业就表现出更大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表现在用现代大规模生产方式的高效率。大企业的高效率体现在单位成本的锐减,结果大企业到处以低价位挤跨和排斥小企业,直到每一产业中只留下一个或几个巨型企业为止。于是产业私人垄断就形成了,于是要求政府管理生产的计划主义成为必要。即技术进步导致了垄断的不可避免性,而垄断的不可避免性又导致了计划的不可避免性。
然而事实却是,垄断的形成常常是规模大成本低以外种种因素的结果。它是通过大资本家互相串通的协定而形成并为公开的政府政策所促进。当这些协定和政策扭转过来时,竞争的条件是能够恢复的。从反面看,如果竞争的衰落、垄断、计划都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那么计划必然首先出现于技术发展最先进的国家。然而计划却是首先出现在比较年轻的工业国家美国和德国。由此看来问题就显而易见了,即并不是技术的进步导致了计划,而是计划阻碍了技术的进步。 诚然,竞争的确使现代文明呈现出更加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使个人更加难以做出明智的决定,于是个人开始热衷于把决定权让渡给政府而集中管理。但是人们却没有看到,与个人分权调节解决问题的方法相比,集中管理就更显得笨拙、原始和狭隘。而事实上,个人分工之所以达到现代文明的程度,是由于它并不是被有意识的创造出来,而是人们无意间摸索出的方法,它使个人分工能够远远超出计划所能达到的限度。
(四)个人与社会的目标
集体主义的共同特征就是一个为了一个明确的社会目标而精心构筑的社会劳动者组织。集体主义想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这个单一目标,而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要想使每个人都同意这个单一目标,无疑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以一个包罗万象的共同价值准则为前提的。
然而根本点在于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完整的伦理准则。由于人任何人所关注的目标仅仅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的,任何人只能考虑有限的领域,认识有限需求的迫切性。无论他只以个人的需求为中心,还是热衷于他所关注的人的福利,他所有的种种目标相对于所有人的需求,都只是微乎其微的,计划主义要将这些多如牛毛的不同需求都一一了解并定出轻重,这是绝对无法做到的,无论计划者是如何的有才智。
而个人主义则认为,在限定的范围内,个人的目标体系是至高无上而不屈从于他人的指令的。个人是其目标的最终决断者,个人应尽可能以自己的意图支配自己的行动,这是个人主义的实质。然而这并不是排除了对社会目标的认可,即个人目标一致性的认可。社会目标其实就是许多个人的相同目标,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个人为了回报他们在满足自身欲望所接受的帮助而愿意有所贡献的那种目标。因此共同的行动仅仅是局限在人们对共同目标一致同意的那些领域。当人们联合共同致力于实现他们共同目标时,他们才意图形成组织,如国家。由此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国家的权力时个人权利的让渡。但必须强调的是,国家只有在有限的领域内采用有这种计划的权力。
在此,我们还易存在一种误解,那就是只要权力的最终来源是多数个人的意志,这种权力就不会是专横的。这种误解的形成是因为,人们相信防止权力专断只要使其来源合理,即其是通过民主方式获得权力,即可。然而人们却忽视了在权力形成后对它的限制,即在权力行使时的制约。由此,我们得出民主并非我们追求的终极价值,自由才是。因为即使存在民主,但只要民主不再是个人自偶的保障的话,那么民主仍然是存在于极权主义之下的。
(五)法治才是自由的基础
自由国家与专制国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前者是遵循法治的原则。所谓法治,就是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可以使个人能够明确的预见到政府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行使它的强制权,并且能够凭借对此的了解去计划他个人的事务。我们可以看出,法治所体现的,正是对政府的强制力行使予以限制,使其减少到最低的限度。虽然法律在人们追求其目的的手段方面一定程度上限定了个人自由,但在法治下,更主要的是它防止了政府采取特别手段破坏个人的努力。
而集体主义却是与法制相悖的,因为它制定的计划不是预先作出的,而是在人们实际需要出现时,计划当局才开始计划,然后就必须要在这些需要之间进行有意识的选择,将不同的人区分出尊卑轻重。政府的强制力就强加给人们一种新的等级差别。
我们把于政府事先制定的规则称为形式法规,临时制定的则称为实体法规。形式法规事先告诉人们在某种情况之下,政府将采取何种行动,行动规则不考虑时间地点和特定的人。它是具有工具性的,因为它只给我们个人做出计划提供了依据,而不确定其结果、效力如何。法治的伟大的自由主义原则的理论基础正在于此,也即我们对政府采取的措施的效果要比在其它制度下了解的少是个优点。
(六)经济控制导致专制主义
计划者往往给我们以这样的抚慰,我们仅仅管理经济事务,这不会妨碍政治的民主。于是人们就欣然的认同了,他们认为他们放弃的个人经济自由只是生活中比较不重要方面的自由,他们的放弃是为了追求更高价值方面的更多自由。
然而事实却并非他们所想的那样,因为他们错误的以为有一种纯粹的与生活其它方面毫无关系的经济目的的存在。而实际上,除了那些守财奴的病态案例外,不存在任何纯粹的经济目的。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以经济目的作为他们活动的终极目标。严格来说,并不存在“经济动机”。而只有作为我们追求其它目标条件的经济因素。我们之所以力求获得金钱,那是因为金钱是一种能提供给我们最广泛的选择机会去享受我们努力的成果的经济因素。
许多人由于遭受着贫困而产生的束缚,于是就憎恨货币。但其实这是错把束缚力量的媒介(货币)当作受到束缚的原因了。束缚的真正原因是制定相应政策的计划组织。其实钱是人类所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因为在社会中,只有金钱才是对一切人都利用之而自由选择的,无论穷人还是富人。其实所说的一切都只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对经济的控制可达到对人类生活各方面的控制。正如希莱尔·贝洛克所说:“对财富生产的控制,就是对人类生活本身的控制。”即经济控制必然导致彻底的专制主义。
(七)私有制才是自由的保障
竞争往往被人说成是“盲目的”。但其实,盲目在某种意义上是正义的属性。竞争和正义两者共有的就是,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竞争的结果是没有人能够预测的,一个人在竞争中成功与否取决于他的才干和运气。在竞争中每个人都按照绝对和普遍的规则去争取自己的目的。无论穷人还是富人,竞争的社会都是较于其它社会相对公平的。即使穷人的机会比富人受到的限制多得多,但是竞争社会里的穷人要比在计划社会拥有很大物质享受的人要自由得多。并且更重要的是,竞争社会中穷人能够在没有外人阻挠的环境下谋求致富,竞争规则是公平的。
然而社会主义者要求取消私人财产得到的收入,看似的确是公平的理想,特别受到竞争社会中穷人的青睐。然而实际上,他们忽视了社会主义中不同人所得的收入是有差别的,这同样是不公平的。人们没看到,把所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移交给国家,就等于给予国家以决定所有人收入的地位。
有人简单的认为,个人把生产资料所有权移交给国家,只不过是相同权力的主体的转移。但实际上,转移到国家手中的权力已经是一种新创造的权力了。因为当生产资料所有的权力分散在不同个人手中时,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没有特权来决定某个人的收入和地位,没有人会依赖于一个所有者,除非他能够给前者以更优厚的条件。而一旦这种所有权被集中移交给国家之后,国家的掌权者(组织者)就有了这种特权。于是就出现了每个个人都必须且只有依赖于组织者才能得到更好的收入和地位。这时人们才恍然大悟:富人得势的世界远比一个只有得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得多。由此,私有制才是自由最主要的保障。
哈耶克在书中虽然表现出对计划经济弊病的深刻剖析,然而,却对社会主义的概念稍有混乱,认为是和极权主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但他所倡导的个人自由主义,即解放个人的创造力,承认个人目标的至高无上性,以及批判的集体计划主义,即用计划去指挥和束缚个人,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对我们富有极大的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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