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安全的案例

发布时间:2016-11-21 16:46

现如今,网络的普及,让许多人尝到了不少甜头,方便快捷的购物、网上搜索资料等等。那么,网络安全问题大家注意过吗?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三个网络安全案例,希望大家能够警惕。

关于网络安全的###案例一:网络诈骗—财务人员点开陌生邮件,96万元被骗走

2014年底,宁夏银川市某公司的财务人员小王,在QQ上收到公司老板张总的消息。张总询问了小王公司账户的数额,随后发给他一个账号,要求小王将96万元工程款打入此账户。

小王去银行汇完款,回到公司正好碰到张总。就告诉张总,那笔工程款已经汇去了。张总纳闷,自己并没有让小王汇款啊!这时两人突然意识到遇到了骗子,便立即报警。

由于报警及时,警方马上冻结了骗子账户上的30万元。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同时追回10万余元被骗款项。然而剩余的50余万元,早已被取走。

案发后,小王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到公安部门检查,警察发现,在小王的QQ邮箱里有一封携带病毒的陌生邮件,正是它盗取了小王的QQ信息。

据罗涛源介绍,骗子一般先在网上购买一款盗号木马,然后搜索各类财务人员的QQ群,以财务人员的名义加入群内,再给群成员群发以财务考试、会计师考试等为题带有病毒的邮件,只要打开邮件点击链接,病毒便会进入电脑盗取QQ密码。

骗子顺利登入小王的QQ,经过观察,找到了公司老板张总的QQ号。删掉张总的号,同时添加了一个和他QQ头像、昵称等完全一样的QQ号。就这样,骗子轻易骗取了96万元。

关于网络安全的案例

关于网络安全###案例二:非法侵入他人电脑—造成危害可治安拘留或刑拘

2009年,宁夏永宁县政府网站受到黑客攻击,首页变成了恐怖分子的照片。经警方调查发现,一位黑客早些年到永宁县政府的网站里“溜达”了一圈后,随手放置了一个后门程序。

不久,永宁县政府网站存在的漏洞被恐怖分子发现,便利用这名黑客先前放置的后门程序,“黑”了永宁县政府的网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罗涛源表示,目前网上的违法成本低,也是保障网络安全的一个短板。

关于网络安全案例三:QQ群内传播淫秽色情视频—6名管理员被依法批捕

2015年年初,宁夏银川市几名年轻人闲来无聊,组建了一个QQ群,群内先后加入了400名成员。之所以能吸引这么多人纷纷加入群内,是因为群内上传了大量淫秽视频。

据统计,6名群管理员,先后在群里上传了46部淫秽色情视频,然而这6名年轻人不知道,自己早已被网络警察盯上。警方发现后及时立案侦破,6名涉案的管理员已被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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