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先占须符合什么条件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你对先占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先占的相关法律知识。
构成法律上的先占须符合的条件
1、先占的对象只能是无主物。
所谓无主物是指该物不属于任何人,任何人都不对其享有所有权。先占行为只能指向无主物。所以,遗失物不能依先占取得所有权,因为遗失物是有所有权人的,不是无主物,所有权人只是暂时失去了对该物的控制而已。
文物、矿产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等归国家所有,国家法律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做出了特殊的规定,不能认为是无主财产,也不能依先占取得。至于无主物的判断应以实施先占行为时为准,只有在实施先占行为时是无主物的财产才能依先占取得所有权。本来有所有权人的财产,在实施先占行为时成为无主物,则可以依先占取得所有权。
无主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上面所讲的抛弃物,一类是非受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2、先占的对象只能是动产。
不动产一般价值较大,如果司以依先占取得则会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各国一般都不承认不动产的先占制度。而且,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和管理,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所以不存在先占取得的问题。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无主动产都能依先占取得。例如,法律禁止流通的动产,如枪支、毒品、反动宣传材料、医疗废物等就不能依先占取得。
3、先占人必须以取得该物所有权的意思占有该物。
如果仅仅是因为替他人照管财物或者是借用别人的财物而占有该物,则不能构成法律上的先占。先占是一种事实,只要先占者没有明确表示其占有该物不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为目的,就可以推定其以取得该物所有权的意思占有该物。因此,先占对行为人的行为能力没有特殊的要求,即使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依先占取得无主财产的所有权。
另外,先占所要求的占有不以本人的占有为限,指示他人占有也可以产生先占的法律后果。例如,王某雇人上山采集野生的中草药,虽然最先占有中草药的人是王某所雇的人,但从法律上讲,王某是先占人,可以根据先占制度取得中草药的所有权。
4、先占行为必须合法。
对于可以依先占制度取得所有权的无主动产,占有人的占有行为还必须符合合法的条件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例如,河里的鱼属于无主财产,可以适用先占制度取得所有权,但如果在禁渔期捕鱼,则由于占有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不能基于先占制度取得对鱼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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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占在国内与国际法上的区别
民法上的原意,指的是对无主物的最先占有者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但盗取他人及法律有其它规定的除外。
国际法上,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无主地的所有权。而所谓“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 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一种领土的取得方式。
国际法上的先占是国家原始取得无人占有的领土的一种方式。但实践中对该种领土取得方式有所限制。《南极条约》冻结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第四条
1.本条约中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
(a)任何缔约国放弃它前已提出过的对在南极洲的领土主权的权利或要求;
(b)任何缔约国放弃或缩小它可能得到的对在南极洲的领土主权的要求的任何根据,不论该缔约国提出这种要求是由于它本身或它的国民在南极洲活动的结果,或是由于其他原因;
(c)损害任何缔约国关于承认或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对在南极洲的领土主权的权利、要求或要求根据的立场。
2 .在本条约有效期间发生的任何行动或活动不得成为提出、支持或否认对在南极洲的领土主权的要求的根据,或创立在南极洲的任何主权权利。
在本条约有效期间,不得提出对在南极洲的领土主权的任何新要求或扩大现有的要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对该区域主张主权或行使主权权利。《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任何国家利用、开发月球都必须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任何国家不得为了自己的片面利益利用月球,不得对月球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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