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标准浅谈论文
心理健康标准是心理健康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论及心理健康标准,必须首先从心理健康概念上进行把握,这样才能获得科学性认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心理健康标准浅谈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心理健康标准浅谈论文篇一
《心理健康标准的争论与整合》
摘要:心理健康标准是心理健康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本文首先对心理健康标准的复杂性和学术界存在的争论进行了概述,然后以儒家的“大人”、“君子”、“小人”的人格等级划分等思想为启发,在将分歧和争论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提出以心理健康指数和心理健康结构图来补充心理健康标准,以更灵活地对人们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和督导,更全面地发挥心理健康“安其不安,医心和心理治疗;安其所安,安心和心理教育;安之若命,明心和心性成长”的作用。
关键词:心理健康标准;争论;整合
“心理健康――新认识,新希望”是世界卫生组织(WHO)2001年度卫生报告的主题,报告指出:“心理健康――被忽视得太久了,它是个体、社会和国家健康的关键因素,必须被赋予新的认识。”我国正处在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的时期。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人们面临许多心理压力与危机,心理健康的问题已然成为关系到国家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关注。心理健康标准是心理健康研究领域中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十分重要的基本问题,因为心理健康表的制定,心理健康的诊断,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和内容体系的构建,以及心理健康的维护等,无一不建立在心理健康标准的基础之上。让我们打开眼界,看一看前人对这个既令人困惑又令人迷醉的问题提出的那些富有创造性的见地。
一、心理健康概念
论及心理健康标准,必须首先从心理健康概念上进行把握,这样才能获得科学性认识。对于什么是“心理健康”,至今尚无一个公认的定义。第三届国际卫生大会(1946年)认为:“所谓心理健康,是指在身体、智能及情感上与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状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在本身及环境许可的范围内所达到的最佳功能状态,但不是指十全十美的绝对状态。”日本学者松田岩男认为:“所谓心理健康,是指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定感,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认可的形式适应这样一种心理状态。”还有诸如波孟、板格森等学者也给出了不同表述的定义。
二、心理健康标准
心理健康标准是心理健康概念的具体化。由于心理健康这个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学者们对它理解的角度不同,所以关于心理健康标准的论断观点众说纷纭,争论不休。
(一)纵向分析
从纵向上来看,学者们大体上有三种界定心理健康标准的原则。
1.“非病态原则”标准
以Freud最有代表性,他以病态人为研究对象,认为心理变态的原因是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的冲突造成的。从起病态观点出发,引申出心理健康发展水平的病理学标准,即心理健康就是没有心理病态。按照这个标准,绝大多数人都是心理健康的人,它是非常宽松的标准。
2.“众数原则”标准
“众数原则”:假定社会成员中绝大多数人的心理行为是正常的,偏离这一正常范围的心理和行为可视为异常,这一原则集中体现于常态分配标准。如今用以鉴别心理健康的量表的编制是遵循常态分配原则的,所以说众数原则是当今被广泛应用的确立心理健康标准的依据。
3.“精英原则”标准
以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为主要代表的研究者对“众数原则”提出了异议。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认为,人生来就有天性,且天性本善,也就是说人类本性中固有完善、善良、自我实现等积极的方面。如果环境适宜,人就能顺其天性发展出良好的人格或心理品质;反之,便会使个体产生不健全的心理品质。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占主导地位的文化环境本身就是异常的、压抑人性的,那么在此条件下的多数人都将不能顺其本性发展,结果出现多数人心理不健全的情况。这样,众数所代表的人格就不是健全的人格,以众数作为衡量心理健康的标准便是荒唐的。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心理健康标准研究思路,马斯洛本人称之为“尖端样本统计学”原则。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的人是其内在本性发展得最为充分的人,拥有这种心理的人才健康。由于能自我实现的人仅是少数且位于正态分布的极端,所以将其称之为“尖端样本统计学”原则。其他人本主义者的思想也基本一致,都强调人的内在潜能的充分发挥。
(二)横向分析
1.西方学者的心理健康标准
关于心理健康的标准,西方学者从不同方面作了许多评述,代表性的有:
(1)心理健康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
早在1929年,美国举行的第三次儿童健康及保护会议就指出:“心理健康是指个人在其适应过程中,能发挥其最高的智能而获得满足,感觉愉快的心理状态,同时在其社会中,能谨慎其行为,并有敢于面对现实人生的能力。”[1]
(2)心理健康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
心理学家英格里士(H.B.English)指出,心理健康是指一种持续的心理状态,当事人在那种情况下,能作出良好的适应,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能充分发挥其潜能。这是一种积极的、丰富的情况,不仅仅是没有心理疾病。
(3)心理健康是对社会环境的适应
精神医学专家曼宁吉认为,心理健康是指人们对于环境及相互间具有最高效率及快乐的适应情况,不只是要效率,也不只是能有满足之感,或是能愉快地接受生活的规范,而是需要三者结合兼备。心理健康的人应能保持平静的情绪、敏锐的智能、适应社会环境的行为和愉快的气质。
2.我国现代学者的心理健康观
结合西方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心理健康观,我国有些学者认为心理健康并不是固定的状态,而应看成是富有伸缩性的,它不是使所有的人变成一个样子,而是使各人依据自己的情况获得充分的发展,走上健康之路。
学者们提出了划分心理健康标准的七种依据:①以统计学上的常态分布作为标准;②以合乎社会规范为标准;③以社会生活适应状况为标准;④以医学上的症状存在与否为标准;⑤以个人主观经验为标准;⑥以心理成熟与发展水平为标准;⑦以心理机能的充分发挥为标准。以不同的依据标准[2][4],现代学者提出了众多的心理健康标准,具有代表性的有:
1991年,张春兴提出:了解自己并肯定自己;掌握自己的思想行动;自我价值感与自尊心;能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独立谋生意愿和能力;理想追求不脱离现实。
2001年,刘华山提出:对现实的正确认知;自知自尊和自我接纳;自我调控能力;与他人建立人际关系的能力;人格结构的稳定和协调;生活热情与工作效率。
2002年,姚本先提出:智力正常;情绪适中;意志坚定;人格统一完整;自我意识正确;人格关系和谐;社会适应良好;心理特点符合年龄特征。[3]
综观中外学者有关心理健康标准的论述,虽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有大多数学者都赞同的提法,如基本上都承认心理健康是一种心理状态;大都认为心理健康是一种内外协调统一的良好状态;都把适应(尤其是社会适应)良好看作是心理健康的重要表现或重要特征;都强调心理健康是具有一种积极向上发展的心理状态。
3.对心理健康标准界定的争论
(1)是否与社会协调之争
社会性心理健康标准倾向于从社会层面来确定标准,认为是否与社会协调是判断心理健康与否的重要指标。社会规范标准、生活适应标准等都属于社会性标准。社会规范标准以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作为衡量标准,行为符合公认的社会规范为健康、正常,反社会规范视为异常;生活适应标准以生活适应状况为指标,善于适应生活者为正常,生活适应困难者为异常。个体性心理健康标准倾向于从个体层面来确定标准,个体的无病症程度、机能发挥程度、成熟程度等被认为是心理健康的评估指标。医学症状标准、心理成熟与发展水平标准等均属于个体性标准。
(2)社会适应是否心理健康标准之争
社会适应标准之争是社会性标准与个体性标准之争的延伸,二者具有相关性,但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有的学者承认心理健康标准的社会性,但并不承认社会适应标准。在社会适应是否心理健康标准问题上,一些心理学家把社会适应看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认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心理健康就是判断一个人是否适应社会。更多的人把社会适应看成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并不是全部。就各学者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来看,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社会适应应该纳入心理健康标准。但是,有的人把社会适应理解为人对社会环境的完全顺从,或把社会适应看成是一种从众行为。由于一个完全顺从社会环境和从众的人不会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于是社会适应也就不能成为心理健康的标准。
三、心理健康标准的整合――系统心理健康标准的建立
(一)建立心理健康标准的纵向层次性系统
分析心理学的学家曾把精神分析的层次分为三层:“安其不安,医心和心理治疗;安其所安,安心和心理教育;安之若命,明心和心性成长。”无独有偶,约2500年前孔子也把人格分为三个层次:大人(即圣人)、君子、小人,并对三者的标准作了具体描述,如:“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等。由此我们可以受到启发,将“非病态原则”、“众数原则”、“精英原则”整合起来,建立心理健康标准的纵向层次性系统,将心理健康标准分为非健康水平、一般健康水平和高于一般健康水平三个层级。
确立了心理健康的层次性后,单纯的精英原则和众数原则都是有局限的,因为众数原则仅承认一般心理健康水平,单纯的精英原则仅承认极端的健康水平。把心理健康标准看成是一个动态的层次系统,意味着把众数原则和精英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众数原则形成的标准是较低层次的标准,精英原则形成的标准则是较高层次的标准。
显然,这样的层次性系统让我们对心理健康标准的认识更加清晰全面,富有条理性。
(二)建立心理健康标准的横向全面性系统
马克思历史唯物观告诉我们,个人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与社会不是对立的,二者具有不可分离性,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互动的、双向的,个人积极地奉献社会,社会给个人以积极的反馈,在这种良性的互动中社会得到发展,个人的心理得到成长,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社会的发展就是要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实现这种互动,实现人的全面充分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建立心理健康标准的横向全面性系统,将个体内部的协调与外部的适应相结合,视心理健康为一种内外协调的良好状态。建立心理健康标准的横向全面性系统,首先就是要建立个体内部与外部社会两个心理健康标准系统。因此,衡量一个人心理健康状况应兼顾内外两个方面,即个体内部系统与外部社会系统是不可或缺的,心理健康标准应该包括个体性与社会性两个大的系统。这两个大的方面内部还可以细分为多个维度。从内部状况来说,还包括心理机能健全、人格结构完整、能积极地满足自我的基本需要等维度;从外部关系来说,还包括行为符合规范、能与他人和社会保持一种亲和状态等维度。这样心理健康标准就形成了由内部各标准和外部各标准共同构成的全面性系统。如果建立了这样的心理健康标准系统,个体性与社会性的争论就可以化解了。
斯登伯格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三元智力理论。该理论认为智力应由三部分组成:成分智力、经验智力和背景智力。其中背景智力大概涉及主体在我们的进化史中选择压力的行为。它有三种形式:一是适应,指人们通过发展有用的技能和行为使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二是选择,指人们在环境中找到自己适当位置的能力;三是塑造,如果个人不能或不能很好地适应他的环境,或不能选择一个新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智力活动可能对环境本身进行塑造。[5]可见,个人对环境的适应并不只是被动地遵从这么一种,也不应是只此一种,否则社会如何进步呢?在历史的进程中总会出现思想见地超出当时社会主流的“英雄”,他们引领时代的潮流,带领人类向更加合理、更加丰富、更加符合人的天然本性的社会迈进。如上世纪解放全中国,把这个灾多难的民族带出历史的最低谷的共产党人,我们能说他们的心理是不健康的吗?因此,社会适应也应该分为被动和能动的适应两种,而后者应被看作更高层次的适应,以此纳入心理健康标准的整合系统当中。这样,社会适应是否心理健康标准之争也就化解了。
最后,我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人的心理如此复杂,很难列出一定的标准,把人一刀切式地标定为健康或不健康。如马斯洛所描述的自我实现的人中既有建功立业、功成名就的伟人,如林肯、爱因斯坦,也有普普通通、名不见经传的“一般人”。他曾经谈到一个连基本的正规教育都没有接受过的妇女,她没有让人羡慕的外貌、工作、社会背景,但她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母亲、厨师、妻子,只要她在,她的家庭就会充满轻松温馨的氛围。难道这不是一种平实而精彩的生活智慧?若在心理健康的整合系统下给她评分的话,那她一定在某些方面分数不高,甚至很低,但我们能说她的心理不健康吗?因此,我们应该有更加灵活地对心理健康进行评定的方法。
四、结论
大浪淘沙始见金,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心理健康标准的认识似乎逐渐清晰明朗起来:心理健康标准是一个横向和纵向上都向外延伸展的整合系统,这使我们想到它与对智力的评定系统十分类似,我们不应困于心理健康标准这一概念无法自拔,而应该向对智力的评定那样引入心理健康指数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在以心理健康指数对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大体评价的基础之上,还可以画出心理健康结构图对其进行更加细致具体的分析。以此对心理健康标准进行补充,这无疑会使我们对心理健康的评价体系更加全面、灵活和科学。
参考文献:
[1]吴增强等.学校心理辅导通论――原理・方法・实务[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10-19.
[2]叶一舵.心理健康标准及其研究的再认识[J].东南学术,2001,(6):112-117.
[3]杨志稳.关于心理健康标准的再认识.云南电大学报,2005.3.
[4]叶一舵.心理健康标准及其研究的再认识[J].东南学术,2001,(6):169-175.
[5]黄希庭.心理学导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6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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