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的房屋租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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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税由谁缴纳?
随着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升温,租赁房屋需要缴纳多少税款成为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凡将个人房屋租给他人居住的,要缴纳7项税款,分别是: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营业税×4%;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相关税费-
修缮费用-800)×10%,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
房产税=租金收入×4%;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单位税额;印花税=租赁合同金额×0.1%。
凡将个人房屋出租用于经营的,要缴纳营业税等7项税款,分别是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营业税×4%;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20%,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房产税=租金收入
房屋租赁税的计算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房屋出租(经营用)每月应纳税款:营业税及附加为租金收入5.5%,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个人所得税为[租金收入-维修金等支出(每月限额800元,凭正式票据)-各类税金-800元]*20%,另外如果签订合同还须交印花税为租金收入0.1%。
房屋租赁税的缴纳期限
论是营业税还是房产税的法定纳税人是取得房租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屋租赁税”是由房东缴纳。但同时房屋承租人又是租赁关系中的直接负税人,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对方(房东)提供合法票据以支付房屋租金。
因此很多情况下,“房屋租赁税”的缴纳和最后负担则是租赁双方协商的结果。“房屋租赁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的当日。如果租赁双方约定是按月结付房屋租金,则应当按月并于月终后10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1.房屋租赁经营需要交纳的税及税率
2.个人房屋租赁收入如何纳税以及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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