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津贴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13 14:07

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岗位津贴通告,供大家参考!

岗位津贴通告范文一

根据《慈溪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16〕53号精神,为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3年1月1日起在慈溪市内新创办的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招用本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补贴标准

企业每带动1人就业满1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社保缴费账户、企业招用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慈溪市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四、申报时间

2017年1月16日-1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地点

营业执照上场所所在地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63938060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月5日

岗位津贴通告范文二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41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16年7月15日至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15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3、咨询电话:62708152。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1日

岗位津贴通告范文三

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困难,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皖政[2013]5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我市执行普惠制岗位补贴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享受对象:2014年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到参保企业。

三、申报程序和申请材料:1、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9月底前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书面申请、201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当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不裁员承诺书、不裁员公示等。

四、违反承诺资金追回机制:对上年度已享受补贴的单位履行不裁员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承诺而裁减人员的企业,将按照实际裁员人数追回补贴资金,并取消其后续岗位补贴享受资格。

五、相关表格材料可在失业保险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

QQ群 号: 203562834 联系电话:6699770

特此通告。

桐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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