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_江苏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江苏的养老保险是有什么政策的呢?现在江苏出台了什么关于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江苏养老保险政策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江苏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与领取条件
一、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
备注: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三、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保险
1、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2、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3、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
江苏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1、根据2010年通过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如果不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能提前缴费,可以向前追加两年的费用。不过缴费期满15年只能享受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不能免费享受到职工医疗险的待遇。
江苏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在具体部署时强调今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并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新增倾斜群体和新增待遇项目。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因此,虽然国家批复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总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于内涵要求不同,这一调整总水平和往年相比实际是有变化的。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事实上,我省在拟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我省调整方案时已考虑到我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辈子没缴纳过养老保险,退休后也能领取养老金吗?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元旦实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同人同城同保障,人人享有养老金。从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市民每月可领取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也因之“水涨船高”,每月最少可领取776元,较之前增加105元。
《办法》将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金额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周正清介绍,《办法》有三大优点。一是统筹管理,不分城市、农村,真正做到了“同人同城同保障”。二是激励,将我市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100元的缴费档次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全额代缴,其他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三是实现了普惠,以前政策规定只有市区累计15年以上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一次性领取过被征地补偿资金的城乡居民也未纳入保障范围。《办法》对市区11万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实行全覆盖,人均提高105元。市区6000名年满60周岁没有养老金的居民,从无到有,人人可得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的2.4万居民,增加105元基础养老金后,每月能领到776元养老金。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他们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选择600元以下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30元每人每年;选择6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60元每人每年;选择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100元每人每年;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均为150元每人每年。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并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资助以及个人账户利息,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一辈子没缴纳过养老保险,退休后也能领取养老金吗?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元旦实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同人同城同保障,人人享有养老金。从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市民每月可领取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也因之“水涨船高”,每月最少可领取776元,较之前增加105元。
《办法》将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金额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周正清介绍,《办法》有三大优点。一是统筹管理,不分城市、农村,真正做到了“同人同城同保障”。二是激励,将我市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100元的缴费档次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全额代缴,其他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三是实现了普惠,以前政策规定只有市区累计15年以上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一次性领取过被征地补偿资金的城乡居民也未纳入保障范围。《办法》对市区11万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实行全覆盖,人均提高105元。市区6000名年满60周岁没有养老金的居民,从无到有,人人可得一份基础养老金。被征地的2.4万居民,增加105元基础养老金后,每月能领到776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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