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方式对比_项目融资的种类

发布时间:2017-06-01 11:33

在国内金融市场上,项目融资已经成为大型项目筹集资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但项目融资不同于一般的公司贷款,贷款人通常只能以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做为偿债来源。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项目融资方式对比。

项目融资方式对比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

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

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

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四种融资的方式是银行信用证

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

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六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

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七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

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八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

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项目融资的模式禁忌

一忌盲目吹嘘

对自己的项目充满信心,对于一个融资者来说这是成功的基础。但是有些项目方在介绍项目时一味夸大,盲目吹嘘,并且为了争取投资者更多的资金,甚至轻易许诺高额回报。其实,这反而会给投资者造成融资方不切实际、甚至"诚信不佳"的不良印象。要知道项目固然好,但是投资者更注重人的因素,毕竟人是决定一个企业项目成败的决定内因。

二忌认知不足

企业项目好不好只是第一步,而且与最后成功与否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投资者作为理性经济人关心的是企业项目能否打开市场、实现盈利。所以投资者更愿意听到融资方对企业项目总体的市场前景、竞争对手、行业环境、风险状况、财务规划、营销策略、预期回报、项目团队等方方面面进行深入而详细地分析。

三忌管理滞后

对于企业团队来说,一定要有一个相当专业的技术带头人,同时团队成员或精于管理、或精于市场开发,总之优势互补各有所长。而且整个团队氛围良好,管理有序。一些项目方往往注重对自己项目、产品的包装、介绍,而忽视将自己良好的团队建设呈现给投资者。项目方尤其是创业者须知道投资者对一个项目产生信心,首先是对项目团队产生信心。

四忌急于求成

投融资对接,涉及双方巨大利益,投资方有时需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考察、谈判。项目方如果认准了投资方的价值、意义,在该阶段切不可急于求成,甚至步步紧逼。如若不然,投资方会认为创业者不够沉着,或者耐性不够,不足以应付商场风云变幻的竞争。

针对以上四点,投融界建议:项目方在对自己的项目充满自信之时,态度也须诚恳,要运用扎实可信的市场调研数据、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理性的陈述方式来打动投资者;再者,若本身专业知识不够,应聘请专业的融资服务机构对融资活动展开全程的跟踪服务。最后,项目方如果对资金需求极为迫切,可以采取分段融资方式,将股权逐步摊薄进行融资。这样做,一方面因为融资额较小,较易成功;另一方面因为多次融资可以实现多次的股价溢价、升值;最后也可以防止融资方对企业的控制权被稀释。

项目融资有限追索性的表现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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