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善美 真善美的判断标准
真善美指原始的本质的真实的真诚的,利他的良好品行,美好的言行事物。那么你对真善美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真善美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真善美的哲学定义
对于真善美的定义,应该根据它们的价值目的来进行。在“价值事物的三种基本类型”一文中指出,人类的有序化分为思维有序化、行为有序化和生理有序化三种基本类型,用于改变人类有序化过程的价值事物也相应地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思维性价值事物、行为性价值事物、生理性价值事物。
根据“选择倾向性法则”,事物的价值率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之差(称为价值率高差)决定着该事物对于主体的客观意义:当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大于零时,它对于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主体就会不断增加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规模;相反,就只有消极的意义,主体就会不断减少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规模。由此给出“真善美”的定义:
真: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思维性价值事物。
善: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行为性价值事物。
美:就是指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生理性价值事物。
作为真善美的反面,“假、恶、丑”分别是指价值率高差小于零的思维性价值事物、行为性价值事物和生理性价值事物。
真善美的哲学争论
到底什么是真、善、美?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深度,对真善美进行了抽象与概括,但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全面地、准确地弄清真善美的本质与价值特征,对于深入了解人类社会的价值运动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真、善、美定义的争论,广泛存在于社会科学领域。典型的观点有如下几种:
(1)有人认为“真是指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善是指善行,是指人的行为对群体的价值;美是客体作用于主体,使主体产生一种精神上愉悦的体验”。这类观点把真、善、美的内涵分属于(真理)事实、(行为)价值、精神体验三个完全不同的主观和客观的哲学范畴。
(2)有人认为“真者智力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人的认识活动追求真,人的意志活动追求善,人的情感活动追求美”。这类观点是把真、善、美分属于认识、意志和情感三个不同性质的范畴。
(3)有人认为“真、善、美,分别是指知识价值、道德价值与审美价值,属于精神价值”。这类观点并没有把所有的价值囊括在真、善、美的内涵之中。
(4)有人认为“真善美都是主客体的统一:真是主体认识与客体相符合;善是人们的行为与主体利益相符合;美是客体特性与主体本质力量的和谐统一”。事实上,价值本身就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它来自于主体与客观的相互作用,因此真善美必然产生于主客体的统一。持这种观点的人也许并不知道,“与客体相符合”、“与主体利益相符合”、“与主体本质力量的和谐统一”实际上是同一个涵义的不同表述方式。
真善美的判断标准
价值率判断法则
如果某事物有利于发展主体的本质力量,那么该事物的价值率必定大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如果某事物不利于发展主体的本质力量,那么该事物的价值率必定小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
再根据真善美的定义可得:
如果某一思维性事物有利于发展主体的本质力量,那么它就是“真”,反之就是“假”;如果某一行为性事物有利于发展主体的本质力量,那么它就是“善”,反之就是“恶”;如果某一生理性事物有利于发展主体的本质力量,那么它就是“美”,反之就是“丑”。
对于社会、集体和个人来说,检验和判断真善美的客观判断标准分别是社会生产力、集体生产力和个人劳动能力。个人属于集体的一部分,判断个人劳动能力大小的客观标准是集体生产力;集体属于社会的一部分,判断集体生产力大小的客观标准是社会生产力。由此可得真善美的最终判断标准
社会生产力是检验真善美(或假恶丑)的最终判断标准。
检验和判断事物对于社会生产力所产生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能用任何逻辑推理或理性思维的方法来完成,只用实践的方法去检验。实践是指人们在主观意识指导下,不断改造客观世界获取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现实活动,它的客观目的就是维持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真善美的最终判断标准”还有另一种表述形式:“实践是检验真善美(或假恶丑)的最终客观标准”。通常把前一种表述方式称为“生产力标准”,后一种表述方式称为“实践标准”。这两者的关系是:“实践标准”是“生产力标准”的具体体现,“生产力标准”是“实践标准”的抽象形式。
人们通常所说的“生产力标准”或“实践标准”,只是狭义地理解为生产力或实践是检验真与假的客观标准,而没有意识到它同样是检验行为或行为规范善与恶的客观标准,更没有意识到它还是检验事物美与丑的客观标准。
要正确判断事物的真善美性质,必须辩证地理解以下几对价值关系:长远意义上的真善美与眼前意义上的假恶丑;全局意义上的真善美与局部意义上的假恶丑;内容意义上的真善美与形式意义上的假恶丑;必然意义上的真善美与偶然意义上的假恶丑;客观意义上的真善美与主观意义上的假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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