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3-31 23:36

道路运输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道路交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驾驶员要做好交通安全工作,遵守交通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朋友:

为了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文明安全驾驶素养、降低事故发生率,国家对营运驾驶员实行了继续教育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方便道路运输驾驶员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鲁运〔2012〕43号)规定,现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具体调整办法:

(一)继续教育周期的界定及衔接

1.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将现行的继续教育“一年12学时两年一个周期”调整为“两年24学时一个周期”,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内应接受累计不少于 24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签章与第二年的诚信考核同步办理。

2.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所有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行“两年24学时一个周期”。初次参加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周期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初领之日起计算;对于按原规定已经进行了继续教育的,依照原日期,从本次应该参加的诚信考核周期起执行2年累计24学时的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道路运输驾驶员需持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到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服务窗口办理培训报名,服务窗口出具《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单》,《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单》应注明本次继续教育周期。道路运输驾驶员需持《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单》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

2.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驾驶员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固定一个培训机构。培训可分次进行。

二、应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调整为两年24个学时,道路运输驾驶员只要在各自证件相对应的两年内学习完成即可,不需要再等到临界诚信考核日期再突击学习。通过前几年数据统计,每年4至7月份为继续教育高峰期,8至12月份为低谷期,各位学员可以参照统计数据,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

2.过去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与诚信考核,现在继续教育周期调整为两年后,在两年内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但诚信考核的日期不变,需要每年进行诚信考核。

3.注意留意证件有效期,只有有效的证件才能正常使用,如果证件超过有效期限没有办理相关业务,将导致证件作废。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请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一定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办理考核、换证等业务。

祝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行平安、工作顺利!

临沂市运输管理处

四月十五日

致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二

全省道路运输业驾驶员师傅们:

你们好

道路交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交通安全关系到即将返校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和安定。目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正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进行中,我省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其中,道路交通环境有了可喜的好转。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为保障即将返校的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全面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全省道路交通运输业驾驶员能自觉地做到:

一、认真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驾驶,开安全车,行安全路。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不开超载车、不无证驾车、不开带"病"车、杜绝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上路行驶;更不能用农用车搭载中小学生上下学。叮嘱自己的同业朋友,无论是偶尔的一次放松,还是长期铤而走险形成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很容易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无法挽回的后果。

二、严把源头关,认真排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做到"六不":车辆技术状况不过关不上路、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出车、客车超员不出站、货车未安装合格防撞装置不运营、客货混装不出站、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出站。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把事故隐患解决在上路之前。

三、树立"千里之行,慎于足下" 的安全意识。在追求最佳经济效益的同时,从长远利益着眼,确保身体和心理健康,劳逸结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驾车上路保证对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对社会负责,为每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和幸福着想。学生返校高峰即将来临,客车驾驶员尤其要安全的警钟要长鸣。

四、恪守职业道德,文明驾驶。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六大交通陋习。每一位驾驶员都应争做文明的使者,既要注重自身文明素质的提高,文明行车从点滴做起,从每次出行做起,又要在落实细节文明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响应中央文明委、公安部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等文明交通行为。

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创建和谐交通环境,是现代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关爱生命、文明交通,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和责任。道路交通安全不仅事关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家庭的平安幸福。"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此致

敬礼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八月十八日

致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封信篇三

各位运输业户和驾驶员:

您们好!今年第一季度,枣庄市在全省大气污染排名靠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26日启动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其中治理超限运输和道路扬尘污染是七个重点之一。

众所周知,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不仅会加剧破坏公路设施,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同时,车载微粒货物沿途抛撒、滴落、飘散,不仅严重污染了路域环境,而且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诱发大量的交通安全事故。

车辆严重超限,使车辆的技术状况大大降低,经相关部门调查,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50%的群死群伤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同时,超限抛洒车辆极易造成路面污染,车辆一过,尘土飞扬,对空气质量和市民生活影响较大。

超限超载危害无穷,请大家自觉增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并积极配合治超执法人员开展治超工作,杜绝超限超载。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易听信“车虫子”蛊惑,避免上当受骗。

运输业户和驾驶员朋友们,对非法超限运输的,不仅要从严处罚当事车辆,事后,还要对车辆所属运输企业、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车辆进行追踪处理。峄城区运输管理所将严格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事后追踪处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累计违法超限车辆达到企业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企业整改,并将本企业及车辆和驾驶员的违章经营情况计入信誉考核档案,落实扣分措施,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照。

广大运输业户和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文明运输,坚决杜绝和自觉抵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和优美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峄城区运输管理所

峄城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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