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谈判中说服的礼仪

发布时间:2016-11-12 15:40

网小编:谈判者说服对方时,是依靠理性的和情感的力量去使对方心悦诚服地转变态度的。说服注重的是心灵的呼应,它与那些依靠强制性的手段(如法律仲裁、强权、舆论压力)或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得对方的服从有着根本的不同。周恩来在说服别人方面堪称大师,他能始终以平等温和的态度,超人的理智,亲切感人的情怀,迅速地找到双方的共同之处和对方能够接受的起点。

说服的礼仪要求为:

把握说服的时机

在对方情绪激动或不稳定时,在对方敬重的人在场时,在对方的思维方式极端定势时,暂时不要进行说服。这时首先应设法安定对方的情绪,避免让对方丢面子,用事实适当地给他以教训,然后才可进行说服。在同事、朋友、夫妻、家庭成员之间、对手之间进行的劝说莫不如此。

言词诚挚

在谈判中进行说服应努力寻求并强调与对方立场一致的地方,对于立场上的某些分歧,可以提出一个美好的设想,以提高对方接受劝说的可能性。要诚挚地向对方说明,如果接受了意见将会有什么利弊得失,既要讲明接受意见后对方将得到什么样的益处,我方将得到什么样的益处,也要讲明接受意见后对方的损失是什么,我方的损失有哪些,这样做,使人感觉到所提的意见客观、合乎情理,易于接受。

奠定良好的人际关系基础

要说服对方改变初衷,应当首先改善与对方的人际关系。当一个人考虑是否接受说服之前,他会先衡量说服者与他的熟悉程度和亲善程度,实际上是考虑信任度,对方如果在情绪上对立,则不可能接受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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