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6-12-02 15:44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1:法律格言

1、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2、造法易,执行难。

3、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4、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5、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6、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7、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8、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9、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10、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图一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图二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图三

法制知识宣传手抄报2:法律实施的监督

(1)法律监督及其构成

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法律监督的基本构成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和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法律监督的客体是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公务活动。通过法律监督促使被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

(2)国家机关的监督

国家机关的监督,是国家机关为保障法律的切实实施所进行的监督。具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在我国就是指人民代表大会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种。

(3)社会的监督

指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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