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4-01 02:37

对于城市燃气来讲,如何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管理,把事故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所有燃气供应企业的首要问题。因此,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很有必要。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阅读!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供气,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燃气事故的预防、处置、恢复供气等各环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预防事故的监督机制和防范体系,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1.3.2 统一领导,逐级抬升。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原则处置燃气安全事故。

1.3.3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燃气企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和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故时,生产队伍、义务消防队伍转变为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参与紧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燃气储存、输配、供应环节突发燃气泄漏、爆燃、火灾等安全事故。本预案不适用于户内燃气爆燃、火灾、中毒事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燃气安全事故分级

2.1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的用户范围,将燃气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2.2 一般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及以下人员受伤,或影响2000户及以下用户正常用气。

2.3 较大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4-19人受伤,或影响2001-5000户正常用气。

2.4 重大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20-49人受伤,或影响5001-10000户正常用气。

2.5 特大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不可控,已经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受伤50人及以上,或影响10001户以上正常用气。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县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处置。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是 组 长:张会军(镇长)

副组长:丁国勇(镇人大副主席)

马亚榧(镇常务副镇长)

司召锋(镇政府副镇长)

王朋程(镇政府副镇长)

宋 伟(镇政府副镇长)

李彩芹(镇工会主席)

黎 伟(镇综治专职副主任)

成员:曹建勇(镇党政办主任)

孙俊(镇安监办主任)

李红涛(镇农业中心主任)

赵怀阳(镇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吕亚丽(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德朝(镇信访办主任)

袁国强(镇派出所所长)

阮晓军(镇工商所所长)

曹秋欣(镇电管所所长)

白国峰(镇中心校校长)

郭首学(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孙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3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接收并上报燃气安全事故信息;落实上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发布启动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落实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培训工作。

3.3 各燃气企业应组建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履行以下应急职责:

(1)落实应急抢险有关方针、政策;

(2)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设立24小时应急抢险抢修电话。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人员培训;

(4)保障应急抢险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储备,配备并管理应急抢险基本装备;

(5)落实事故报警和启动先期紧急抢险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地控制燃气泄漏、爆燃,防止事态扩大;

(6)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落实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分析、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事故救援建议;

7)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恢复生产的工作。

3.4 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视事故现场情况由区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视需要启动以下若干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综合信息,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队伍、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对外发布信息。

(2)消防灭火组。由镇消防队牵头负责,联系上级消防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上级消防部门现场抢险作业;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对受影响的危险源采取消防水冷却等有效措施防止爆炸的发生;判断并报告紧急情况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供气,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燃气事故的预防、处置、恢复供气等各环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预防事故的监督机制和防范体系,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1.3.2 统一领导,逐级抬升。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原则处置燃气安全事故。

1.3.3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燃气企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和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故时,生产队伍、义务消防队伍转变为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参与紧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燃气储存、输配、供应环节突发燃气泄漏、爆燃、火灾等安全事故。本预案不适用于户内燃气爆燃、火灾、中毒事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燃气安全事故分级

2.1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的用户范围,将燃气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2.2 一般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及以下人员受伤,或影响2000户及以下用户正常用气。

2.3 较大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4-19人受伤,或影响2001-5000户正常用气。

2.4 重大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20-49人受伤,或影响5001-10000户正常用气。

2.5 特大燃气事故: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不可控,已经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受伤50人及以上,或影响10001户以上正常用气。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县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处置。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是 组 长:张会军(镇长)

副组长:丁国勇(镇人大副主席)

马亚榧(镇常务副镇长)

司召锋(镇政府副镇长)

王朋程(镇政府副镇长)

宋 伟(镇政府副镇长)

李彩芹(镇工会主席)

黎 伟(镇综治专职副主任)

成员:曹建勇(镇党政办主任)

孙俊(镇安监办主任)

李红涛(镇农业中心主任)

赵怀阳(镇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吕亚丽(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德朝(镇信访办主任)

袁国强(镇派出所所长)

阮晓军(镇工商所所长)

曹秋欣(镇电管所所长)

白国峰(镇中心校校长)

郭首学(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孙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3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接收并上报燃气安全事故信息;落实上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发布启动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落实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培训工作。

3.3 各燃气企业应组建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履行以下应急职责:

(1)落实应急抢险有关方针、政策;

(2)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设立24小时应急抢险抢修电话。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人员培训;

(4)保障应急抢险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储备,配备并管理应急抢险基本装备;

(5)落实事故报警和启动先期紧急抢险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地控制燃气泄漏、爆燃,防止事态扩大;

(6)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落实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分析、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事故救援建议;

7)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恢复生产的工作。

3.4 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视事故现场情况由区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视需要启动以下若干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综合信息,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队伍、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对外发布信息。

(2)消防灭火组。由镇消防队牵头负责,联系上级消防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上级消防部门现场抢险作业;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对受影响的危险源采取消防水冷却等有效措施防止爆炸的发生;判断并报告紧急情况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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