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购房合同容易出现的五种陷阱!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的权利凭证,出现问题时一切也以合同约定为准。的购房者都应该对购房合同予以重视。以下五种陷阱是购房者常遇到的,希望各位买房时能避免中招。
一、注意购房合同中的空白部分
购房合同中有不少空白条款,这些空白是为了给双方留出自行约定的空间。现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空白部分如果不填写也应该划去,避免被开发商动手脚。
二、注意补充协议的公平性
补充协议在方便购房者的同时也方面了开发商,一些在购房合同中无法约定的条款会在补充协议里写上。但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说了算,他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
双方权利和义务必须是对等、公平的才行。
三、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
合同违约有时候在所难免,但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不能忽视。违约发生时,法院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的首要依据就是购房合同。常见的有: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定金、哪些情况必须双倍赔偿或没收定金等。
四、交房相关
涉及到交房的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交房标准和交房时间。交房标准毛坯房来说要相对简单点,而精装房则相对复杂,精装房很难检查非可视项目,还有装修建材缩水、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将精装修的各种建材写清楚,收房时一一核查。
而交房时间,则是购房者留给开发商的后期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其逾期理由是否成立是索赔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五、前期物业管理
一般开发商都会委托一家物业公司来协助完成交房和入住事宜。不过开发商所承诺的由业主大会来决定更换或续聘物业公司基本上形同虚设。不管物业服务水平如何,基本上很难更换,这是一种变相垄断。
总之,签合同是个很复杂的过程,是新房合同文本有很多页,购房者每一页都要签字(以证明你看过这一页),这是开发商免责的一种方式,签字就代表认同,主动权就交出去了。所以购房者签字时要仔细推敲条款,避免日后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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