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07 17:03

为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凡新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律参加新任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任命;考试不合格者,取消任用资格,并将考试结果装入个人档案。

二、坚持和完善任前谈话制度。凡新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由市委有关领导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指出干部考察中了解和掌握到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凡是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今年,该市已对新提拔的75名科级领导干部中的21名非选举产生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四、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群众信访举报以及平时检查工作等方式,一旦掌握、发现干部在廉政建设上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时,便及时找其谈话,对其进行开导式、提醒式、告诫式教育,帮助其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坚持和完善上岗前培训制度。该市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上岗前培训已经形成制度。近年来,他们对新提拔任用的115名科级领导干部均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中,坚持注重针对性、层次性、互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专门聘请大学院校的客座教授、离退休老领导以及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同志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授课,同时坚持搞好了党性分析活动,切实提高了新任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

六、试行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在加强新提拔领导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中,该市试行了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严格要求其任职前对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公开承诺。

七、建立和推行新任干部述职制度。该市注重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跟踪管理,一旦发现不良苗头,结合全市干部队伍实际,对其进行监督或提醒式教育管理,重点是进行了集体述职。目前,该市已对**年1月以来新提拔的7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述职。

八、建立和完善诫勉谈话制度。对一些新任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社交以及班子建设等方面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但又没有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本着从教育、帮助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今年,该市已对1名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效果良好。

九、建立和推行试用期满政绩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试用期满政绩公示制度,要求其将在一年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审核后,在本单位本系统和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十、建立和完善试用期满考核制度。为增强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该市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满,组织部门将组织考核组对新提拔对象进行认真考核。考核合格,进行任命;考核不合格,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重新安排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装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本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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