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全会精神,以从严治党带动全面工作,再接再厉,乘胜前进,取得更大成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单位领导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单位领导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篇1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要靠中国共产党来把握方向、引领前进。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使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个轮子有效地转动起来,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关键的战略举措。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党章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在不同历史时期,党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从严治党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但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只有以党章为准绳,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只有严格落实党章,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成果。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不遵守党章、不贯彻党章,全面从严治党就没有出发点和落脚点,就会带来严重后果,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典型的例子,比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是怎么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上去的?他们自认为身居高位,谁也管不了,在他们眼里,哪里还有党章,哪里还有规矩?正是这个原因,他们与党离心离德、结党营私、卖官鬻爵、为所欲为,最终倒在反腐铁拳之下,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其结局可悲,其教训深刻。现实中,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党章意识不强,不了解党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有关。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组织也好,个人也好,对这些现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党章,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原因,切实解决管党不够全面、治党不严不实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具体地说,就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党章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强约束力。按照党章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全面,核心在从严,重点在治吏。根本在全面,就是要把党章要求具体落实和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章作为最根本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核心在从严,就是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精神,对不符合党章要求的,严肃查处惩治,使“严”成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最鲜明的特点。重点在治吏,就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章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章没有特权、执行党章没有例外,让领导干部知所为知所不为,以自己的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骨干作用和在党员、群众中的示范作用。
单位领导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篇2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黄山区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责主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点、线、面”三个结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黄山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带头“定责”,把握切入点。每年通过召开区委专题会、常委会、全委会,分析研究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与14个乡镇和78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定到岗、责任定到人、措施定到位。带头“履责”,紧扣着力点。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脉问诊、提醒敲钟;到基层调研、督查工作时,一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要求、明确目标、细化责任。2013年以来,区党政班子成员先后约谈7批252人,检查54个区直单位、14个乡镇及32个村。带头“考责”,夯实落脚点。每年由区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对乡镇和区直单位集中考核时,采用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方式进行述责述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干部、服务对象的测评打分,并对各地各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进行“三位一体”评议,作出综合评价、分出等次、奖优罚劣。三年来,共通报表彰12个乡镇、20个区直单位,对4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予以“减分”、14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降档”、5个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予以“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把握主线——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来抓,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2013年以来共修订完善出台各类反腐倡廉制度20余项。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分清界线。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每季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市率先创新出台《乡镇及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今年初随机抽取5个乡镇和7个区直各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目前,正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约谈办法》,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扎牢责任篱笆。改进监督管理制度,筑牢防线。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暂行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出台《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新则》、《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和保障。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守住底线。坚持把制度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修订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禁止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乡镇干部住乡值班暂行规定》等,做到立规从严、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三是抓住负面——强化纪律审查,加强震慑教育。区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加大覆盖面。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着重从政府采购、招投标、建设领域、民生工程、政策性住房、惠农资金等重点领域中查找案件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震摄作用。201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423件次,立案108件,涉及科级干部23人,给予党纪处分90人、政纪处分16人。近年来,重点查办了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汪某,原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某,区林业局局长李某等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增大影响面。通过组织力量,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开展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30余个;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与区四套班子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高等级风险点一同汇编成《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手册》,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培训教育教材,做到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起到很好效果。两年多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教育主题班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多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让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力督促聚焦主责主业,扩大监督面。积极探索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013年通过改革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无盲点,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在全市率先出台《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14个乡镇、25个区直重点派驻纪检组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人手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185个减至9个,精简95%,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更加聚焦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
二、取得成效
通过两年多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上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等具体内容,使各级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必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牢固树立起“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担当意识,争当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有关制度、规定,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三转”,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精减行政权力和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不仅硬化了责任落实机制,使压力层层传导,还规范了权力运行,保障了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地生根。
三是起到了警示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查办腐败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转发上级通报、开展专项督查、实行诫勉谈话、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既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使全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保护和发展。
四是促进了地方发展。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实现2位数增长;成功蝉联安徽省第三届文明城市,首次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芙蓉社区、甘棠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区,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12个。
三、不足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纪律意识在心中还没有真正立起来;甚至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落实从严治党就是和干部过意不去。
二是工作实践上的不足。有的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不够有力;有的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理念思路和方法举措上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制度建设上的弱项。监督问责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硬性规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四、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当前,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层层科学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
单位领导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发言稿篇3
“8000多万中国共产党党员与13亿中国人民一起……凝聚成13亿的中国力量”,当热播宣传片《中国共产党与你一起在路上》以变幻的场景呈现一个古老而又朝气蓬勃的中国,人们在光影交错的时空激荡中深切感受到,“中华号”巨轮行稳致远,需要从容驾驭的领航者;中国现代化列车驰向远方,需要强劲有力的火车头。
这是一组每每读来让人心生感慨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在21个省区市开展的民意调查显示,87.3%的群众认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以往相比有好转,77.1%的群众认为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度。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正风肃纪的可观实绩,是党的建设进程中从严从实的初步战果。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将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落脚到从严治党、使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上。
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央就制定出台八项规定,发出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全党全社会为之一振。“开弓没有回头箭”,两年多来,从坚持不懈反“四风”,上紧作风建设发条,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到从严管理干部,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党内法规体系,全方位、高标准的管党治党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深得党心民心,写下了党的建设新篇章,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在继承优良传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我们党90多年历史上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构成了当代中国最为关键的“命运共同体”。“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正是基于“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的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号召全党及时解决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认真医治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全面从严治党,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这是党的建设规律的新探索。焦裕禄纪念馆的深情驻足,民主生活会上的以心换心,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谆谆告诫,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亲力亲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身体力行,全党同志的积极参与,不断诠释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全面”是基础,它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既要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它是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又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守纪律、重申守规矩;它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既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又要层层传导压力,全党动手、全党参与。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全面从严治党,意味着党的建设要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思想上要把好“总开关”,作风建设要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制度落实强调“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反腐败斗争强调“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教育要严、标准要严、执纪要严、惩治要严、制度要严,“严”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这一党建战略思想,开创了党建新格局,表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党建规律、治国理政规律有了新探索、新认识、新创见。
“大盘取厚势,官子有妙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防止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就能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政治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从苦难到辉煌,从贫弱走向复兴,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把民族复兴推进到今天这样的境界,我们这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就是要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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