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6-13 12:34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篇1

各支部(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16年度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执行标准

全系统所有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按照2016年7月以来执行的新工资标准计算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每月津补贴之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每月职业年金、每月养老统筹、每月医疗保险、每月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其中,扣除部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月津补贴-3500元)×3%,月养老统筹=(月工资+月津补贴)×8%,月职业年金=(月工资+月津补贴)×4%,月医疗保险=2149×2%=42.98,月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月交纳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有关要求

1.迅速行动,理顺关系。接到通知后,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立即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特别是要以行政关系为准,督促本单位调出、调入同志3月15前理顺组织关系。同时,要杜绝“口袋党员”,确保2016年新建台账人数准确无误。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2016年度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总支)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务必于2016年3月20日前交教育局党委办,同时缴纳本单位2016年第一季度党费。

3.完善管理,按时上缴。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证》的登记填写及党费收缴票据的整理工作。今后,各支部(总支)上缴季度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一律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篇2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和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党员要主动按月、足额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每月需交纳一次党费。若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组织应当指定专人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党费工作需做到专人收缴、专人管理。各级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费收缴人员须将党员应交党费的比例及数额、实交数额、交纳时间等如实登记清楚。

三、各级党组织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交纳党费。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细则》要求,党支部(总支)应每月向所属党组织缴纳党费,县(市、区)、基层党(工)委,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

四、对于欠缴、逾期不交党费情况将采取相关措施。每年一月底为前一年度党费的清算期。对存在欠缴、逾期不交党费的单位,将以电话催缴。至2月15日,将对仍未缴费的单位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至2月底,将对仍未缴费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减少该党组织发展党员名额。在该单位绩效考核、年末党建述职等工作中,党费收缴工作也将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计入考核总成绩。

拓展【补交党费不等于交党费】

党章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漠,是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一大挑战。这一问题不仅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有,就连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也存在。交纳党费是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当年革命先烈,即使在敌人的监狱里,临刑前也要给组织交最后一次党费。但现在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及时、足额交党费。最近经过巡视整改,山西20多家国企的党员干部补交了8900多万元党费,天津60多家国企补交了2亿多元党费。(2016年5月9日,中纪委网,吁唤醒党章意识:有国企党员干部拿高薪不足额交党费)

在巡视中所发现的补交党费现象,并不只存在于已发现的国企或者是金融机构,在党的部分基层组织里,此类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也许有人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了,党费补交了不就可以了吗?在笔者看来,即便是这些高薪党员干部补交了金额可观的千万或亿元,但对于一名合格的党员来讲,甚至对我们党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它们仅仅是数字而已。

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交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说现实点的,就现在组织要求党员干部交纳的党费其实并不多,是按照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一年少的只有一百多,多的也就几百元,只是年工资的极少部分。这些“极少部分”,对于年薪几十万的高薪党员干部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说白了,就连塞牙缝都不够。想想看,在那些革命战争年代里,就连生活十分困难的党员,都会拿几包自家腌的咸菜、一双自己做的布鞋按时交给组织,也要做好党员的义务——交党费。还有在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还有党员干部会主动自愿交上“特别党费”,这些都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的体现。

主动交党费是一个党员自我认识的强化,它能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加强党在心中的存在感。它不仅是党组织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更体现了一个政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无论日子好过到什么程度,都不能忘记这份初心、这个共产党人的基本义务,更不能把交党费看作是一件麻烦事、吃亏事。这些年,一些党员甚至是党员干部,在交党费的时候显得十分被动,从主动交到被动交,从交党费变成收党费,从足额交党费到补交党费,这是党性缺失的征兆,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千万不要小看这一些小小变化,因为它变化的不仅仅是资金费用的流向,更有人心的向与背、党性的强与弱,一不小心就会谬以千里,就像现在网络上流行说的:差的不是钱,差的是党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践行“三严三实”,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要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加强党性修养正应如此,让交党费化为共产党员自觉主动行为,将党性修养真正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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