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学形势与政策论文精选

发布时间:2017-06-0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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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学形势与政策论文精选篇一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而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和发展都无从谈起,甚至已经取得的成绩也会失去。我国经历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在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文化繁荣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当下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显现,社会冲突进入了多发期,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了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稳定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公平正义;和谐稳定;金融危机

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都离不开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稳定的重要作用,必须深刻地认识到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发展的保证。

(一)稳定的社会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而且是我们顺利开展各项社会事业的保证

我们经历了“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严重自然灾害的考验,成功的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依法妥善处置了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这一切也使得政法工作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政法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地投入到抗击自然灾害的工作当中去,圆满的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处置了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政法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同时,也增强了政法机关敢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信心和决心。

(二)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显得更加紧迫

我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转型的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使得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物质文明的发展速度令世界刮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我们当前的目标。胡锦涛同志鲜明地指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千美元之后,经济和社会将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的突发期。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东西部发展的差距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发展的不协调、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等现实,也恰恰说明了我们之前的发展模式存在着不科学的方面,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世界性经济的衰退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国的实体经济,由此而导致的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等更加的严峻,从而造成了社会底层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社会不满心理加重。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地加以疏通和化解,很可能会演化成为群体性的社会泄愤事件,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充分的重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三)我国处于社会急速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这些矛盾具有社会连带性和利益相关性等特点,增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具体而言,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长期依赖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GDP的增长,造成了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十分突出,实现公平正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亦有所增加。

第二,我国的民主进程和法治建设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依法治国已经写入了我国宪法之中,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但是,法治的现状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执法观念、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由于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不畅通,致使有些权益遭受侵害的人民群众不惜采用“自残式维权”,甚至是“攻击式维权”的做法,以期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从而解决问题,一方面,我们看到执法现状的缺陷所引起的民众的不满,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利益诉求的实现方式无疑是对社会稳定的威胁。

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价值追求也日益多元化,“少数人思想迷惘,信念动摇,荣辱观错位,成为矛盾多发和犯罪高发的重要根源。色情、暴力、网络垃圾等腐朽文化屡禁不止,给违法犯罪提供了滋生土壤”。①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应当树立科学的维护稳定的观念,准确地分析和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运用科学方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此,应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而言,我们应当深刻的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来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很多,我认为,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角度,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是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连着民生,关系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②发展是我们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经济发展了,民生问题不会自然而然的得到改善,我们还必须重视民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经济的发展,物质资源的极大丰富,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只有实现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能够正常的运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民工的失业问题和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就业问题解决了,人民有稳定的收入预期,社会矛盾必然会随之减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经济的有序平稳发展,必须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而市场经济要求的自愿、平等、等价交换等原则需要法治的力量加以约束,市场经济和法治是共存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法治的保障,而法治理念的充分发挥,必然会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在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困难的情形下,更应该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以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一方面,我们应当积极地整顿和规范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际民生的重要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另一方面,对于金融诈骗、商业贿赂、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地予以打击,努力为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诚信意识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氛围。

总之,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不动摇,即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

(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以真情实感投入到为人民谋利益的工作当中,才能够真正的理解和深刻的体会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要求。民生关系到了民心,而民心则关系到民力的凝聚,关系到党执政的根基,当前,民生问题也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发展的成果应当为全体人民共享,这也是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我们在经济总量的增长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与此同时,在医疗、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领域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众所周知,我们所面临的民生问题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解决的不好,这种矛盾的累积将是十分危险的,对社会稳定将造成潜在的威胁。我们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就应当最大程度地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民生问题,并通过发展来逐步地消化这些问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困难时期,要更多的关注民生的保障和改善。

(三)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最大程度的保证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经济发展、政府廉洁、公平正义这三项被温家宝总理称为保持社会稳定的三大支撑。经济的发展是前提,因为“没有生产力的持久大发展,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社会公平与正义”;③同样,如果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地逐步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就不可能充分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的完善和有效地实施。

从广义的层面上而言,秩序本身就是法律的价值追求之一。法的秩序价值满足了人们对安全和效率的要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表明,相对于正义和自由而言,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更具有现实性,比如在没有平等、没有自由可言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的秩序价值却仍然可以实现。秩序以及其本身所蕴涵的安全的因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活动的必要条件,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因此,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简单地说,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引作用,法律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一旦超越法律的界限,就会遭到法律的惩罚。从一定意义上而言,人们正是在法律规范的这种指引作用之下,相互之间共存而又互不侵犯彼此的利益,社会的和谐稳定也由此实现。(下转第168页)(上接第158页)从狭义的角度而言,司法是民众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的有效途径,因此,实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民的诉求最终可以通过诉之于法律的形式实现,这是他们发泄对社会的不满的一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他们因为不满而导致过激行为,从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同时,法的程序正义同样可以达到吸收当事人对个体正义无法实现的不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更大的社会冲突。

我们也正在为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而努力,就我国目前的法治的现状而言,还有许多需要加以完善的方面,这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包括国家的立法者、从事法律实务的人、法学的学者、致力于从事法律事业的法学学习者以及民众的广泛参与,唤醒民众的法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制建设,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完善,已经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期,民众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现在所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具体而言,首先,对于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因素,应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尽快实现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其次,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司法只是群众解决其诉求的通道,而行政权力的行使直接关系到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行政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自由裁量权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运用得当可以实现个体的正义,但另一方面,自由裁量权可能使肆意侵犯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行为实现了法制化,造成不公正、不公平的后果。因此,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要着重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结论

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稳定是我们发展经济和开展各项社会事业的前提,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应当始终给予高度的关注。为了在更大范围、更长时期内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更加关注民生,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法治社会的构建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有着天然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推动我国法治的进程,必将有利于实现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释:

①郭荣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乌蒙论坛.2009(1).

②周永康.2008年12月17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09(3).

③杨慧玲,黄琳庆.加强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传承.2009(1).

参考文献:

[1]韩永莲,陈宝兴.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维稳新思维.科技创业.2009(8).

[2]常明.树立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稳定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辽宁法治研究.2008(1).

[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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