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浪漫爱情文章

发布时间:2017-06-06 11:33

我们都了解爱,也能够去诠释爱,但我们并不能真正的懂得什么是爱情,爱情不只是浪漫,还有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1:为你,千千万万遍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娇玫万朵,独摘一支怜;满天星斗,只见一颗芒;人海茫茫,维系你一人。 -----题记

喜欢这么一个人,他比你大不了多少,你却只爱叫他一个人大叔;喜欢这么一个人,他吻你时,空气中弥漫着都是甜甜软软的果冻味;喜欢这么一个人,他看你时,你会忍不住的心跳加速。你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我说:“娇玫万朵,独摘一支怜。”

不知不觉喜欢大叔已经一年多了,喜欢他什么,我不知道,仿佛一切都来的那么刚刚好。即使他对我没有感觉,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喜欢。我想有时候,人的一生应该要疯狂一次吧,无论是为一个人,一段情,亦或是一场旅行。

我每天都会忍不住的找大叔聊天,因为喜欢一个人真的藏不住的,就像日出日落,海涨海退,那是很自然的事,大叔有时候也会理我一下,有时候忙起来也会无暇顾及。我们谈论着各种各样的话题,即使有些很污,更不应该是从女生嘴里说出,但在我看来,只有面对他的时候我才能把话说的那么坦然。

可又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把自己活得很委屈,你看着他在微信跟别人调侃,却没有即时给你回复,内心的失落他不懂。有时候看着他每个周末出去与人聚会喝酒,而你却不能跟他一起,这时候,你会胡乱嫉妒在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是同事,也许是朋友,哪怕是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你也会心生的嫉妒,只因为他们能遇见他。而有时候,看着他喝醉酒难受的样子,比知道他不爱你更难受。

有人曾说我:“你怎么那么傻,世界不缺一个他,何必要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拒绝那些爱你的人呢。”我想这世界上的傻姑娘不只我一个吧,聪明的姑娘因为爱情都会变得智商为零,何况我还是一个不聪明的姑娘。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喜欢我的,只是还没到那个时候而已,我知道他会在三十二号喜欢我,星期八喜欢我,在二十五点喜欢我,在六十一分喜欢我,我可以等,哪怕等不到,但我还是会喜欢他。

大叔,你知道的,放狠话的是我,没出息的是我,放不下的还是我,在那些能回头的日子里,你一定要多回头看看我哦。为你,千千万万遍。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2:那些以玩笑说出口的话,往往是最真的表达

作者:不倾城

有人说世上从来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多少真心话在玩笑中说出口,只是不想让懂的人,怎么都不会懂。

是啊,有多少想要真心表达的话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奈说不出口。

很想念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放不下矜持,隔绝不下彼此之间的距离,于是会在某一次大醉过后借助酒劲把所有想说的话诉之于他,然后第二天酒醒过后,身边有人说起,你矢口否认,把它解释成酒后胡言乱语,可是你心里最清楚酒后的胡言却是最真的真言;

很喜欢一个人,却害怕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最后连朋友的位置都没办法保留,可是心里却有隐隐的不甘心,或许知晓心意彼此会有另一番可能,抱着这样的侥幸,于是会选择在愚人节这样的日子里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若被拒绝,还可以笑着说:你竟然当真了,我和你开玩笑呢,哈哈哈。然后转身后便是长久的失落。

你是否也是这样的人?那些倔强又违心的话,总是可以轻易地说出口,而那些甜言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表达,怕一片真心被辜负,怕得不到回应,反而会打破之前关系的平衡,于是很多真心话便以玩笑的口吻说出,一边期盼着他能够给予回应,一边又打着哈哈,我和你开玩笑呢,以此来掩盖心底的失落。

叶子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姑娘,喜欢打打闹闹,喜欢开玩笑,身边有很多关系很好的哥们,文轩就是其中一个。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等自己意识到之时,早已深入骨髓。

因为彼此关系很亲近,所以什么样的玩笑都开过。曾说过如果找不到心仪之人,干脆俩人凑合过;也曾说过未来的那个他要按照文轩的标准找,一样的帅气逼人,一样的幽默风趣,一样地懂得照顾别人的情绪。或许从那个时候起自己便已经对他产生了超越朋友之间的感情吧。

后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关系,一起吃喝玩乐,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可是叶子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会更加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忍不住地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有女生的搭讪会忍不住试探。

也会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可是却鼓不起勇气。

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她一直都知道文轩喜欢的女子的类型,而自己大相径庭,她也一直知道文轩心中住着一个求而不得的人。她害怕自己的表白会让彼此间滋生间隙,再也回不到当初。

清醒的时候尚且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是酒醉之后却再也难以控制。

那天是自己的生日,然后一大群朋友为自己庆生。只记得喝了很多酒,记得说了很多话,然后便断片了。直到第二天听朋友说起,才知道原来所有的心事都已表明。

可是他们却认为你只是酒醉后的胡话。你鼓足勇气,决定彻底摊牌,你说如果我说的是真心话呢?他们却一致认为你还没有彻底清醒在开玩笑。看吧,习惯开玩笑的人,你唯一的一次认真都会被认为是玩笑。

一群人喧闹,然后你笑的比谁都大声,是啊,我真是喝糊涂了,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长的那么丑,脾气又那么臭。哈哈哈,可是其实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些才是违心的话。

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习惯于伪装自己的情绪,装作一副百毒不侵的样子;

你会说很多狠话,很多违心的表达,却从来不肯透露自己的一点软弱;

你表面像一块石头一样坚硬,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悲伤暴露,宁愿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也不愿承认(⊙o⊙)哦,我是真的喜欢。

所以你对酒精情有独钟,因为只有酒醉你才能把自己心底的秘密袒露出来,以不清醒的方式,以可以为自己留一丝防线的余地,即使失败,你也可以以醉后的胡言来掩饰;

所以你才会在很多次说过的话后加上一句:哈哈,你当真了,我是开玩笑的。只有这样,你才能够保有最后的一点尊严,不至于一败涂地。

你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倔强地为自己构造一个屏障,可以随时随地保护自己。

可是也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玩笑的背后才是最真的表达,而很多时候你说的很多脱口而出的话:比如不喜欢,比如你走吧,比如不想念,这些可以轻易说出口的话却最违心。

我们总是这样,不善于表达情感中最柔软的部分,却可以把那些坚硬轻易地表达。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都可以少一点口是心非,多一点坦诚相待,是不是我们会过的更简单一点?

其实我们终其一生也都在寻找那个懂你的人,他可以看透你所有的口是心非,也可以读懂你玩笑背后的表达。懂你的沉默不语,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的孩子气。

我希望这样的他早日来到你的身边,让你能够放下所有的伪装,无需再以玩笑来掩饰真心,无需借助酒精来表达感情,尽情地活出自己。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3:暗恋,是最纯净的告白

来源:网络

暗恋,是学校午睡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就能进入甜蜜的梦乡;

暗恋,是做课间操时用眼睛到处搜寻他的身影,又担心被发现的小心翼翼;

暗恋,是写遍满满的日记本,是写下烦忧甜蜜的诗词,是偷偷地在落叶满地时的想念。

在我们的青春中,总会有这么一个人出现,他就像青春岁月中的一道阳光,划破了黑暗,永远闪耀地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专属于那段青葱岁月。

赵梓曜就是我青春里的一道光。认识他那年,我初二。

我们的学校坐落在离乡镇很近的村落里,四周全是麦田原野,对面是一条河沟,夏日的时候,开满了荷花,煞是好看。每次经过的时候,悸动的心里都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学校里汇集了四里八村的孩子,我第一次到这样的学校读书,内心充满了好奇与不安,小心翼翼地生活,又探头探脑地张望外面的世界。

赵梓曜就是这个时候来我们班级的。据说,他是因为打架而被别人开除了。我不以为然,他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总是穿着格子衬衫,一双无辜的眼睛看起来很有欺骗性,虽然读书的时候不怎么专心,但沉默的时候很多,也从未捣乱过课堂,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打架呢?

有一天晚自习,有一个男生——身高一米八,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我作为班长收作业的时候,他不耐烦地推了我一下。

赵梓曜仗义地出言,一字一顿:“你不该对女孩子动手的。”

“关你屁事?”那个男生用很大的声音说,有些吵闹的晚自习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着赵梓曜。

赵梓曜脸色如常,没有搭话,继续沉默。

所有等待看笑话的人都有些败兴,有些嘲笑地看着赵梓曜。

只不过,当那个周末,所有人都回家的时候,据说,赵梓曜叫来了两卡车的人,和那个一米八的带来的不足十人,展开了碾压式的斗殴,至于场面有多血腥我是不得而知,因为当时我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家赶。

我家距离学校有20里路,每个周末放学后,我都穿过一个又一个村落,绕过一条又一条河,河边是黄色的野菊花,我摘了一朵,戴在耳朵上,也无人看见。

等到我回去的时候,一米八的座位已经空了,据说他手下的几个小喽啰也被赶回了老家,从此,赵梓曜就奠定了他学校老大的地位。

我的心一刹那就潮湿了,尽管不全是为我,尽管他只是仗义出手,尽管刚转学过来几天的他可能不认识我,但我的心,还是忍不住悸动了。

我第一次尝到了被保护的滋味。

但我从未对他有非分之想。他当时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关系很好,那个女孩,跟我一个村,是从小嘲笑我最厉害的人。林倩倩,从小就很漂亮,家境良好,每天像洋娃娃一样穿着漂亮的衣服,小时候有一次带着几个小女孩来找我。

“你要是亲你的羊一口,我们就不揍你。”

我很喜欢我的羊,于是我很快在羊身上亲了一口。

她们哈哈大笑:“不行,要亲嘴哦~”

我艰难地看着自己的小羊,深绿色的草汁沾满了它的嘴巴,这有点困难。

“快亲,不然打你哦。”她扬了扬手里的柳条。

我忍着恶心,亲了一口。

哈哈哈哈,她们笑的花枝乱颤,蹦着笑着跑了……

长大了以后,她更漂亮了,皮肤洁白,身材高挑,总是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牛仔裤,这才是青春的模样。

他和她很般配,我如是想。

他们是前后桌,每天都会聊天,青春正好的女孩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落在耳边,在阳光的照耀下很是好看,男生爱意满满,额前的碎发落在黑色的眼睛里,就像树叶落在湖水里。

画面美好,不忍打扰。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说:“老师,我要换位置。”

“你要换哪里?”我们的老师,一直很宠他。

他指了指我后面的位置,我的心咚咚直跳,脸红的可怕。

他如愿以偿地坐在了我的后面,班里有传言说,他们因为吵架了,所以赵子曜才申请换座位。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坐在我后面,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从那以后,我上课的时候背挺得更直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直到有一天上课的时候,他突然用笔捅了捅我的背,我差点叫出来,不敢回头,然后就看到一张纸条递了过来。

“班长,你成绩那么好,帮我补补课呗。”能想象出他写下纸条的时候痞痞的样子。

我的手紧张得出了汗,浸湿了纸条,没有回复,怕暴露自己太紧张的心情。

下课后,他又用笔捅了捅我的背:“班长班长,这里我没听懂,你能给我讲一下吗?”我回头,是他眨巴着双眼无辜的样子,嘴角翘起,痞帅痞帅的。

我低下头,用蚊子般的声音给他讲了一遍,他听完后:“班长班长,你讲得真好。”

我的脸又红了。

从那以后,每天都是“班长班长”的声音,犹如天籁。

我们已经培养出了默契,他用笔捅我的背,我就背过手去,一定有一张纸条塞在我手心里。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说,比如“数学老师讲题的时候总是一股大蒜味,熏死人了,你以后别问他题了。”“你更适合长头发,以后留长吧。”“中午的时候帮我带饭吧,我好困要先睡一觉。”稚嫩的笔迹,一张又一张,我都保存了下来。

他最喜欢的偶像是周杰伦,每一首歌都会唱。很多时候周末放学的时候,我都不走,他也不走,就留下来唱歌给我听。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每一首歌,他都唱的很像原唱,在录音机是奢侈品的青春里,他就是我的神。

因为他每天的“班长班长”,所以我可以忍受回到宿舍被以那个漂亮女孩为首的孤立;

因为每个周末听他唱的周杰伦,所以我可以忍受漫漫长夜才走回家后被父亲的责骂;

因为他每天的笑容和言语,所以我可以忍受衣服被子上莫名的污渍和女生的冷言冷语。

我从未想过和他在一起,他在我心中,是仰望的存在。能够在心里默默喜欢,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连这份满足,都要被人夺走。

一天晚上,我被教导主任叫进了办公室。那个胖胖的男人用冷酷的语言说:“林倩倩丢了一百块钱,在你的床上已经被找到了,你被开除了,现在收拾收拾东西走吧。”说完,就让我回宿舍收拾东西。

我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大声解释,可是我发不出声音来,我想吼,想叫,可是我怎么也说不出来话。

几个老师过来,推搡着我,让我回宿舍收拾行李。

“我,我没有啊,我一直在班里啊,老师,怎么回事?你告诉我啊1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教导主任推了推眼睛,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我:“学校看你贫困,才免了你的学费,让你来读书,现在出了这种丢人的事,你还有什么理由留在学校?赶—紧—滚—蛋,别闹得全校学生都知道了,这也是我给你最后的体面。”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我不善与人争吵,总是忍让,我不善与人交流,总是孤独。我一直退退退,可是,哪里是我的退路呢?

绝望在心里蔓延,我无话可说,教导主任也是我们村的,还是林倩倩——那个漂亮女生,那个让我跟羊亲嘴的女生的叔叔,是最后的体面吗?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陷害我呢?

我从来不与人耍心机,可不代表我不懂人情世故。越小的地方,越是充满了关系,而我,什么都没有,我争不过。即使我抗争,也争不过。

我去教室收拾自己书本,班级里的学生已经知道了,不用说,一定是林倩倩说的。就连他,也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我,好像我是什么脏东西一样。

我没有哭,也没有说话,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就这样,离开。

我背着自己的行李,抱着自己的课本,一深一浅地走在回家必经的路上,马上就要到冬天了,玉米地里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了,被火烧过的野草散发出奇特的味道,竟然格外好闻,野花已经要枯萎成了灰色的模样。夕阳落在了田野上,温暖已经消失,只留下莫名的悲壮。

回去之后,告诉父亲,父亲苍老的脸上落下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他一下子倒在了厨房的地上,不停地哭,却没有一丝声音,我呆呆地站着,面无表情,不解释,不辩解,不说话。

后来,我病了大概有半年的时间,那是抑郁症初期的征兆,却被当时的医生误诊了。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同学。

初三那年,几个月来,我都是每天两个馒头,不吃菜,攒了26块钱,给他买了一本周杰伦的书,寄给了他,请同学代笔写了几个字:

再见,赵梓曜。

我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地告别,后来,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一次也没有,我不知道他是娶了谁家姑娘,生了几个娃娃,是否还记得,曾经走过的校园操场,曾经漫步的林荫大道,还有,是不是偶尔,也能想起那个土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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