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申请对象及拥有优先权的人
发布时间:2017-05-02 17:49
武汉公租房申请对象及优先权主要人员规定正在实行,还不是很了解的一定要在这里看一下。因为今年武汉公租房房源迎来了丰收年,申请的人员会多,如果你有优先权的话就可以优先办理,不用长队等候。
申请对象
1·困难家庭。在武汉本市有常住户口或是申请人在武汉本市有居住证的家庭以及个人;在武汉本市有稳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年度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家庭,或者是是单身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在本市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16平米的家庭,申请人有共同申请人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
2·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在本市有户口或是有武汉居住证的;大中专以历未满6年的新毕业人员;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住房的或者为承租其他公房的。
3·特殊人员。不限制收入·毕业年限的特殊对象以及专业人士;市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退伍军人;住房困难的家庭及个人。
4·已经享有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人员不可申请,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的人员可以申请,申请后要退还之前申请的廉租房及廉租房补贴停止。
优先权享有人员
1·在公租房建设区域腾退住房的可以优先。
2·重症病人·残疾人以及没有子女的老年人。
3·计划生育特扶家庭。
4·成年孤儿。
5·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武汉公租房政策特扶帮助困难家庭及个人,符合初建公租房的初衷,虽然这几年公租房更加倾力于吸引优秀人才到武汉就业,但是初衷一直没有改变,还对特殊需要照顾的家庭以及个人予以优先权。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重视。
武汉公租房的针对对象已经讲述完了,如果你符合上述的条件要及时申请,祝您在武汉有家的愿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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