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检查通报
党支部的基本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党支部工作检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工作检查通报范文一
关于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2978 发布日期: 2012/6/6 10:33:14]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工作,搞好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基层党支部在学院中心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党总支所属党支部。
二、检查时间
2012年5月23日至31日。
三、检查内容
按照科学、全面、客观、可操作的要求,根据基层党支部工作范围,确定从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党员发展、创新活动和党员档案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上年度工作计划和本年度工作小结。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
3、相关工作制度、活动安排、支部生活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
4、党员发展情况。
5、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情况。
6、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情况。
7、支部所属毕业班党员档案
四、检查步骤和办法
1、各党总支首先在内部对照以上七个内容做好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交党务工作部。
2、学院党务工作部将于5月30日至31日到各党总支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学院党委。
五、组织领导
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是抓基层、打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党务工作部
年5月23日
党支部工作检查通报范文二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状况,尤其是来信来访较多的问题,9月上、中旬我部组织对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5日-14日,在各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部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市34个乡镇和开发区、兴达公司以及10家市级机关部门单位2006年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方式上,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访谈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以及部分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新党员和群众代表,实地抽查2—3个基层党支部(总支)。在检查内容上,围绕“5访5看10个必查”的要求,重点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情况以及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以及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培养考试制、预审考察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党委派员列席制等情况。
2006年以来,全市共发展党员4984名。其中,女党员1509名,占30.3%;35岁以下3664名,占73.5%;高中以上文化4540名,占91.1%(其中:大专以上文化2295名,占46%)。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培养,规范程序,创新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发展党员工作5年规划目标任务。从检查的情况看,戴南镇、张郭镇、周庄镇、陈堡镇、沙沟镇、昭阳镇、安丰镇、大垛镇、公安局、卫生局等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绝大多数基层党(工)委能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协助抓,组织委员或党办主任(人事科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工)委能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围绕发展党员工作年度目标要求,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形成了 “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踪、年终有落实”的常态管理机制,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
2、突出发展重点,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不懈地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到“四个倾斜”,即向生产和工作一线倾斜、向高知识群体倾斜、向35岁以下青年倾斜、向妇女倾斜,不断加大在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较好地优化了新党员的结构。几年来,全市发展党员结构比例均达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注重发挥妇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35岁以下的优秀教职工以及女教师的教育引导,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青年教师入党的积极性。兴达公司党委注重发展优秀青年职工入党,为公司党员队伍注入了活力。
3、注重程序条件,发展新党员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好“入口关”。大多数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随意降低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关”,做到了“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二是紧扣环节,认真落实公示制。大部分党(工)委能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程序,特别是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戴南镇和张郭镇努力扩大公示范围,将党员发展对象在本镇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规范手续,严格把好“五关”。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认真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考察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规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和支部大会、党(工)委会记录,力求使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内容真实、表述准确、书写规范。市级机关党工委为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编印下发了《党务工作手册》,详细列明了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与要求,便于所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戴南镇、张郭镇、安丰镇、周庄镇、沙沟镇和周奋乡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把新党员质量关,做到有培养教育、有专门培训、有会议记录、有完备材料,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正常、有序、规范。
4、创新工作举措,发展党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基层党(工)委能够紧密联系实际,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一是前移审查关口。昭阳镇、安丰镇、沙沟镇、周庄镇等乡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与计生、农经、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全面了解情况,从源头上进行把关,有效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二是加大审查力度。张郭镇对非公企业主入党,除“过三关”外,还要通过工会、工商、税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联合审查,检查是否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真正把优秀的非公企业主吸收到党内来。三是推行入党答辩制。戴窑镇、张郭镇和市级机关工委在培训期间,围绕入党动机及党史知识,进行抽签答辩,增进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提高了党员发展对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积极性。四是扩大推优范围。西鲍乡除坚持党组织、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外,今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进行推优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等形式,组织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既激发了年轻同志要求进步的热情,又壮大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基层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数量整体偏少。一些村人口数量众多,仅有1-2名入党积极分子,个别村甚至没有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制度执行不严。极少数行政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员参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有的仍然采取举手表决和鼓掌通过的方式,没有严格执行票决制;有的基层党委没有严格执行党委派员列席制。
3、部分农村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业务不熟悉。被访谈的村党组织负责人中,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规定的比较少,多数只能说出个大概。个别村甚至出现召开党总支大会或以支委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的问题。
4、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不够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重发展、轻教育”的现象,特别是发展后不培训、不教育,导致个别新党员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形象。2006年以来,全市共有9名新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5、少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一是个别新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字迹潦草,缺乏严肃性。二是部分材料和记录不规范,缺乏完整性。如党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在讨论审批多名党员时,未能体现逐一表决。三是个别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材料管理不善,存在部分材料丢失的现象。四是极个别基层党委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自传、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未能认真细致地审核,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二)主要原因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个别乡镇党委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发展党员工作当成“软任务”,没有明确的计划和措施;个别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很少过问发展党员工作;有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组织工作上,对发展党员工作心中无数。少数村党组织落实不力,一些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不主动,存在“坐门等客”的现象;个别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甚至妒贤嫉能,担心优秀青年入党后对自己的位置构成威胁,不愿发展党员。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的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村、本部门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过问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委要认真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意见,明确发展党员的计划、结构比例、目标要求和工作责任;年终,要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一是要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各基层党(工)委要进一步细化和把握农村、社区、机关和“两新”组织等各行各业发展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以“能人”、“模范”代替政治标准。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重点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把是否参加党员义工服务作为主要条件,促进发展对象尽快成熟。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特别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上,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三是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备案制、民主推荐制、培训考试制、预审考察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委派员列席制等制度,特别是农村党组织发展新党员,要全面实行发展党员讨论票决制和党委派员列席制。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发展新党员的结构。一是突出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要把在非公经济领域发展党员作为扩大党在非公经济领域影响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在3年内达到省、泰州市提出的70%以上非公经济组织有党员的目标。同时,要抓好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突出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要注重在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将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以及在外务工经商能人发展入党。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双带”能力不强和少数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三是突出在各类人才队伍中发展党员。要按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发展各类人才入党的力度,努力把各类人才紧紧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和帮带。加强在教卫文体等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含金量”。
4、强化培训,注重指导,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实行分级培训。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基层党(工)委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的培训,各基层党(工)委负责培训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在培训内容上,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若干准则》为主,同时把《入党教材》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作为辅导材料。二是改进培训方式。既可以集中讲授,也可以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既可以聘请有关人员做专题讲座,也可以召开现场会进行观摩。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5、从严预审,严格考核,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一是要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审查方式。拟成立市发展党员工作联审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全市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联审。市委组织员分片(口)负责指导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预审把关。各基层党(工)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也要相应成立联审小组,共同负责本乡镇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把关,以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市委组织部将建立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年内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人民来信来访查实且存在明显问题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委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组工干部;基层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工)委也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三是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做到“三个追究”,即: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失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因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委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责任;对于弄虚作假、不按发展党员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进行的,追究相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年12月12日
党支部工作检查通报范文三
2011-2012年度学院党(总)支部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按照《关于做好2011-2012年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株职党办﹝2012﹞ 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1-2012年度党(总)支部工作考评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党(总)支部工作考评小组。党委书记颜莉芝任考评小组组长,雷久相、刘平国任副组长,具体分组及人员构成如下:
第一组评委名单:刘平国、周文洁、何立志、刘宁元;
第二组评委名单:雷久相、王健康、张 奕、刘三辉。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资料准备:①《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及附件;②党建工作特色申报材料及附件;③党(总)支部获得集体、个人荣誉清单及所获荣誉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1份)要求于6月18日16点前送交组宣部(三)办公室。
2、现场考评:时间定于6月19日8:00-12:00。现场考评地点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系党总支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直属党支部),请各党(总)支部指派一名考评联络员到考评地点协助评委工作。
第一组评委负责党总支部考评,考评顺序:经济管理系党总支部、机电工程系党总支部、汽车商务系党总支部、汽车运用系党总支部、汽车电子系党总支部、工业设计系党总支部;
第二组评委负责直属机关党支部考评,考评顺序:基础课部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教务联合党支部、学生工作党支部、总务后勤党支部、驾培中心党支部、中专部党支部、新疆培养班党支部、退休教工党支部。
3、会议考评:党建特色工作汇报以及党(总)支部互评定于6月19日下午14:30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汇报顺序同上)。要求:各党(总)支部制作ppt,控制在5分钟内,并准备好特色党建的佐证材料。
党建特色工作考评分党总支部和直属党支部两个序列,由第一、二组评委各评出一、二、三、四等。
三、未尽事宜以正式文件和临时通知为准。
附: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
中共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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