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的种类_信贷风险的主要特点
金融危机的形势下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和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根据这一变化有针对性地解读和认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于银行信贷管理的安全性和运作效率至关重要。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风险的种类。
信贷风险的种类
国别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信贷风险的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概念:入市承诺的兑现使得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本土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于本土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在协议第段所给的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依据风险成因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失败或失误风险,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另一类是操作策略风险,指在应对外部事件或外部环境时,如政治、税收、监管、政府、社会、市场竞争等,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前者主要与内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质量有关,又称为内部风险后者主要与外部事件有关,又称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风险。
2)操作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解决操作风险的方法,根据新协议,主要有基本指针、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三种,核心是根据不同的风险权重配置资本。但对中国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个人住房信贷操作风险数据收集困难和业务开展时间尚短,基本上无法采用统计法和信息模拟,操作风险的不可预测性在中国尤为突出,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把防范操作风险的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流程的管理
1对现有流程进行检查和梳理,杜绝可能存在的漏洞。中国各商业银行虽然都设有法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但没有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更谈不上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较多的漏洞,如果不及早进行纠正,将严重影响到业务的发展。
2对新开发的产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市场调研,避免盲目投入、无效投入和高风险投入。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产品更新逐渐加快,各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办理方式等很多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但这些创新是否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格的操作风险审查,值得怀疑。据了解,中国的商业银行在推出一个新的个人住房信贷产品前,很少进行精确的数据分析和预测,住往根据经验和领导的主观判断,这既是由于数据库尚未建立,也因为中国商业银行对市场调研的不重视。应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风险,应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规避和改正,尽量避免采用过急的手段和霸王条款进行处理。中国商业银行在这点上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对提前还款的处理,银行在理解到提前还款可能造成的损失后,采用立即加收违约金和限制提前还款的措施,因在借款合同中并无相应规定,造成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二规范严格制订业务手册
针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操作人员,应该有详细的管理手册。部分商业银行有了类似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但还远远不够。一本内容齐备的业务手册是基层人员进行规范操作的必要条件。相当多的情况下,操作风险来源于操作人员对业务的不熟悉。这样的操作手册必须尽可能详细,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手册的制定应特别注重对操作风险易发环节的设计与处理。
三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部分商业银行对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已经引起重视,并开始建立自己的个人住房信贷数据库。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商业银行还没有认识到一个好的数据库对业务发展的良好推动作用和在操作风险防范中能起到的指导作用。个人住房信贷的数据库,并不仅仅是
个人信息的数据库,它还应当包括提前还款、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多方面的数据信息。没有这些全面的数据信息,就无法通过数学模型对个人,住房信贷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也无法制订出最终行之有效的政策。前危害很大的假按揭一个好的操作风险防范手段,是建立防范假按揭发生的数据库,收集大量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提取出高度相关的因素,方便在具体操作中对假按揭进行防范。但遗憾的是,虽然中国商业银行遭遇到大量的假按揭,但类似的数据库却从来没有建立过,直到现在,防范假按揭风险的唯一手段,也仅是通过信贷人员对开发商的静态报表和项目情况的经验判断。
四加强人员管理,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里
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操作人员同公司业务的信贷人员有明显的不同,他们既负责对项目的调查、审批,又负责对借款个人的调查、审批和手续办理,也可能仅仅负责两者中的一块。所以,对操作人员的管理,是防范操作风险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环。经验数据表明,一旦有银行内部职工的参与,操作风险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没有优良的人才配备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无法运作的。从市场发展的要求来看,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风险与机会中不断谋求平衡的过程。因此,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建立" 风险经理制",其职能宜确定为以效益为中心,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在信贷审查、检查和不良信贷的管理中将风险控制在更低点。
信贷风险的担保风险
1)担保风险
信贷担保只是发放信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信贷的充分条件。商业银行对信贷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信贷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信贷担保就可以发放信贷。信贷担保只是分散了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但它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贷风险。缺乏判断抵押品评估机构评估资格和识别评估结论准确与否的标准。对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借款人聘用评估机构、聘用具有什么资格的评估机构、如何考核评估机构的资信状况、如何判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是否准确等没有明确要求。实际情况是评估机构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评估费用,受聘的评估机构往往考虑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银行只要看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就予以认可,造成大多抵押物价值高估,银行处置抵押物时,要么抵押物有价无市,要么清算价值大大低于账面价值。另外也没有判断抵押物变现能力的标准。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判断抵押物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2)担保风险管理对策及建议
1)银行必须健全保证人担保制度,加强对保证人的风险审查,对其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一是从单个保证人出发,考核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其财务状况是否能够承担对外保证的数量,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其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二是从风险控制角度,把相互保证的保证人视作一组借款人,审查其信用集中情况,防范由于保证不充分而导致的风险过度集中;三是设定授信企业的担保额度,严格限制超额企业的信贷准入。加强对保证人财务实力的分析。在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时,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信用评级和或有负债的信息。其次,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保证人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分析重点:一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特别是保证人所提供的数量和金额;二是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保证人的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
2)加强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分析。要按照Mark to Market的原则评估抵押物、质押物。对于抵押物,要考虑抵押物的可变现性和未来的清算价值;对于股票、股份和收费权来说,要考虑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股票未来的价格变化,也要考虑学校、高速公路收费权的不确定性,以切实保护银行的债权。
3)银行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和声誉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是否存在资金或其他利益关系;评估机构与借款人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以往的评估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4)规范信用担保机构。一是对于担保公司要视同信贷客户管理,经过统一授信确定其担保额度。同时,在授信时,探索建立符合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的评信授信体系。二是认真审查担保公司披露的担保额度是否全面,担保额度是否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倍数,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注意防范借款人与担保公司联合欺诈银行产生的风险,考察担保机构所设定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完备。对于担保机构所出具的受担保企业的评估报告,银行还需派人对借款企业进行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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