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游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6-26 09:28

导语:越南旅游资源丰富,5处风景名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旅游业增长迅速,经济效益显著。下面分享越南旅游注意事项。

越南旅游注意事项

一、做好行前准备,提前购买旅游保险。团体游客应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掌握旅游具体行程,避免盲目参加廉价团或“零团费”团,为在越行程埋下安全隐患。

二、提前将护照、航班及酒店信息、在越行程安排等告知家人或朋友。旅途中注意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家人或朋友保持联络,以免亲友担忧。

三、旅途中看管好护照、签证及个人财物,文明出行,理性购物,自觉遵守景点、景区相关规定。

四、越南公路等级普遍不高,道路交通状况总体较差,游客搭乘旅行客车出游时应留意车辆状况,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旅客在未取得越南驾驶证情况下切勿租借、驾驶机动车,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五、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根据当地规定,游客出入境时携带超过5000美元的等额现金,必须向入出境口岸海关申报)。

六、熟记越南当地报警电话、急救电话,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求助。如需中国驻越南使馆协助,请拨打有关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七、友情提醒

1)目前,越南河内、胡志明市等城市飞车抢劫事件频发,易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因此提醒中国公民在越外出时,时刻保持警惕,无论步行还是乘坐敞篷摩托车,都要将挎包放在安全位置,注意远离摩托车,手机尽量放在包里或衣兜里;同时,注意将财物和重要证件分开存放,以防万一。如护照不慎被抢,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越使馆补办身份证件。

2)严禁携带枪支、毒品、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等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出境;

3)赌博属违法行为,游客在越南不能参与赌博,否则后果自负;

4)按越南规定,中国游客不得携带手机、对讲机入境,否则会被没收或罚款,如有携带者可在关口寄存;

5)游客必须处处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行李及贵重物品;

6)按规定中国公民出境随身携带现金不得超过6000元,美金1000元;

7)国家公务员(如公、检、法等)客人不能穿制服出境,也不能将有代表国家主权的徽章、证件(如工作证、持枪证等)带到越南;

8)周一、五胡志明陵不开放,故旅行社有在景点不变的前提下调整行程的权利

9)每年五至十月是雨季,十一至四月是干季,最低气温约20℃,最高为33 ℃,年平均温为27℃。南越服装着夏季衣物为准,北越气候雷同台湾;

10)越南边境毒品走私较严重,因此请游客在越南千万别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如帮陌生人提包、帮人看管东西等等。

八、紧急联系方式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3474865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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