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社会道德缺失的事例
自古以来,我国对于道德问题就予以高度重视,道德也逐步发展成为了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道德缺失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社会道德缺失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社会道德缺失案例篇1: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2009年5月16日,将同村的19岁女子击昏后强奸,之后将此女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极其凶残。2010年7月15日一审判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家属损失3万元。2011年3月4日,二审结果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1年8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市开庭,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社会道德缺失案例篇2: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2011年10月23日,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没有追悼会和告别仪式,小悦悦遗体在广州市殡仪馆火化,骨灰将被带回山东老家。
2012年9月5日,肇事司机胡军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社会道德缺失案例篇3:
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费;药家鑫随后提起上诉。2011年5月,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属起诉药家要求兑现微博上所说的20万元捐赠。
社会道德缺失案例篇4: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社会道德缺失案例篇5:
成瑞龙(1973.1.10-2010.11.2)男,出生于广东省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管理区旱冲村。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别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市、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害6人,致伤2人,并且枪杀了4位警察。一共犯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此后,成瑞龙一直潜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并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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