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厅党组研究确定,20**年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一起谋划、一起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厅党组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厅党组下大力打造风清气正建设系统的坚定决心。等一会,郭兆信副省长和杨焕彩厅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对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下大力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围绕认真贯彻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总结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做好今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开局之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服务好、保障好建设事业发展,建设系统的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系统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它作为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要求全党务必抓紧抓好。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要求全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近日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省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上,姜异康同志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对打造风清气正的建设系统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上述要求集中到一点,就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必须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我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厅党组部署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是比较重视的,但在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对抓好这项工作精力投入不够,有的对抓好这项工作缺乏必有的信心。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上,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行动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建设事业平稳持续发展的有力政治保证。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政治环境。近几年来,我省建设事业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各级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是个很重要的因素。20**年,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任务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保证了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去年6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日照召开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暨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对我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同志在业务任务压头的时候,容易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软”的位置,抓起来存有时紧时松的现象。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在促进建设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打造风清气正建设系统的紧迫内在要求。这几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省建设系统的风气不断得到改善,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得到提高。要充分认识建设系统是人民群众普遍高度关注的行业,依然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20**年至20**年,全国建设系统共有1793人违纪违法,其中9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61人受到刑事处理。20**年我省建设系统发案20起,虽然案件数量比往年有所下降,但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尤其是个别市发生案件比较多,占全省的50%。它不仅对建设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而且对建设部门的威信和形象造成了巨大伤害,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提高建设行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离不开我们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为党负责,为人民负责,为建设事业负责的高度,坚决克服“建设大发展,案件难避免”的认识,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案件的发生,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建设系统。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任务
根据中央、中纪委、省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会议要求,抓好今年我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强化工作思路。近几年来,我省建设系统形成了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中心任务,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20**年的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结合形势和任务提出新要求,继续坚持和强化这一思路,这就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确立“贴近建设大局做,紧跟中心任务走”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重在防范、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工作机制,在加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为建设事业平稳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突出工作重点。围绕构建“重在防范、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工作机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思想教育和风险防控,切实做到重在防范。要丰富廉政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在认真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国法、廉洁勤政教育的基础上,注意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家庭道德教育,选择不同行业的反面典型,经常不断地进行警示教育。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把加强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厅里将按照上级要求,对行使行政权力风险点进行排查,逐一制定防控措施。系统也可视情开展这项工作。二是增强监督意识,切实做到及时发现。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敢监督的意识,采取能监督的措施,提高会监督的本领,及时发现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厅里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关于参与和监督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见,系统内也可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三是加大惩治力度,切实做到严肃处理。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能一转了之,更不能压案不办;对查实的问题做到不迁就、不袒护、不照顾,依照规定严肃处理;要发挥案件通报的作用,对查处的案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做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项工作。
(三)落实好上级部署的任务。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一是着力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包括: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等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包括: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包括: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培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四是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包括: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深入开展治本抓源头工作。五是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包括: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重点工作;切实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水平。我们要对上述任务认真领会、认真把握、认真谋划,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去年我省对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进行了改革,各地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实行了统一办公。建设系统要适应这种变化,更加积极主动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根据中央新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具体工作分解、考核和监督。
二是配备抓落实的工作人员。实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公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专职工作人员少了,要在编制员额内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为了探索和加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体制,济南市又对建设口各主管委、局实行了派驻。不管采取何种体制,都要做到事情有人办,工作有人抓。从事这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水平,确实承担起抓落实的责任,主动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协调好与对口纪检组的关系,齐心合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创新抓落实的工作措施。近几年来,我省建设系统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取得了许多先进经验,比如,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运用实例逐条进行教育的经验,加强岗位风险防控、前移监督关口的经验,实行行使行政权力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的经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查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的经验等等。这些创新的做法和经验,在打造风清气正建设系统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对此我们要搞好调查研究,加以总结提升,在借鉴、吸收、消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抓落实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丰富抓落实的途径和手段,求取抓落实的最好效果。
同志们,20**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让我们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水平,为促进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系统干部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总结2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展望谋划“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张通副省长和盛国玉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十一五”及 20**年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全省住建系统在复杂局面下努力拼搏、克难奋进的五年。系统上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中央“三保”方针,化“危”为“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新机构、新职能,主动迎接挑战,创新思路,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应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千里驰援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616”工程等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光荣使命,许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十一五”是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7%;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小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9%;人居环境逐步改善,8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1个城市(县城)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20个县市、40个小城镇获得“楚天杯”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达到42.6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6.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完成了19.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87亿元,总额达到1004亿元,归集余额646亿元,为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增值收益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效应逐步显现,重点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先后有5300余个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强,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新型墙材应用量累计达744亿标砖,散装水泥供应量达1.42亿吨;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建筑业年均增幅35%,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勘察设计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刚刚过去的2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年初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势头良好
出台政策措施,召开高规格会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住建厅专题调研,明确思路,提出要求。11月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了 “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措施和政策保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张通副省长就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亲自做客省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解读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产生了深刻反响。
科学编制规划,广泛形成共识。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一流的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四家国内一流的规划研究机构开展湖北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系列讲座和“推进湖北城镇化高峰论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省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提高了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行动迅速,发展态势很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及时厘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措施,把新型城镇化纳入“十二五”规划。武汉、宜昌、襄阳围绕“一主两副”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鄂州、宜都等地及早谋划,因地制宜,完成了城乡建设规划;不少地方启动城乡统筹试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面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9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2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34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5.8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6.07万户(其中住建部门完成4.07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襄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现了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承诺;黄石市推进公租房试点的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 8.4 万户,新增归集额177 亿元,新增贷款 110 亿元,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的主题演讲活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三)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深化“楚天杯”创建,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共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8亿元,新(改、扩)建排水管道530公里、供水管道315公里、燃气管道330公里、城市道路640公里。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3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85%、38.01%和9.64平方米。鄂州市、神农架林区 2个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武汉、咸宁等7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
宜居村镇建设有了新发展。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小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了按小城市规模建设重点中心镇的新思路,并率先在仙洪试验区峰口、张沟、白螺三个镇开展试点。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个试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开发银行大力支持。探索出了适合小城镇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试验区5个乡镇小城镇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全部建成。以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省1.9万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2096个村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一江两山”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仙洪试验区试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快,鄂州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效果明显,新农村试点乡镇率先探索宜居村庄建设模式,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
(四)城市执法管理逐步规范
城管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了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管执法队伍“为民执法”的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有所改善。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六定”责任制、“六进网格” 等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社会化、动态化。
(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5座,基本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达78%。新建成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到607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4%,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3.8%。同时,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入手,加强督办,强化监管,提升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建筑节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率达96.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不断扩大, 20**年列入国家示范的4个市县,已开工120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去年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市县。武汉市颁布了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启动了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汉阳新区、花山生态新城等3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严格“禁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全省县以上城区已全部实现“禁实”目标,新型墙材产能达358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2%。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46%,市州城区已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全覆盖。
(六)工程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创利税260亿元左右,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承建的工程项目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年营业收入445亿元,9家企业入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企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稳步推进,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启动。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共有140项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2项工程获“鲁班奖”;62项工程获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9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强化建筑工程标后履约监管,建立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使一批建筑企业形成了重质量、守诚信、讲文明的风气。
(七)住房城乡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厅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在省直机关交流,厅机关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咸宁、潜江、神农架等地评议工作在当地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住房公积金和园林系统被列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创建行业,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经验在全省交流,9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6名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我们还编制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同志们,20**年及过去的五年,我们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率增长不快,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二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仍然需要艰苦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压力很大,遏制一些地方过高房价的任务艰巨。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尚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建筑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类城市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正确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宜居城乡建设、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奋力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一)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
要围绕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城镇化向注重提升内涵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到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五年新增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二)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深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坚持 “一主两副”、“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到20**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增至50个左右,建成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增至100个左右。集中精力建设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打造1000个宜居村庄。
(三)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跨越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增公积金归集9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亿元。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合理供给,促进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跨越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城市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和统筹建设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强化道路交通体系、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十一五”净增1000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较“十一五”期末翻三番;完成100座水厂和2000公里管网新改建任务,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新增燃气管道3000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0%,其中大中城市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五)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
坚持以宜居城镇建设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节能520万吨标煤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市县城区应用率达到90%。水泥散装率达到50%,扩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市城市达到40%。强力治堵、治乱、治脏,提升城市形象。
(六)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坚持壮大发展建筑业,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发挥建筑业在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6%以上。支持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全国一流建筑业品牌。进一步巩固湖北勘察设计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设计之都”,培育一批以绿色交通、低碳建筑、循环经济、水环境等为核心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20**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800亿元。
(七)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
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建立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完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示、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城管进社区”,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环境,提高管理效能。
(八)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
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让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和实际行动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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