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

发布时间:2017-06-23 16:00

导语: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这是劳动者判断自己是否胜任该工作、是否愿意从事该工作的关键信息。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通常是指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换言之,是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休息、休假。

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是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 休假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如:①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②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

6.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获得的直接回报,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劳动者的生活来源。

(2)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的具体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职业危害防护是用人单位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的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中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条款。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案例分析】:

案例一

航空公司不同意辞职 法院判决飞行员付210万元违约金

2007年6月16日,屈某大学毕业,与东方航空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飞行员,服务期从2007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止。2015年6月23日,屈某向东方航空公司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承诺:如因公司需要,可以继续帮助公司工作一至三个月。2015年6月24日,东方航空公司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2015年7月24日,屈某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请裁定东方航空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等。2015年11月3日,仲裁委员会告知屈某已超过仲裁处理最长60日的期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屈某就解除劳动关系已提前30日书面告知了东方航空公司,其此项权利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故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予以解除,并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判决屈某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10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16年10月9日兰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

公司未签合同 侯某索赔46万被驳

2013年12月6日,侯某以其被聘请在甘肃基隆房产开发公司工作多年,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公司加付两倍工资29万元以及经济补偿17万余元。同日,仲裁委员会以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决定,侯某遂向城关区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5月16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驳回侯某诉求。

侯某认为,公司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是要逃避购买“三金”。而该公司辩称,从未聘用侯某为公司员工。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侯某未提交充足的证据证实其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故其诉请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案例三:

未签劳动合同 13人告赢“东家”

2014年10月,孙南等13人到北京延庆区某贸易公司打工,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孙南等人于2015年4月21日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剩余工资26万元。

由于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是通过个人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该公司从未向劳动者发放过工作证、上岗证等。公司不承认孙南等人在公司工作过,否认存在劳动关系。

孙南等人的代理律师收集包括工作时的照片、考勤照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培训时的合影照片、与公司人事经理、店长的谈话录音等资料,并在一审时申请北京延庆区法院查询银行工资转账记录,最后确认向孙南等人支付工资的个人正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延庆区劳动仲裁委和区法院均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此后,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4月28日下午,在二审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了拖欠1年之久的工资。

主持人:签订合同时,劳动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张成阁:《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若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另外,在签合同时注意合同中对培训的约定,审查培训条款最关键看培训内容、服务期、培训费金额和赔偿计算方式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应当包括对违约的情形、赔偿的范围、处罚的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才不容易引发争议。此外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等。

王志坤: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将支付赔偿金。另外,下列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具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主持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王志坤: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案例一劳动者就支付赔偿。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现实中,还存在用人单位以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方法来约束劳动者,这样做是违法的。单位如果这样做,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承担行政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主持人:要辞职离开公司,该如何做?

王志坤:职工提出辞职时应主动索要企业的离职证明书,可避免劳动争议,同时对到新企业后工龄延续、险金的续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应留存证据。如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单位领导谈话记录(录)、企业劳动的现场条件等。合同期内辞职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是要至少提前30天通知,二是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主持人:案例二、三中,同样未签订合同,为什么结果大不相同?

张成阁:劳动者在入职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单位有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建议去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部门投诉;若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去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案例三中,注意留存必要的证据,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主要证据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上岗证;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同事证言;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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