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房首次转让交钱吗?

发布时间:2017-04-13 11:01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五年后要首次转让的需要交钱吗?交多少钱?有没有什么标准?二次转让还有什么费用吗?以下内容是根据北京住建委的相关政策进行的问题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自住房首次转让交钱吗?

截止2015年上半年,北京共推出58宗自住型商品房,分布在朝阳、顺义、大兴等12个区县。有7个项目预计在6月至7月份期间进行摇号。此外,北京市还将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全面推行精装修交房的政策,这意味着未来包括自住房在内的房源都将以精装修模式交房。

同时,按照政策,自住型商品房5年后转让的,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此后,如果再发生二次或多次交易,则不需要再缴纳。而区域商品房价格是由房屋所在区县建委确定的,这一价格也是为了避免房屋交易中的“阴阳合同”。

对于自住型商品房的定位,是有政策支持的商品房,其属于满足既买不起商品房、又没有资格购买产权保障房的“夹心层”购房需要的产品,产权性质仍是商品房。

差价的30%如何计算?据介绍,将按照房屋在土地出让时的定价和五年后交易时该区域商品房价格的差价计算。例如花100万购买了一套自住房,五年后该套房按区域商品房价格为150万,那么就按照50万差价的30%缴纳收益,即15万。而区域商品房价格是由房屋所在区县建委确定的。这一价格是为了避免房屋交易中的“阴阳合同”,目前每季度都在进行调整,已经接近实际商品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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