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自住商品房申请需要单身证明吗?可以落户吗

发布时间:2017-04-06 14:31

申请购买房屋是要注意购买的流程和细节的问题,烟台的朋友们在申请自住商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购买,要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方法。那么烟台自住商品房申请需要单身证明吗?可以落户吗?我们来看看小编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烟台自住商品房申请需要单身证明吗?可以落户吗

烟台自住商品房申请需要单身证明吗?

国家已经发布通知,取消单身证明了,民政部8月2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烟台自住商品房可以落户吗?

1.烟台自住商品房可以落户。台居民在本市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自建房和二手房),已经办好房产证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都可申请迁移。

2.在烟台购买商品房(不含自建房和二手房)的市外户籍人员,已经办理好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以及独生子女都是不受此限制的)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经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3.注意事项:凡是通过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居住的基本条件其房产都必须具备,并由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其独生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位产权人(该产权人所占有的产权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烟台的朋友们在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时候,一定不要着急,要根据当地的办理流程来办理,保证房屋可以更快的完成交易流程。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烟台自住商品房申请需要单身证明吗?可以落户吗?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烟台的朋友们是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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