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改增的常识问题

发布时间:2016-12-11 15:59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那么你对营改增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营改增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营改增的常识问题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关键特征为通过逐环节征收机制让供应链条上的每个企业均参与到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将其从顾客处收取的税款(销项税)与付给供应商的税款(进项税)的差额缴纳给税务机关,环环抵扣,逐环节征收,税负通过增值税链条不断向下游转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1954年,法国正式实行增值税制度后,增值税迅速在全球推广,目前,全世界已有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

关于营改增的常识问题

增值税的优越性

一是保持了税收中性,以增值额为税基,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二是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企业并不负担增值税税负。三是筹集收入能力强,以增值额为税基,受企业经营业绩和经济波动影响较小,收入较为稳定。四是征管效率较高,增值税的抵税机制,可使纳税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尽量索取发票,通过纳税人的相互制约有效控制偷漏税。

为什么进行营改增

1、统一货物劳务税制,优化税制结构。纳税人提供货物和劳务将统一缴纳增值税,从税制建设角度看,简化了税种、统一了税制;从企业角度看,简化了企业税务管理,降低了遵从成本。

2、将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

3、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4、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有助于催生大量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的小微企业,对于鼓励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发挥重要作用。

5、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的政策,将有利于增加我国企业提供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

营改增发展历程

2011年10月

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

2012年1月1日

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2012年9月1日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

2013年8月1日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

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

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6年3月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至此,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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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背景分析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

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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