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中毒急救常识

发布时间:2016-12-10 15:5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中毒急救常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危险化学品中毒急救常识

(一)安全进入毒物污染区

对于高浓度的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毒物污染区以及严重缺氧环境,必须先予通风,参加救护人员需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其他毒物也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入内救护。同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氧气分析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

(二)迅速抢救生命

中毒者脱离染毒区后,应在现场立即着手急救。心脏停止跳动的,立即拳击心脏部位的胸壁或作胸外心脏按摩;直接对心脏内注射肾上腺素或异丙肾上腺素,抬高下肢使头部低位后仰。呼吸停止者赶快做人工呼吸,做好用口对口吹气法。剧毒品不适宜用口对口法时,可使用史式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摩可同时交替进行,直至恢复自主心搏和呼吸。急救操作不可动作粗暴,造成新的损伤。眼部溅入毒物,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或将脸部浸入满盆清水中,张眼并不断摆动头部,稀释洗去毒物。

(三)彻底清除毒物污染,防止继续吸收

脱离污染区后,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对于皮肤、毛发甚至指甲缝中的污染,都要主义清除。对能由皮肤吸收的毒物及化学灼伤,应在现场用大量清水或其他备用的解毒、中和液冲洗。毒物经口侵入体内,应及时彻底洗胃或催吐,除去胃内毒物,并及时以中和、解毒药物减少毒物的吸收。

(四)送医院治疗

经过初步急救,速送医院继续治疗。

危险化学品中毒急救常识

危险化学品应急要点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危险化学品专家提示

专家提醒,一旦闻到刺激难闻的气味,或者发现有毒气体发生泄漏,就要马上采取措施:1.及时撤离现场,并马上通知其他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然后报警;2.堵截一切火源,不开灯,不要动电器,以免产生导致爆炸的火花;熄灭火种,关阀断气,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3.有关单位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4.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不要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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