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法院换届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是一种汇报工作状况的文体,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德阳法院换届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德阳法院换届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打基础、谋长远、保公正”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3391件,同比上升24.7%。其中,市中院审执结各类案件4003件,同比上升30.8%。
一、严格公正司法,严守公平正义生命线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334件,同比上升10.6%,判处罪犯2755人。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绑架、强奸、涉黑等犯罪1479件。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审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577件。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4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犯罪7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31件,判处33人。妥善审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的充分肯定。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721名属初犯、偶犯、从犯和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予以特赦。
妥善调节经济关系,推动转型升级。审结商事案件10886件,同比上升40.2%,诉讼标的322.8亿元。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五个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物流、承揽、租赁等纠纷2906件。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保险、票据等纠纷3917件。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审结公司治理纠纷632件。促进创新驱动,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217件。积极争取专利案件管辖权,扩大知识产权受案范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审结房屋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建设工程等纠纷670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审结企业兼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案件9件。70天内完成对中国二重的司法重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依法监督仲裁行为,审理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案件和撤销仲裁裁决案件66件。
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民权民生。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605件,同比上升1.4%。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4456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审理涉及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保护案件1902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审结劳动争议、劳务纠纷等案件2136件。依法保护“三农”权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买卖等案件48件;快审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12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21.3万元;依法制裁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行为,为绵竹莴笋种植户挽回经济损失39万余元。依法保护物权,审结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纠纷等案件311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审结环境污染案件14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1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结案5725件。在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审理中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保险公司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促进案结事了。
二、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促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审结涉及土地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案件426件,同比上升109.9%。判决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31件,维持行政行为、裁定驳回起诉等395件,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1件,裁定准予执行7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讲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对违章搭建非诉行政执行情况提出司法建议,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执结各类案件9021件,同比上升45.0%,标的157.7亿元。完善“点对点”、开通“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全市国土、工商、车管等部门和全国金融系统查询执行信息5.2万条,查控财产6.6亿元。集中执行小额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1058件,标的0.96亿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批238人,对459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出入境、高消费等限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4名被执行人,有力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
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法治教育基地”的功能,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学生、干部走进法院。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学校、社区、企业、机关等提供法律服务319人次。加强案例宣传,着力提升“庭审说法”、“每周一案”法制栏目宣传效果,报道典型案例100余件。坚持判后回访、社区帮教,促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三、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深入学习调研明思路。研究司法改革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入领会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围绕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等专题,提前开展人员状况、案件情况、财物保障等调查摸底和专项分析,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两化、两提升”活动强基础。开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调研能力,与高校建立双向交流机制,建立“法官教学师资库”,培养专家型法官;全面培训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建设专业化的司法辅助队伍。开展“行为规范化”建设,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将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机关管理深度融合,实现节点监控、审限预警,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提升庭审质量”活动,加强案件庭审评查,推出示范庭、观摩庭,促进庭审水平共同提升。“南充拉票贿选”案作为示范庭在全省法院推广。开展“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活动,举办裁判文书写作培训班,坚持裁判文书“两晒两评”,表彰优秀裁判文书,通报瑕疵裁判文书,倒逼法官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促实效。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全市法院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审理案件的范围,参审率88.5%。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执行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细则,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审快结106件,审理时间平均缩短3.5天。从去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做到一次性告知、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受案数同比增长18.9%。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坚持“小社区常态化、大社区全覆盖”,在大社区设立流动法庭,法官就近审理案件,在小社区探索“互联网+法庭”,适时将法院案件庭审向社区进行直播,扩大办案效果。巡回办案2871件,5万余名群众见证了审判工作。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对全部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审前“公示”,审后“公布”,对“三类”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81件。全面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节点公开率94%,执行案件公开率100%、裁判文书应公开率100%。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法院重要信息。
健全便民利民措施。完善集窗口、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推行导诉制、首问责任制,完善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功能,开通“12368”、“12345”服务电话,为当事人、咨询群众提供“面对面”、“网对网”、“线对线”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81.3%,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审结案件392件。坚持诉访分离,畅通信访渠道,主动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共接待信访832人次,同比下降9.7%。
五、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三个专题”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领导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好表率。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述职述廉、廉政工作记实,压实责任。
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组织65名业务骨干到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学习研修,邀请最高法院审判专家、高校学者到院讲课,举办13期培训班,实行示范观摩教学、“一对一”指导,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营造学习氛围,建设书香法院。学术论文、调研成果9篇获国家级奖励,43篇获省级奖励。
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举行宪法宣誓、法官宣誓,学习榜样人物先进事迹,凝聚正能量。为工作年满30周年,做出贡献的资深法官颁发最高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增强法官的荣誉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廉政监督“一案一卡”、苗头问题“一事一谈”。坚持明察暗访,严厉查处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行为。
不断夯实法院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促进工作发展。建立法官微信、QQ群,开展实务指导、解答疑难问题,共同提升审判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法庭证据展示、庭审记录的科技水平。推进“三型”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061件。开展道德讲堂,创建文明机关。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专题报告全市法院社区巡回审判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沟通、及时办理、及时回复。通过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完善短信平台、《联络专刊》等载体,为代表、委员监督履职提供便利。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恪尽职守,公正司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共有35个集体、5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审判人员办案压力巨大,身心健康堪忧,人才不断流失,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发展的压力更加突出。二是一些改革措施的落实需要配套措施跟进,对审判的保障需要改进和创新。三是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行为、司法礼仪不规范,有损司法公信力。四是基层法院审判法庭数量和信息化装备不适应审判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工作发展。对此,我们将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力量,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市,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五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加强前瞻性研判,依法审理执行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结合德阳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推动产业、城市、社会转型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为我市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保障“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完善司法公开平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健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深化社区巡回审判工作,让更多群众感受法治精神。
——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的历史担当。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合议庭、审委会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进一步强化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教育引导干警养成良好的司法作风。持续推进“两化、两提升”建设,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水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机关文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全市法院公正司法责无旁贷。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抓住司法改革的历史机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德阳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德阳法院换届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6782件。其中,市中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060件。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发挥刑事审判打击和保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10件,判处2599人。开展打击“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326件,判处1778人。研判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意见”,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1件,同比上升78.5%,判处48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3件,判处87人,其中县处级5人,科级76人。审结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51件,判处63人。严格把握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认真落实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开庭、网上公示制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确有悔改表现的889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同比减少34.6%。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庭前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庭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措施,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判处69人,适用轻刑、缓刑57人。认真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防止冤假错案。依法保障人权,为25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二)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和引导职能,依法调整人身财产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204件,标的35.9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9093件,其中调撤5271件,引导群众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审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1522件,疏导劳资冲突和医患对立情绪。审结涉军案件68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实信用,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3460件;打击虚假诉讼,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件。审结借款、保险、民间借贷、企业融资等涉金融纠纷案件2895件,同比上升10.1%。对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众涉稳纠纷,加强风险预判和司法应对。就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情况主动向党政部门提出法律对策和司法建议。改革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模式,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形成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妥善处理“剑南春”、“五粮液”等商标权纠纷,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7件。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坚持走访联系企业,出台“服务保障新常态下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防范诉讼风险。
(三)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及时审查、受理行政案件203件,同比上升26.8%。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13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6.9%。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5件国家赔偿案件全部审结。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工伤、劳保等民生领域的行政争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树立程序意识、效率意识,为正确实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做好准备。
(四)加大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执结各类案件6223件,标的5.9亿元。充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手段,集中执行“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和涉金融案件839件,执行到位1.7亿元。针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联系沟通,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62.4万元。开展“反规避、惩失信”、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对157名被执行人采取曝光、罚款、拘留等措施,4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款项360万元。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5806条,将187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推进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司法为民,助推依法治市
(一)以审判公开为重心,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正。以政务网站、案件查询系统、科技法庭建设为依托,在政务网、LED大屏幕上公告案件开庭信息,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让当事人通过案件查询系统及时掌握案件审理状态。在法院政务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步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0961份,公开率80.1%,公开比例名列全省法院前列。通过12368手机短信、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根据德阳城镇化程度高的情况,在人口集中的社区建立社区巡回法庭,巡回审判案件2831件,3万余名群众走进社区巡回法庭感受审判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全市推行社区巡回审判。社区巡回审判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核心,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丰富服务设施和功能,实行电话预约立案、网上诉讼服务;开通银行POS机缴费系统,实现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缴费,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案件速裁,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3.4%,263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提高诉讼效率。坚持案件回访,对1520件案件的败诉当事人面对面释法析理、答疑解惑,促进服判息诉。引导涉诉信访依法解决,对已穷尽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依法报请终结,并多方协调,落实救济措施。接待群众信访921人次,同比下降5.1%。省委政法委确定的19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95.7万元。
(三)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为重点,拓展群众参与司法的方式。以市委、市政府在两级法院建立的“法治教育基地”为载体,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施教空间。完善“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机制,每月确定不同主题,邀请不同群体走进法院参观、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将法治宣传贯穿于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利用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发布法院信息142条,关注网民34万人次。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学校、社区、企业等举办法治讲座70余场。举案说法,在《每周一案》报纸专栏和《庭审说法》电视节目上刊登、播出150余件典型案例。加强诉非衔接,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361人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出台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缓刑犯、假释犯定期回访,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一)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建议93条。制定8个方面70条整改措施,逐项落实。中院班子成员坦诚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六个一”活动,做好改进作风的表率。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正风肃纪“9+2”专项治理活动,减少会议、文件28.5%,严肃整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和“庸懒散浮拖”。启动司法巡查,加强审务督察,督促整改落实“四风”问题,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狠抓业务建设,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开展分级分类轮训和重点培养,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1068人次。建立“法官教学师资库”,推出14位专家型法官,对青年法官进行传帮带。深入开展“院校合作”,邀请川大、西南财大教授到院授课11次。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中院具有研究生学历干警占20.8%。培养“睿智、公正、善良、包容”团队精神,提升团队正能量。加强学术调研,创办《德阳审判》季刊,23篇学术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增强廉洁意识,确保公正高效司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贯彻省委“两个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每月一学习、每季一案例”活动,举办廉政讲座,形成廉洁警示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两项规定”,聘请28名特邀廉政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违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2名违纪干警予以政纪处分,对1名涉嫌犯罪的干警移送处理。
四、稳妥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一)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公正行使审判权。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推进院庭长、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主审法官直接办案制度;完善以庭审为中心的办案机制,发挥庭审对事实认定的决定作用。市中院成立刑事行政和民商事两个专业审判委员会,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的研判、指导。广汉法院作为全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启动主审法官负责制,进行有益探索。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66名,普通群众占72.1%;认真落实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参审案件2318件,人均参审6.1件。
(二)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强化审判运行态势评估,加强案件分类指导。采取“两晒两评”方式,激励法官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推荐的6份裁判文书全部获省法院表彰。实行随机分案,采取各业务庭内部轮流分案和相关业务庭间交叉分案相结合的方式,防止“选案办、选人办”现象,促进审判公正。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业务研判会18次,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提升办案质量。
(三)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清理和完善各项制度,废止25项,修订38项,新制定19项,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案。规范评估、拍卖工作,实行公开摇号选择中介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示评估、拍卖资产。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强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9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改进措施。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近400名代表走进两级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寄送《法院联络专刊》和上门走访的方式,主动汇报法院各项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受理抗诉案件9件,审结4件,其中支持抗诉2件;收到检察建议22件,全部办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作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邀请各界群众座谈5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42个集体、6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些法官的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司法公开、司法便民措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问题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把握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打基础、谋长远、保公正”的工作主线,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障,以落实司法公开、司法为民为抓手,以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为目标,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有新提升,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打基础,大力培养新时期法官应具备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法官主动适应新形势审判需要的法律素质。
——谋长远,全力为司法体制、审判机制改革作好充分准备。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开展“两化、两提升”建设,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大信息化保障力度,全面公开审判信息、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巡回审判。
——保公正,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部署,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各类案件。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德阳建设;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商事案件审理,为全市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法治保障;有力实施修订后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
各位代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全市法院面临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将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德阳法院换届工作报告篇3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省法院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省“两个跨越”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公正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xx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5129件、同比上升14.81%,办结821285件、同比上升9.47%。其中,省法院受理11356件、同比上升18.11%,办结9391件、同比上升16.08%。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
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7524件66856人,同比分别上升15.61%、12.83%。
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严惩暴力恐怖、煽动民族分裂、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等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决树立法治权威。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案件6998件9951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为21.75%,全省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2.19%。组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从严惩处制毒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对毒枭、职业毒犯及累犯、再犯等依法从重处罚。审结毒品案件7516件9830人,同比分别上升39.6%、31.14%,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为25.83%。依法惩治多发性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21853件;严惩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等危害面大的犯罪,审结案件496件。
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专项审判,对受骗人员多、发案集中的地区,加强审判指导。受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521件1701人,审结233件774人。省法院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下发《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把握非法集资犯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分界限,建立跨区域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66件1779人。严惩权钱交易等贪腐犯罪,审结利用权力在土地流转、企业改制、人事任免中索贿受贿、贪污等犯罪案件326件。严惩侵犯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审结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中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16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04件12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同比上升14.31个百分点。依法审理南充拉票贿选案等重大案件,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及免予刑事处罚14532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进一步健全刑事冤错案件防范机制,对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深刻领会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理特赦案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进行特赦。依法对29831名罪犯减刑假释。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97件,决定赔偿金额305.91万元。
二、充分发挥司法调节引导作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
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6863件,涉案金额3186.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59%、99.03%。
明确指导思想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针对经济下行背景下,我省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大幅上升的新情况,省法院及时出台《依法审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执行工作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审判执行工作要体现“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各方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全省各地法院积极研究本地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围绕当地重点项目工程、特色产业发展,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建议。
充分运用法治规则进行调节引领。稳妥处理涉及产业调整、企业转型的重大关联案件,依法审理企业破产、公司解散、企业兼并重组等案件341件,引导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中。加大破产重整、和解制度适用力度,审结中国二重集团公司、德阳二重重装公司破产重整等一批重大案件,促成重整、和解44件。妥善处理金融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制裁高利贷,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委托理财纠纷等案件105106件、涉案金额1307.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47%、183.47%。依法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审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买卖纠纷等案件23489件、涉案金额308.9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19%、89.1%。
积极保护创新驱动发展。发布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树立我省知识产权保护良好形象。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196件。运用“三合一”机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赔偿金额同比增加54.57%,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依法审结公司设立、合伙协议、出资人权益确认等纠纷案件3184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企业投资、货物贸易等纠纷案件491件。
推进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纠纷案件18087件,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及环保法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5281件,审结4743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判决责任人在赔偿财产、人身损害的同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依法稳妥开展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199000件,执结179393件,执结标的金额1046.7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49%、22.47%、140.4%。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前提下,依法稳妥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注重对创新成长企业和结构调整企业留下发展空间。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行动,予以司法拘留和刑事处罚1237人,限制高消费8771人,限制出境1933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一批被执行人在受到惩戒后主动履行债务共2.3亿元。在全国率先推行“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明确申请执行人依法享有的15项权利,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探索在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改革试点,实现司法拍卖“透明化、高效率、零佣金”,泸州、巴中等地法院开展网络拍卖成交61件3592.27万元,平均溢价率达43.15%。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向省委报告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的重要影响并提出工作建议。向省政府通报行政诉讼情况,反映分析行政诉讼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0929件,审结9663件,同比分别上升82.09%、74.74%,均达历年最高。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收费、行政审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等案件,加大审理力度,判决原告胜诉1063件,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2155件,共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3.3%;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受理4510件,裁定不准予执行1107件,进一步促进政府政务公开、简政放权、依法履职。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省法院积极总结宣传眉山法院“诉非衔接”经验。中央改革办将“眉山经验”选为党的十八大以来30个改革成功案例之一。最高法院专门在眉山市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法院作经验推广。省人大常委会已开展立法调研。各级法院普遍搭建“诉非衔接”工作平台,积极培育推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依法及时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强化司法审判与各类调解工作的衔接。注重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审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100341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审理医患纠纷1447件,严惩暴力伤医行为;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每年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集中保障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权益,执结涉民生案件4412件、金额1.78亿元。坚持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54.91%。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14.64万元,减免缓诉讼费1.2亿元。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着力打造法治教育“三个课堂”。着力把群众走进法院第一站的“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法院法治教育“第一课堂”,把法院开庭审案的审判法庭打造为法治教育“中心课堂”,把深入乡村审理群众身边事的人民法庭打造为法治教育“巡回课堂”。发挥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作用。省法院围绕社会关注的打击毒品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17个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发布典型案例123件。全省法院普遍以庭审视频直播、微博直播及拍摄法治微电影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全省法院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和申请,一律依法登记立案。20xx年5月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至12月底,全省法院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4.89%,拖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问题从源头上得到解决,从制度层面解决了群众“告状难”问题。诉讼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创新远程立案、巡回立案、跨区立案等方式,司法为民工作进一步提升。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成都等地法院在试点工作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大力推进重要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强化当庭质证、认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充分发挥律师在引导证人出庭、查明案件事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简案快处、难案精审”格局。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庭审程序,快速办理。全省法院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审理轻微刑事案件10111件。大力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审结小额诉讼案件2383件。
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合议庭、法官和院庭长职责,严格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范围。明确办案责任要求和责任查究范围、程序。推动院庭长直接办案,确保优质审判资源向办案一线集中。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153913件。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421324份,发送审判流程、执行信息193万余条,裁判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司法公正得到进一步保证。全省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9.09%。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对20xx年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交的22件建议、提案和意见建议,专门制定方案下发全省法院落实改进,全部按期办结并回复。
加强突出问题治理。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开展庭审、执行、诉讼服务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司法作风不断改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干警违纪违法74件97人。
强化体系化培训。强化法官宗旨意识,注重思想教育、廉洁教育,把培训业务骨干、培养专家型法官与培养优秀法官相结合,推出模范法官讲课模式,“全国模范法官”郭兴利同志为法官学员讲课。全年培训法院干警7000余人次。加强民族地区法官能力培训,组织藏区法官到内地法院“跟案学习”,专项培训藏区、彝区法官951人次,培养藏汉、彝汉“双语法官”62人。
改进接受监督方式。省法院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五年行政审判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半年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以手机月报、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积极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全年三次组织“代表委员进法院”集中视察活动,邀请64名全国、省代表、委员,到成都、乐山、眉山、广安等地视察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列席法院重要会议、参与司法文件的修改讨论。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新进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立案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和最高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或进行宣传。385名干警和178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我省改革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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