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只要是创业,国家都是有相关的政策扶持的,看完小编整理的国家对创业的政策有哪些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家对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优惠政策包括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一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政策规定,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符合残疾人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规定的,享受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政策;三是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一些地方规定更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贴息扶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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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微利项目
微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创业培训模式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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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免费入驻孵化平台
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的,可免费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期两年。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及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小企业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创业补贴
1、对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注册登记、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以及毕业年度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含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吸纳就业10人(含10人)以上的,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创业者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仍按1万元执行。
2、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房租水电补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同时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初次申请的,房租和水电费高于6000元/年的,按6000元标准拨付;房租和水电费不足6000元/年的,据实拨付。二次申请,初次申请满1年且继续经营的,可第二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再拨付初次拨付金额的50%。
社保补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执行期限截止2015年年底。
税收减免
1、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工商登记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三证合一”登记制,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生活、房租(社保)补贴
对自主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人代表),正常经营并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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