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交易最安全的付款方式

发布时间:2017-02-16 16:48

二手房买卖中,常常出现卖方收了房款就杳无音讯的情况,或者买方支付了首付款后才知道房屋被查封或者房屋抵押没有注销而不能办理产权过户。下面由小编为你分享二手房买卖过户交易最安全的付款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手房买卖过户交易 如何付款最安全?

二手房交易中的四次付款行为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房的四次付款行为,第一次是在签订《不动产买卖意向书》时支付意向金或定金,第二次是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款,第三次是房屋过户后支付的房款,最后一次是支付尾款。

第一笔是支付意向金

在支付意向金时一定要在房产登记中心调查买卖房屋的基本信息,看看房产证是真是假,产权人是谁,房屋有无抵押贷款以及被查封等情况。

由于《不动产买卖意向书》是买方直接和中介签订的,买方的意向金也是交给中介公司,所以在交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第二笔是首付款

首付款是在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时或之后几日内支付,这笔款很多,至少在房款的20%以上,而且,首付款的支付风险最大。那么这笔款支付给谁最保险呢?

如果直接付给卖方,那有卖方卷款而逃的风险;

付给中介公司也有风险,信誉不好的可能有进无出,小中介甚至可能关门走人;

这笔房款最好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

如果房屋有抵押贷款而卖方又无力还款注销抵押,通常卖方会要求首付款用于支付给银行还贷注销抵押,这种操作仍存在风险,只是比把首付款直接给卖方风险有所降低。

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

1、注销抵押后卖方毁约不卖了;

2、由于银行扣款有时间滞后,卖方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将钱款支取出来。

第三笔房款一般是在房屋产权过户后支付

过户后房屋的产权人就是买方了,不论是现金支付还是靠银行支付支付都没问题,但是也要注意这笔款交给谁,收款人一定要是卖方或其委托的收款人。

最后一笔尾款的支付也很重要

这笔款的数额不大,一般在房价的百分之十左右,但是作用不可小视。它保证卖方在交房时付清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还有卖方要把房屋内的户口迁出,不然的话买方就不要轻易的支付尾款。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问: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二)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三)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四)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注:目前我省执行普通住房的标准是: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二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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