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成都购房契税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8 19:04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年成都购房契税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年成都购房契税新政策如下

2016-2017年成都购房契税新政策

成都满足四大条件才能享受1.5%契税优惠

成都购房契税对此赵轲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根据成都市的相关政策,成都市目前的基准契税税率为3%。由于契税是国家税务部门征收的,因此在现实中,大多数情况是购房者是将契税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代收,最终需要以购房者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赵轲律师还介绍,根据成都市目前的契税缴纳政策,要享受契税优惠需满足四大条件:第一是要求首套房;第二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第三是单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成都购房契税(含144平方米);第四是购买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因此,只有满足了上述四大条件的房屋业主,才可享受1.5%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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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税新政与成都契税政策基本一致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业界资深人士认为,这表明国家加大了对购买首套普通住宅置业群体的支持,不过这与成都当前执行的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优惠政策基本一致。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了解到,目前本市执行的契税政策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为1%,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宅契税为1.5%。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购房所得税”政策,对成都也不会有影响,因为成都对于减免纳税人购房所得税的相关优惠已于去年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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