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让人一见便难忘的人

发布时间:2016-11-12 16:56

有些人不论讲到什么事都喋喋不休地讲个没完,这种自以为是评论家的人和具有辩才的雄辩家大不相同,其鼓噪的言辞,令人生厌。

说话的要领并不在于以幽默风趣的口吻及华丽的词藻把对方迷得团团转,或是运用高深的哲学理论,让对方崇拜自己。说话的真意在于将告知的讯息正确地传达至对方的内心,以有组织的理论使对方更正确地认清事实。

然而,以讲求理论的主张,可是件令人受不了的事。为了增加自己的交际范围而进行的谈话,与谈论道理有所不同:它必须要具有休闲与幽默的特质。只是,在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之下,很少人是富有幽默感的。

让别人感到有趣、说话的内容值得一听、很高明地赞同别人的意见、不和他人唱反调、在分手的时候总是留下一点让人回味的情趣;具备了这些技巧,就能引起人想要继续交往的念头。

做个让人一见便难忘的人

让人一看就觉得无聊,总是说些没有营养的有色笑话或鸡毛蒜皮的琐事,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敬而远之。

如今并不是“沉默是金”的时代,在这个凡事都讲求迅速的社会,想以沉默来让大家了解,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留给大家的误解也没有澄清的机会。

因此,现代人必须借着言词来表达自己,不擅言词的人虽然可以用沉默来避免暴露自己的缺点,但他只要一开口马上就会露出破绽,要培养说话技巧就是这个道理。

说话技巧的理论有(1)归纳法(2)演绎法二种。前者是由各个具体的事态,导论出重点与法则;后者则是由理论来说明特殊的事态。

要采用前者就必须具备很充足的事例,资料与数据必须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后者则需要广泛地了解各种理论,并且能够融会贯通地应用在恰当的例子上。

偶尔也可以举“极端的事例”为证

说话技巧的应用,是为了要让对方了解自己内心的本意,为了更有效地达到这个目的,偶尔也可以利用“极端的事例”来说服对方。

例如,某君因为不受上司的赏识而打算辞职。一般人大概都会劝他打消这个念头或是予以安慰,但往往还是不能改变他的心意。这个时候倒不如举一些极端的例子来挫挫他的锐气。

“这么说,只要能得到上司的赏识,就算叫你贩毒你也愿意吗?”

“不:我对目前的工作感到很满意,只是……” “这么说,你并不讨厌目前的工作嘛!而且工作能够让你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只是有些人际关系的苦恼罢了,你的人生观就是宁可为了人际关系苦恼,而否定其中的正面意义嘛!”

原本这种极端的例子并不正确,把正当的工作和不法勾当相提并论并不恰当,但把这种极端的例子塞进对方狭隘的思绪里,却正好可以发挥作用。

与朋友交往,并不需要用什么特殊技巧来驳倒对方,而是要让自己所说的话很容易让对方接受。在现代这种信息发达而凡事讲究速度的时代,以实际的例证或数据,更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得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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